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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

 新用户12603780 2022-11-11 发布于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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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操作要点&政策要求
(一)明确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环节

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包括资产配置及使用、资产处置等环节。本专题重点关注国有资产配置环节。依据《办法》及《暂行办法》对国有资产配置管理的流程步骤和管理要求等进行梳理。

(二)梳理国有资产配置管理的流程步骤

1. 需求部门经办岗提出资产配置需求。

根据《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资产配置:

(1)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履行职能需要;

(2)资产处置后需要更新;

(3)其他适用于资产配置的情形。

资产配置的主要方式包括调剂、租用、购置、建设、接受捐赠等。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应当优先通过调剂方式解决。确实无法调剂的,应当本着控制成本、节约资金、方便使用的原则,对租用、购置、建设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和可行性论证,选择最优方式进行配置。

2. 归口部门审核需求部门的资产配置申请。

根据《办法》第七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标准配置资产;没有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避免浪费。

资产配置标准是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的品目、数量、价格、使用年限等指标的限额规定,是编报和审核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实施资产采购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包括数量标准、价格标准、使用年限标准、技术标准及其他标准,可采用上限标准、区间标准、下限标准或其他适宜的形式。资产配置标准应当遵循保障履职需要、厉行节约和相对稳定的原则制定,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和技术进步等因素适时调整。

3. 根据盘点情况购置或者调剂资产。

根据《办法》第十四条、十六条,资产配置能够通过调剂的方式解决的,原则上应当申请调剂。对于资产处置后的更新,且符合资产配置标准的优先安排;对于新增的资产购置,应当结合单位资产存量和业务需求从严审核。

4. 资产管理岗将配置计划上报,将批复的购置项目列为单位年度部门预算。

根据《办法》第十九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业务需要、资产存量等情况以及资产配置标准,按要求编制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报中央部门审核。对缺乏配置标准或与标准不一致的项目,要对资产配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详细说明资产配置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暂行办法》第七条、八条,通用资产配置计划报表应当包括:一是通用资产配置计划表,反映各类通用资产实有存量、拟处置数量、计划配置数量和金额,反映预计采购时间等情况;二是机构人员情况表。反映机构、人员和资产购置经费预算等情况。通用资产配置计划编报说明应当包括:一是本部门资产配置标准制定情况、机构人员情况和各类通用资产人均占有情况;二是特殊用途通用资产配置项目、性能用途、数量金额等情况;三是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开展临时专项工作等配置通用资产情况。

5. 中央部门初审、财政部审核。

根据《办法》第十九条,中央部门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资产配置需求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将审核后的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申请随部门预算报送财政部。

财政部根据有关资产配置标准以及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的履职需要、资产存量与使用情况等,审核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审核结果是单位年度资产配置的上限指标。

6. 批复。

根据《办法》第十九条,财政部将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随部门预算一并批复给各部门,各部门批复给所属各单位。

根据《办法》第二十五条,财政部、中央部门应当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和监督,建立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资产配置效率。

根据《办法》第二十六条,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存在以下情形的,视情节轻重暂停或按一定比例核减其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通报:

(1)报送虚假材料的;

(2)未经批准超标准配置资产的;

(3)超出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配置资产的;

(4)单位存在大量闲置资产而仍申请新购的。

02.流程步骤、关键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
(一)国有资产配置流程图
图片
(二)国有资产配置流程说明
图片
(三)关键风险点

★风险点1国有资产配置超标准,浪费财政资金。

防控措:根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第二章的规定,资产配置标准是编报和审核新增资产资产配置相关预算、实施资产采购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资产配置计划的立项依据、绩效目标、执行条件、经费预算及其他必要的相关因素等要合法合规,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来制定。

★风险点2单位资产重复或缺少,导致资产分配不合理和闲置浪费,影响履职。

防控措施:利用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引进作业流程和嵌入控制规则,完善和提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应用水平,夯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础工作,做到提前预警,及时处理。

★风险点3资产配置计划论证不充分。

防控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资产配置的必要性,专业设备可邀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开展资产配置论证会,充分考虑单位履职的需求,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管理工作。

03.典型案例解析
     《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置标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单位超标准配置国有资产。

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能源局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自2009年以来,国家能源局配置的国有资产中,有257件超出了国家规定的配置标准,超标金额共69.63万元。

根据本着厉行节约和从严控制、与单位履行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国有资产配置应当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国有资产配置的过程中,应该尽量把资产配置问题放在市场经济中解决,利用市场机制,提升资产配置效率,节约财政资金。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预算单位作为资产配置主体,从内部控制角度理应做好资产配置管理,实现资产合理配置、高效使用的目标。与此同时,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资产配置应做好监督。但在实务中,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能由于缺乏管控工具或者手段,无法在资产配置实施前实施有效控制,往往事后审计监察时才发现问题。虽然俗话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但对财政预算资金的浪费已成既定事实,为了实现资产配置管理的有效控制,各位读者不妨思考一下如何实现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预算单位资产配置管理的一体控制?

04.政策法规索引
(一)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0号)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正)

  •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财资〔2018〕98号)

  •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1号)

  •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2017修正)

  • 《财政部关于编报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19〕1号)

(二)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管资〔2018〕73号)

  •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财资〔2018〕98号)

  • 《重庆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渝财资产〔2013〕43号)

  • 《重庆市区县(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2013年)

05.干货奉送--资产配置配套表单

附件一:资产配置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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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资产配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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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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