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老师旧居 溥仪老师旧居 位于北京西城区的清-民国传统建筑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 西城区灵境胡同33号院是末代皇帝溥仪老师陈宝琛的旧居。灵境胡同33、37号院文物认定申请”,经西城区文化委员会历时14个月的查勘、考证和听取各方意见后,2014年5月9日,该旧居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 基本信息
争议焦点 西城区文委主任孙劲松称,33、37号院是否为陈宝琛旧居还有待考证,具体保护措施尚在规划中。 文保人士指文物局“定位”不准 5月9日,崔金泽收到一个信封,信封内是西城区文化委员会回复给他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表》。 认定表上称,崔金泽所申请文物认定的灵境胡同33、37号院为“清-民国”时期的传统四合院建筑,被依法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 “这份公函意味着这两座院落,终于有了文物保护单位的身份。”崔金泽激动地说。 据了解,2013年初,灵境胡同33号院院落东半部分被拆除,给了一所小学做操场。这让崔金泽非常焦虑。 “我害怕一觉醒来,那些精美的建筑便成了废墟。”崔金泽说,通过他考证并根据上个世纪30年代的“地图”、媒体刊发陈宝琛的讣闻消息及有关新中国成立后胡同整合记录、属地派出所出具的《新旧门牌号码对照表》等,他发现国家文物局《中国文物图集——北京卷》记载的陈宝琛故居在现在的灵境胡同19号院并不正确,而33号院才是陈宝琛故居的正身。 崔金泽称,将33号院航拍地图与1750年《乾隆京城全图》对比发现,除去一些后来建设的低矮小平房,33号院规模宏大,现存建筑总体布局、单体建筑开间数等,均与乾隆朝时期完全一致,因此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文物价值。 2013年3月,崔金泽向西城区文委递交了“陈宝琛旧居——灵境胡同33、37号院文物认定申请”。 此前,33号院附近多位老住户也向记者表示,33号院是陈宝琛旧居,“陈家的后人还回来看过”。 另据了解,在一个多月以前,33号院内最有价值的垂花门装饰构件被盗,这让崔金泽等一些文保人士痛心不已。 两院落已列入文物普查登记项目 昨天,西城区文委主任孙劲松称,2013年3月,西城区文委受理崔金泽的文物认定申请后,依法定程序请了专家到现场查勘,并征求了包括专家、居民、房屋现管理使用人等人的意见。这一过程时间较长。征求意见后,西城文委认可该处完好,具备保留价值,并于今年4月24日至30日进行了网上公示,随后正式发布两座院落为不可移动文物。 孙劲松介绍,目前两座院落已列入文物普查登记项目,属未核定等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此次33号院被认定为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清-民国传统建筑,是否是末代帝师陈宝琛的旧居,还有待专家进一步考证”。 相关人物 陈宝琛(1848-1935),曾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辛亥革命后仍为溥仪之师。 民国二十一年,陈宝琛专程赴长春探望试图复辟的溥仪,呈密折劝他迷途当醒。1935年3月5日,陈宝琛病逝于北京灵境胡同寓所,享年88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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