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近日,四川资阳,发生一起不齿的案件!

 小手空空 2022-11-17 发布于北京

近日,四川资阳,发生一起不齿的案件!某交友软件上,男子张某跟女网友连某聊得不亦乐乎,看对眼之后,两人相约在某酒店碰面。晚上10点半左右,张某见到连某,对连某非常满意,连某也对张某情有独钟。

之后,两人来到酒店房间,张某先去卫生间洗澡。当张某出来时,房间多出来3名男子,其中一名男子称张某调戏自己的女朋友,让他拿10万元了事。

说话之间,另外一名男子拿着折叠刀将张某推到墙边,这时候又从门外进来3个人。这下张某完全不敢吱声,只能将手机拿出来给他们看,坦言自己实在没钱。

但这些人仍然不依不饶,通过花呗、借呗弄到5万元。临走的时候,担心张某报警,几人就把张某的手机抢走。出了酒店之后,张某不愿意忍气吞声,跑到了派出所报案。

面对这样的恶性案件,当地警方十分重视,经过布控,先将连某及其中一名男子抓获。经过对两人的审讯,掌握了另外5个人的踪迹,便马不停蹄地将他们抓获。抓获之后,警方在他们的住所搜出作案工具,匕首2把、砍刀1把。

目前,本案处于进一步侦办中。

这起案件中,涉案7人涉嫌敲诈勒索罪还是抢劫罪?如果是抢劫罪,他们构成入户抢劫吗?

1.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采取恐吓、要挟或威胁的手段,迫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继而向其支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罪行。

而抢劫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前述两罪的定义,在被害人遭到威胁或胁迫时,区分两罪的关键就在于强制程度。敲诈勒索罪要求被害人是基于恐惧心理支付财物,抢劫罪根本就没有给被害人处分自己财物的机会,本身处于任人宰割、任人鱼肉的状态,毫无反抗的余地。

在本案中,张某洗完澡之后出来,就发现房内多出3名男子,力量存在悬殊。其中1名男子还拿着折叠刀将张某逼至墙边,更加使张某不敢反抗。这时候,又有3名男子进入,力量进一步悬殊,张某丝毫不敢动弹。

在张某不敢反抗的状态下让张某借贷5万元转账,还抢走张某的手机,这些人的行为毫无疑问构成抢劫。而抢劫罪保护复杂客体,人身权和财产权,侵犯任何一个权利就构成既遂。

涉案7人劫取了5万元和手机,明显侵犯了张某的财产权,该7人均构成抢劫罪。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

2.根据前述规定可以看出,是不是入户抢劫,涉案7人的量刑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这对涉案7人非常重要。

入户抢劫并不是简单地等于在房间内抢劫,它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入户必须具有非法性,具体来说就是要求行为人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户内。本案中,涉案7人是为了抢劫张某而进入的房间,具备前述要求的非法性。

(2)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必须发生在户内。很明显,张某是在房间内被逼至墙边,吓得不敢吱声,涉案7人实施的胁迫行为发生在房间内。

(3)刑法中的户是特定概念,要求具备功能性和场所性,是指供他人家庭生活且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

本案的事发地为酒店,酒店为生产经营场所,并非属于供他人家庭生活的场所,不具备前述条件要求的功能性。

所以,司法解释是这样规定宾馆的性质的,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所以,基于前述分析,我觉得涉案7人构成抢劫罪,但是不构成入户抢劫,不会升格法定刑,应该按照普通抢劫予以处理。

但即使是普通抢劫,他们也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毕竟在抢劫的过程中使用了凶器,在司法实践中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

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