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最新通知,我就记住一点,我们要有社区食堂了。通知要求呢是每100户居民拥有的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也就是小区如果1000户的话呢,会有300平的居民活动区域,适应居民日常的生活需求,配备了便利店,菜店,食堂,邮件和快件邮递服务设施,理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点,家政服务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居住的小区可以不用做饭了,年轻人,可以在小区里边直接吃到社区食堂的饭了,我估计价格肯定不贵,肯定比外卖便宜,这对于不会做饭的人以及老年人比较多的社区而言,是很好很好的事。不知道你们怎么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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