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本年度第4篇原创文章,共1369字,感谢您的阅读) 最近身边有个美眉公司福利改善,老板每天让她打车上下班可报销!细问才知,这美眉前不久穿高跟鞋上班,早高峰挤公交崴了一下脚,老板一下掏出的钱够付她一两年的打车费了,索性直接给她打车福利了。 这老板超憋屈,搞不懂为啥本本分分给员工都上了社保,社保里包含有工伤保险,员工上下班途中的意外受伤也属于工伤报销,为什么还需要再额外掏腰包呢? 那么,我们今天就来聊聊:作为老板,如果想切实转移员工风险,尽量保护好自己的腰包,需要怎么做比较好呢? 主要内容包括:
01 买了社保,老板为啥还要自掏腰包?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待遇的规定,工伤保险赔偿后,企业还需要承担的部分: ①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是企业要掏的最大一笔钱,五至十级伤残就有。以本省的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根据伤残的等级来赔,比如在深圳,十级伤残是员工本人工资(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倍;五级伤残是50倍。 ② 工伤医疗自费部分 我们知道,医保对于社保目录范围内的药物才能报销。相应的,工伤保险也有同样的限制,超出目录外的医疗费要企业自己承担。这笔钱不确定性很高,不同的伤情,费用也不同。 ③ 误工期间的工资 俗话说,伤筋动骨100天,医生如果建议员工休养3个月,企业就要支付给员工相应的工资。现在一般员工每月工资都有成千上万,导致这块赔偿变得很高。 ④ 住院期间的护理费 员工在医院住院期间,公司应当派人照看护理,如果没有则需要支付护理费。(一般为100-200元/天) ⑤ 交通费、食宿费 伤势严重,到外地就医的,企业需支付交通食宿费用,按机关工作人员差路费标准支付。 ⑥ 伤残津贴 如果被鉴定为5/6级伤残,公司还需要支付员工本人工资的部分作为伤残津贴给到这个员工。 为了便于理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做了一个表格(广东为例),企业自负部分一目了然: 02 有团体意外险老板还用掏腰包么? 很多老板意识到工伤保险的不足,有些会给员工另外配置了团体意外险。 那有团体意外险了, 老板还需要自掏腰包么? 【小科普】 也许有些老板为员工买了团体的意外险作为福利,注意这是福利,如果发生事故,其实赔款是直接给到员工(被保险人的),实际上雇主赔偿的法律责任并没有转移,这个时候员工或者员工家属要求工伤理赔,雇主依然是要理赔的。 小提醒,现在很多医院都有一些律师驻点,看到有类似工伤的情况就上去提出协助工伤理赔,然后收取费用的,而且工伤很好诉讼,几乎一告一个准。 03 老板需要怎么做好呢? 上面提到团体意外险从法律意义上是没有转移雇主的赔偿责任的,那有什么险种是可以做到转移雇主责任的呢?那就是雇主责任险了。 简单说是指以雇主责任为承保风险的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承保被保险人(即雇主)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期间,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受伤、残疾、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根据法律或雇用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那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以及团体意外险到底有什么不同呢?请看下图: 常见理赔案例对比图: 04 结语 雇主责任险不仅是员工福利,更是从法律意义上转移企业老板责任的有效工具,可最大程度帮助老板减少自掏腰包!由于其赔偿范围和工伤保险又有相关性,对于企业老板来说,配置保险的顺序应该是: END |
|
来自: 新用户3521dA8l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