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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广奇:对马克思货币推动力原理的重新思考

 HZAAAAAAA 2022-11-21 发布于广东

货币对商品经济的作用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对此,马克思在其经济学著作中从多个角度进行论述。其中,最精辟最著名的要数其“货币推动力”原理。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对这一原理做过认真的分析和研究,但认识上存在偏差,实践中也产生了不少问题。面对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笔者认为,有必要对马克思的“货币推动力”原理进行重新思考。

马克思在分析货币资本对社会再生产的作用时,提出了著名的货币推动力原理。马克思指出,货币资本,“它是每个单个资本登上舞台,作为资本开始它的过程的形式。因此,它表现为发动整个过程的第一推动力”。又指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无论是社会地考察还是个别地考察一要求货币形式的资本或货币资本作为每一个新开办的企业的第一推动力和持续的动力”(《资本论》第二卷第393页)。我们知道,商品生产要进行,必须具备各种生产要素,这些生产要素一般包括生产资料(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和劳动力,在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还包括科学技术、信息和管理能力等新的要素。而这些生产要素必须从市场上购买,并按照一定的数量和结构进行配置,这就要求生产者手中必须拥有足量的货币资本(资金,下同)。正是从社会生产的进行必须从货币资本的预付开始这一点来说,货币资本表现为社会再生产的“第一推动力”;而且企业的生产不是一次性的,而是连续进行的,预付了货币资本必须不断回流,并用于重新购买生产要素(尤其是原材料等流动资本)继续投入再生产过程。正是从货币资本要实现回流并被重新预付来说,它是企业生产连续进行的“持续的动力”。简单生产如此,扩大再生产更不例外,马克思指出,如果“再生产扩大的可能性在没有货币的情况下就已存在”,那么“一方面的货币就能引起另一方面的扩大再生产”(《资本论》第二卷第552页),货币同样对扩大再生产具有推动力作用。这就是马克思关于货币推动力问题的论述。

我们认为,理解马克思的货币推动力原理必须把握以下几点:

1.“推动力”指的是货币资本对社会再生产的推动力,而不是货币本身的推动力。货币作为促进商品生产和媒介商品交换的工具,在现实经济过程中只能发挥其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等一般职能,而不能发挥资本生产剩余价值的职能。货币只有转化为资本变成货币资本时,才具有推动力作用。我国理论界长期以来,混淆了货币与货币资本的区别,错误地“货币资本的推动力”误认为“货币的推动力”。

2.马克思讲的是“第一推动力”,而不是“唯一推动力”、社会生产的进行必须具备多种生产要素,货币资本只是其中的一种,而且不是直接的生产要素,而是间接的生产要素。仅仅拥有货币资本而购买不到现实的生产要素是不能进行社会生产的。

3.货币资本是“推动力”,而不是原动力。在生产过程中,物质生产要素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而劳动者的活劳动则是创造新价值的源泉;货币资本的作用是启动这些要素,使它们相互结合,从面进行现实的生产过程。因此,物质生产要素才是社会再生产的基础,活劳动才是社会再生产的“原动力”,货币只起推动作用。

马克思的货币推动力原理精辟地科学的概括了货币资金对社会再生产和现实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作用,不仅适用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无疑也适用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尤其是对研究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货币的作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对这一原理的认识存在偏差。不仅限制了它的作用的正确发挥,而且也使马克思这一原理被歪曲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混淆了货币与货币资金的区别。把货币资金的推动力作用误认为货币的推动力作用,忽视了与货币资金相对应的物化劳动与活劳动的物质规定,把自身不是现实生产要素的货币当成了现实的生产要素。于是带来的问题是,对资金的需求变成了对纯货币的需求,似乎只要中央银行开动钞票印刷机增发货币,就能创造出资金来,就能无节制地刺激经济增长。

2.忘记了货币资金是“预付”的。不仅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被“花掉了”,在媒介产品运动执行资金职能后必须回流,并在回流中须得到价值补偿,为扩大再生产进行资金积累。因此带来的问题是,在现实中只注意产品的生产,不注意产品的销售;只注意资金的预付,不注意资金的回流;只注意收入的分配,不注意价值补偿和资金积累。于是,不管企业的经济效益高低,不管产品运动是否顺畅,不管产品是否适销对路,统统给予资金的支持;甚至连生产要素涨价、产品滞销积压、经营亏损也要求银行贷款予以弥补。

