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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冤假错案的出现,责任究竟在谁?法官、律师,还是?

 邹玉杰律师 2022-11-13 发布于安徽
咨询请到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

刑辩律师究竟能干什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〇一

《经典案例》。
相信不少人都知道,而且大多数律师比较热衷于推送自己的成功案例,作者本人也不能免俗。
因为本来就是俗人一个。
不过,最近看到一个奇怪的事情——
刑辩怪侠罗秋林频繁在公众号上推送《经典案例》,目前已经推送了二十多个案例。
何谓经典败例?

其实就是比较典型的失败案例。
成功案例,就是本来没有希望成功的,经过律师的努力搞成功了,就像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一样,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而失败案例就是,本来很有希望成功,但是因为个人能力和想法的问题,把一个有望成功的人搞失败了。
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或许是那种同一个案件中,其他律师按照无罪辩护成功了,个别律师做罪轻辩护,结果呢?
结果法官判自己的当事人无罪。
真的遇到这种事,估计想死的心都有,甚至还会留下永久阴影——今后都不好意思再碰刑事案件。

铺垫了这么多,主菜还是端上来吧。
今天探讨一个问题: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到底在哪里?究竟谁应该为此负责?

〇二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冤假错案的形成,绝对不是一人之力造成。
更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只要有个包青天式的青天大老爷,就会万事大吉,就可以高枕无忧。
即便法官能力再强,再公正无私,再无所畏惧,想要杜绝冤假错案,都不太现实。
因为,雪崩出现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同样,错案发生时,每一个与案件有关的人,都有可能是错案推手。
案件当事人自己。
比如当事人自己,有些案件明明无罪,律师反复说明条分缕析,但是被告人吃了秤砣铁了心——坚决认罪认罚。
目的很简单,尽快出来,能少一点是一点。

殊不知,恰恰是自己的一时冲动,导致了错案的发生,被告人都认罪了,办案人员就省事多了。
毕竟不用担心被错案追究了,因为一旦被告人认罪认罚了,今后再想申请再审,那是难于上青天。
委托的辩护律师,也可能成为乌龙案件的责任人。
如果律师心脏不够大,信心不够强,技术不够精,也很有可能在关键时刻,丧失判断力。
本来无罪的案件,由于律师内心不够坚定,最终放弃了无罪辩护,甚至动员当事人认罪认罚。

〇三

真的遇到这类案件,难以选择不好判断时,还有一个万能办法——骑墙式辩护。
何谓骑墙?
两面派呗。

听着不好听,但是现实中却很好用,至少不至于太尴尬——律师说有罪,法官判无罪。
一颗红心,两种准备,就比较好。
一颗红心——坚定相信当事人是无罪的,所有的战略战术都是为了最终无罪做准备。
两种准备——首先做无罪辩护,根据法律和证据,请求法院判决无罪;如果不能判无罪,请法官考虑到被告人的从轻减轻情节,对其轻判,让其早日回归社会。
如此,即便法院经过审理,最终被认定为无罪,也没有超出辩护律师的射程,不至于形成乌龙案件。
所谓的“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大概也是这个意思。
难以抉择时,不要太武断的放弃其他可能,而应该果断的选择做两手准备,为被告人,也为自己留下最后一个透气孔。
但愿,天下无怨,被告人无悔!‌


作者:邹玉杰律师
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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