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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权威问答选登:央企与地方国企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否必须进场交易?

 沧海为书 2022-11-02 发布于吉林

来源:国务院国资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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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针对“国资智库”读者群关注的国改热门话题,“晓智”一直致力于为大家多方寻找答案。今天,“晓智”就为大家带来10月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官网统计汇总的“互动交流”区五大高关注及高点击量问题咨询及官方回复,以飨读者。

 热度较高的五大问题如下:

  1. 央企与地方国企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否必须进场交易。

  2. 关于如何界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全资公司的咨询。

  3. 关于承租国有企业房屋免租事宜的咨询。

  4. 关于“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文的适用问题的咨询。

  5. 关于国有企业商务接待标准的咨询。

回复如下:

01

央企与地方国企股东之间

转让股权是否必须进场交易

问:您好!关于央企与地方国企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问题想咨询一下:

1.若A公司(央企三级子公司)与B公司(地方国有企业)共同出资成立C公司(A公司控股)合作开发项目,AB两公司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合作期满后,A公司将持有的C公司股权通过法定程序以实缴注册资本金为对价转让给B公司。请问协议如此约定,若A公司要将其持有的C公司股权转让给B公司,是否也必须按照3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进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

2.若A公司(央企三级子公司)与B公司(地方国有企业)共同出资成立C公司(A公司控股)合作开发项目,合作期满后,A公司可否直接通过定向减资的方式退出C公司,而无需进场交易?还是即使减资退出也必须进场交易?

答:一、国有控股企业转让所持企业股权应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规定进场公开交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原股东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企业国有股权退出建议采取股权转让方式,通过产权市场公开交易。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02

关于如何界定国有独资公司

和国有全资公司的咨询

问:如何界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全资公司?比如,地方国资委出资设立了A国有独资公司,该A公司百分之百出资设立的二级子公司B,B属于国有独资公司还是国有全资公司?以此类推,该B公司百分之百出资设立的三级子公司C,属于国有独资公司还是国有全资公司?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64-67条对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章程、股东权的行使,是否设董事会有特殊规定,地方国资委出资设立的A国有独资公司应当依此执行。A公司100%出资设立的二级子公司B,不属于公司法所称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章程的制定、董事会的设置等,应适用公司法其他一般性规定。实践中,由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要求统筹推进。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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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租国有企业房屋

免租事宜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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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22年10月12国资委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畅通投诉咨询渠道,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解决承租人问题。请问,是否可以提供有效的投诉咨询渠道?

答:2022年9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2〕253号),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督促指导所属子企业认直落实房屋和金减免政策,畅通投诉咨询渠道,认直核查问题线索,及时解决承租人问题,并举一反三,不断优化完善工作举措。具体投诉咨询渠道包括但不限干出租方或其上级单位(集团公司)设立的投诉咨询电话、网站信息、信箱等,也可向出租方所属的国资监管机构投诉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04

关于“国资发改革〔2016〕

133号”文的适用问题的咨询

问: 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文中的条款“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什么行业算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商业类企业和公益类企业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答:2015年三部委共同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其中对国有企业如何分类作出明确说明: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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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

商务接待标准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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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20年3月,国资委印发《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国资发考分规[2020]20号),对国有企业商务宴请提出要求,明确了高档酒水的标准,但未对提供香烟作出规定。请问在国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也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国有企开展商务接待是否提供可以提供香烟?有无高档香烟的标准?

答:《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明确,国有企业商务宴请严禁讲排场、杜绝奢侈浪费,国有企业是本企业商务招待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完善本企业商务招待管理办法,督促各级所属企业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审批程序,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对国有企业商务招待中的其他活动,应由国有企业集团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情况予以判断,对确有必要发生的活动,按照分级分类原则确定管理标准。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连接:
综合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国资厅产权〔2020〕333号 关于调整从事中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
财政部令第54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
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特殊资金(资产)管理的通知
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5号)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
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通知
38号: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
国资委关于39号文、进场交易、资产评估、企业商誉等(10个)问答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执行问题
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关于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6号)
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
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关事项的规定》(国资发产权[2016]295号)
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4号)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6号)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7号)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8号)
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0]11号)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25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7号)
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
关于中央企业开展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6]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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