3.忘记了货币资金推动力作用是有伸缩性的。所谓伸缩性是指同量货币资金在不同企业发挥的作用不同,或者在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发挥的作用不同。马克思明确指出“预付资本……在转化为生产资本之后,包含着生产的潜力,这个潜力的界限,不是由这个预付资本的价值界限规定的,这些潜力能够在一定范围内,在外延方面或内含方面按不同程度发挥作用”(《资本论》第二卷第395页),即“这个资本作为价值形成要素和产品形成要素的作用大小是可以伸缩、可以变化的”(《资本论》第二卷第396页)。这就是说,不同企业由于所需生产要素不同,劳动者素质不同,科技成果应用程度不同,管理水平不同,资本周转速度不同等因素,使得同量的资本在不同的企业中或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里发挥的推动力作用程度不同。显然,货币资金的推动力作用是有伸缩性的,作用的大小取决于企业,而不取决于货币资金本身。

4.忽视了货币资金推动力作用的发挥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用马克思的话讲就是“再生产扩大的可能性在没有货币的情况下就已存在”,再生产的可能性包括一切现有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关系条件下,可以利用的生产潜力,即可以利用而未被利用的自然资源闲置的生产设备以及未充分就业的劳动力等。只有在这些生产要素已经具备,“必须是市场上可以买到的商品”时,投入货币,才能促进生产的扩大。生产扩大的程度要受各种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的制约。货币既不能代替稀缺的资源,也不能代替现实的生产过程。

由于对马克思货币推动力原理认识上的偏差,实践中出现了两种错误倾向:或否定货币资金的推动力作用,或夸大货币资金的推动力作用。这两种倾向建国后都曾出现过,对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了不良后果。

1958年,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全国搞穷过渡,刮“共产风”、陈伯达等肆无忌惮地提出了“货币无用论”,否认社会主义货币对生产发展的推动力作用。十年文革时期,林彪、'四人帮'篡改马克思的商品货币理论,荒谬地认为商品货币关系是产生新生资产阶级的温床,货币成了“万恶之源”,主张消灭货币。虽然货币未被消灭,但在人们思想上造成了极大的混乱。这些是否定马克思货币推动力作用的极左思潮在我国的表现。

改革后,我们就比较重视发挥货币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作用。但是在一段时期内,部分人的研究走向另一个极端:不顾我国的客观实际条件,夸大货币的推动力作用,主张实行温和的通货膨胀政策,刺激我国经济的增长。他们认为,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因此完全可以利用增发货币的温和通货膨胀政策加速经济发展。结果是众所周知的,1988年国民经济陷入严重的通货膨账之中,导致国家不得不进行治理整顿,长达三年之久。

为什么货币资金没有发挥预期的推动力作用,反而招致通货膨胀呢?原因很简单:我国还不完全具备货币资金推动力发挥作用的条件。我国的自然资源按人平均并不充足,劳动者数量众多但素质普遍不高;生产设备陈旧老化,企业管理水平较低,科学技术难以转化为生产力;更为重要的是,体制上的条条分割,块块限制,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又制约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劳动力的自由转移。因此,大量增发货币并没有增加有效供给,相反的扩大了社会需求,导致货币推动力作用的扭曲变形,过多货币追逐过少商品必然推动物价全面上涨,使整个经济陷人了严重的通货膨胀之中。

最后,我们的结论是:货币及货币资金对社会再生产、对商品经济发展具有推动力作用,货币并非“无能”;又货币资金的推动作用是有条件的,有伸缩性的,货币并非“万能”。忽视或否定货币推动力作用是愚昧的和非科学的,而人为地夸大货币推动力作用必然受到货币规律的惩罚。货币“千能”,必须把货币资金的推动力作用与我国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科学而合理地发挥其推动力作用,促进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

本文发表于《陕西金融》1993年第6期,第24-26页;人大复印资料《政治经济学(总论部分)》1993年第7期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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