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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课堂教学有效性评价研究参考

 袁占舵 2022-11-23 发布于河北

小学语文课堂教学有效性评价研究参考

核心概念及其界定

课堂即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教学即教师引起、维持或促进学生学习的所有行为;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教学的主渠道,是促进学生发展得主要途径。“有效性”主要指通过教师的教学,学生所获得的具体的进步或发展,学生的进步或发展是衡量课堂教学有效性的唯一标准。“评价”是指教师为实现教学目标或教学意图作出判断的过程,目的在于提高教学质量。

本课题将以提高语文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为宗旨,深入研究、理解现代教育理论,广泛收集整理语文课堂教学评价有效性方法,在重新审视语文课堂教学现状、反思语文课堂教学行为的基础上,而作出对学生准确的、针对性的、激励性的有效性评价,这也是顺应了教改的需要。

国内外对课堂教学评价的研究历史及现状论述

19世纪,德国教育学家赫尔巴特和他的弟子提出教学形式阶段理论,即“五段教学法”,后来的课堂教学评价中,很多人都把它作为统一的标准来要求所有的教师及其课堂教学活动。

上世纪50年代末,美国教育评价家布卢姆等人完成了认知领域的目标分类,提出掌握学习策略,其核心是目标教学,以形成性评价思想为手段,对课堂教学目标进行精确、细致的分解,在教学过程中还不断以目标为中心进行评价调控。

上世纪90年代以后,教育评价进入了它的快速发展时期。改革的重要趋向在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旨在培养更多的“有效教师”,而在“有效教师”的评价中就包括课堂观察评价。

我国对课堂教学评价的研究

我国对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是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是在前苏联(主要是凯洛夫)教学理论的影响下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对课堂教学进行评价的系统,以依据教学理论确立的一堂好课的标准为核心。

近几年来,对课堂教学评价的研究,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强调以发展性为目的和原则。我国先后出现了以下几种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以教论教、以学论教、整体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我国课堂教学评价的现状分析:以学论教的评价观逐渐得到重视,发展性理念逐渐深入到课堂教学评价中,多元的评价主体、多样的评价方式正在教学实践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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