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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校企合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政府作为校企合作的“助推器”,引领调

 渐华 2022-11-16 发布于山东
建立校企合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政府作为校企合作的“助推器”,引领调控校企合作的方向,促进校企合作的进程。政府通过制定有针对性的校企合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学校参与校企合作的行为进行质量约束。一是以评促建、以评促管,提高校企合作政策的有效性,保证学校参与校企合作行为的质量;二是有助于政府对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发展水平进行宏观的掌握。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校企合作作为衡量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的基本指标,在院校设置、专业审批、招生计划、教学评价、教师配备、项目支持、学校评价、人员考核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研究建议重点从过程和结果两个方面考察学校参与校企合作的质量,过程方面主要考察校企共建合作平台,共谋专业发展、共同开发课程、共建师资队伍、共同招收学生、共促学生就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等行为。结果方面主要考察产教融合的校园文化、学生专业综合素养培养情况、学生就业专业匹配度等。此外,还可以邀请合作企业作为评价主体之一参与学校校企合作考核。
——当代职业教育《职业院校参与校企合作的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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