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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解析“三小”新政

 左岸金戈财税 2022-11-21 发布于广东

  近日财税〔2019〕13号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做出了新的规定。结合财税新政,笔者将小型微利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做了一个”三小“的图表对比,以方便大家理解财税新政。

一:一表解析“三小"新政

如图(建议电脑端查看此图)

二: 小型微利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新政表格详解

1:小型微利企业新政

1.1:小型微利企业定义

                                   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认定条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不超过300人不超过5000万元不超过300万
定义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项企业所得税法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标准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1.2 小型微利企业具体规定

         小型微利企业政策细节  相关法规      备注
政策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税〔20191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计算案例某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60万,不考虑其他情况。计算需要缴纳所得税。                                           解析:100*25%*20%+(260-100)*50%*20%=21万

2:小规模纳税人新政图表

2.1小规模纳税人定义

小规模定义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期间认定销售额为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销售额认定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其他认定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2 小规模纳税人具体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规定政策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 税〔2019〕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政策细节1: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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