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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治与法治

 新用户15472188 2022-11-11 发布于广东

——读柏拉图《理想国》偶记

“人治与法治”的议题,素来为人们所热议。本人一直认为,人治、法治不能孤立而论。人治中有法治,法治中有人治;法总是“死”的,人总是活的。先有人治还是先有法治?非如“先有鸡还是先有鸡蛋”那般玄妙,肯定是先有人治。柏拉图在《理想国》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主张,便是城邦应由哲学家来治理,而且是哲学家中较少的、真正的这部分哲学家来治理。是这部分人,而不是其他部分人来治理,这体现的便是“人治”的理念。但哲学家治理城邦又非只是凭自己的主观意愿施政,而是首先要“拟定政治制度草图”,这体现的又是法治。——唯哲学家能做到这一点。那么,柏拉图关于哲学家治国的理念,实际上主张的就是,国家应让能主导制定善法(世界上的恶法并不少),并能依法施政的这部分人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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