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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寒热,初判阴阳

 庆萌堂 2022-11-23 发布于安徽

阴阳概念,是中华文化最原始元素。

正如首篇《中医入门之太阳病(一)》所述,自然界的阴阳,源于太阳系和太阴系,指事物的一体两面,符合辨证法法则。凡事物向阳的、积极的、有余的、汽态的、发热的属阳;凡事物面阴的、消极的、不及的、有形态的、寒冷的属阴。

同样,应用于中医诊断和治疗,判断病性之阴阳是总纲。也就是说,凡病只有两种,即“非阴即阳"。病情虽可以有很复杂的证候但决没有不阴不阳的病。

因而,阴阳分不清,则诊断就会出现方向性错误,不但治不好病,而且会致人危亡。

———判断阴阳是作为医者诊断的首要。

然而,如何判断阴阳呢?

先要搞清阴阳的内含。

阴阳包含寒、热、虚、实四个方面。

先谈寒热。

寒热是一组相对的概念,“水火不相容",互为制约,既可以是形态也可以是属性。有关寒热的判断属于初级判断。

在《伤寒论》中,三阳病,即太阳病、少阳病、阳明病,都有"阳"字,属阳性病证。通过前期学习,三阳病有个共征:发热。之所以为“三阳”,是由病位表、半表半里、里这三元构成(详阅《中医入门之少阳病》篇),其大致框架如下图:

(敝人的蝇楷,让行家见笑了,但学习态度是认真的。落笔之际,麻黄汤之“麻"字本拟写桂枝汤之“桂",然思麻黄汤证病位较桂枝汤证更浅,故有涂改。“心烦不得眠`"本拟写"虚烦不得眠",但思"心烦"更显通俗,"虚"字要有深究。)

不难发现,凡阳病即有余的病、多具热性。

这里要强申一点,"发热"要与现代医学"炎症"完全区分,更不要受其影响。虽或许有丝毫近似,但因理念、模式乃至学术体系、概念、术语均完全不同,所以"炎症"与"发热"风马牛不相及。若受其误导,你便不是中医了。中医固然可以学兼百家,但不能自挖树根,要"守正"。

比如,阑尾炎,现代医学的说法,是病灶在阑尾的炎症,可局部发炎化脓,并有相关实验室数据支撑诊断,治疗以消炎为主或手术摘除。临床上,初期可伴全身性发热,恶寒、甚或寒战,疼痛、甚或痛得直冒汗等,这在中医属表证表现,表证从汗法或解肌法,与"消炎"之用苦寒,从诊断到治疗都会截然不同。

扩展一下,对于现代医学的诸病或某症或某综合征,作为中医,不要受病名乃至西医理论的干扰,要按中医的某一学术体系、独立完整地辨证施治。某方治某病,追求机械对应,按这种理念是治不好病的。

三阴病,即少阴病、厥阴病、太阴病,后期将学习讨论。在此,只述一句话,凡阴病即不及的病、多具寒性或寒热错杂之偏寒性。

单纯的三阳病或三阴病,以寒热分阴阳,并不难。

掌握按寒热分阴阳这个要领,虽仅为初级判断、中医入门级,但就可解决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疾苦。

这里,有人也许要问了,"寒阴热阳若成立,那么,据前期所述,太阳伤寒证是在表之邪具寒性的表寒证,表寒证何以不是阴证呢?"——太阳伤寒证之"寒","或已发热、或未发热",正在发热的路上,其本质是热。所以,寒、热有真假,不能单凭伪象判断。

按寒热分阴阳,寒阴热阳,是以特性论阴阳。何谓"特性"?即凡寒必阴,但阴证未必皆寒;凡热必阳,但阳证未必皆热。

听起来似乎有点拗囗,这在逻辑学上涉及命题的真伪。统而言之,阴阳包含寒热虚实四个方面,其中,寒热有常(即据此可判阴阳),虚实无常(即据此不可判阴阳)。听不懂者,暂存疑问于心,日久自明。

学问,学问,有问才学有长进。

当然,人生病不会完全比对“六病"所述来生病,许多较复杂的证侯,既有寒又有热、寒热错杂,此时,若以简单的寒热论阴阳,岂不阴阳不分?

——这就要求我们就寒、热、虚、实兼顾,综合判断。拿时髦话说,离不开所谓"病机"分析。热多,邪气盛为阳病;寒多,或虽有微热但正气已弱危为阴病。

有关虚实,即正邪力量对比,脉象是关键依据。凡不及的脉象(如沉迟虛散芤濡微弱细缓涩代短等)皆可判为阴证。一定程度上,阴证可理解为是脏腑经络理论体系中的虚证,因体系不同,不可强释。

有关虚实,属判断的较高级层次,以后会有专论。

庸医之杀人,在于寒热不分、阴阳不判,犯"虚虛实实"之戒。随着学习的深入,从"论寒热,初判阴阳"到"论虛实,再判阴阳",逐步透解,完成入门(日常维护)级到明医级的跨越。

人体若寒热虚实相对均等或绝对均等,未打破人体平衡态,是无病的。

人或许有禀赋或久病致虚弱态,但只要未打破平衡,议补则可有可无;议补是为预固计,但若补之不当反而是造病,如人参亦可杀人就是范例。

无论病情有多复杂,后期也将学习诸多合病、并病,而三阳病和三阴病的判定是基础,即围绕三个病位、两个病性的辨证是贯彻始终的。

证变则法变,法变则方异。这就是经方六经辨证体系的辨证治疗通则。

再次强调,因三个病位包赅了人体所有解剖、两个病性囊括了所有病情,所以“六经钤百病”。《伤寒论》并不是外感病专著,而是有独立完整理论体系的通治内伤外感疾病的指导专著。


——庆萌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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