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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论“法如梦幻泡影”

 金苹果6 2022-11-25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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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 梁楷 六祖截竹图

(本文是对《金刚经》中“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的注解与感悟。)

金刚之本意,指世间最锋利之物。以金刚来论佛法,为用刚猛之力来了断一切烦恼。世界本无法,如果强为之说,就有法之名。世界乃因缘际会而生,法本无迹可寻,所谓无为。如果有了法,学法之人就有了依照与凭借,就可求得心安,故而称之有为法。

一切者,如以刀切物,取整齐之意,不论长短纵横。宇宙之大,无穷无尽。人认知有限,不能描述此等浩大,只能以一切来概而言之。道家以为一指太极,太极生阴阳两仪,阴阳调和生万物。因而一可谓世界的起源。以金刚之刀剑,来切断世间烦恼,因而称为一切有为法。

求法之途,譬如缘木求鱼,刻舟求剑,讲场合与机缘,场合不同,机缘已过,则一无所获,徒增烦恼。金刚之法门,有六种观照之法,为梦幻泡影,为露与电。因法本无常,法无定法,一说就错,似是而非,只能称之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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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林中掩映,乃为梦。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梦中意识到了另一个维度,亦真亦假,真假难辨。庄生梦蝶,不知何者是蝶,何者是我。卢生黄粱一梦,淳于棼以梦入大槐安国,一顿饭,一场酒,都可历经一世功名富贵。其实人生苦短,就如蝼蚁一般,梦中之事,何尝不是世情之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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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之所见,玄乎不分,乃为眩,即幻之通假字。幻为化,大禹化熊,腐草为萤,羽化登仙,乃是化生之说。方术中有幻戏,吞刀吐火,虚空取物,今日称之为魔术。道生一,二生三,三生万物,是易经变化之学。世间无常,人前人后,方寸进退,兴衰起落,岂不都是一种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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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浮沫,刹那破灭,乃为泡。无中生有,宇宙之大,浮沫之小,皆如水泡一般。人为百载过客,蜉蝣朝生暮死,万物存在之长短,与天地而言,都只是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水泡因阳光折射,而呈七彩,是谓浮华。众生为浮华所迷,乐在其中而不自拔,乃为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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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之投射,幽暗难分,乃为影。影并非无,乃源于真实,而惑于真实。坐卧随形,与本体同在,波光倒影,迷离恍惚,不明何者是我,何者是影。李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苏东坡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证道法门,也是道之影,求法之途,难不成是对镜自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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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凝于路,见光则散,乃为露。露水如珍珠,晶莹剔透,但触之即化,也不可结为缨络。修行之法门,见之令人心喜,如不可触摸,又难免生更多烦恼。露映照阳光未干之时,称为晞。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露之法门,亦难达声闻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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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激耀,顿生华光,乃为电。雷电交加时,心生震撼,目光所及,电光火石间,光芒稍纵即逝。此中即为证道之机缘,顿悟之法门,所谓当机如电拂。电之华光,令人目眩神迷,如求法之诱惑。身手再快,还是快不过闪电。一悟便了,终究不能洞彻真如。

世事如梦幻泡影,以身求法,难免落入妄求之中。有贪嗔痴爱,酒色财气之诱惑,则把梦幻泡影作真。见露与电之易逝,更求今朝有酒今朝醉。此中之言,不说世事,而作新说,法亦如梦幻泡影。有为之法,只能如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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