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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带走技术配方侵犯企业商业秘密被判刑

 朝九晚九 2022-11-25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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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资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而言尤其重要。

来 源 |工人日报

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资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而言尤其重要。日前,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省首例侵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商业秘密犯罪案件。

3名被告中,王某与阳某某原为被害公司技术人员与销售人员,陈某某为该公司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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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述

2019年,阳某某与陈某某拉拢掌握公司配方及生产工艺的王某入伙,三人于2020年2月成立了贸易公司。没过多久,阳某某、王某陆续从被害公司离职。离职时,王某违反保密规定,将公司多种石材胶技术配方私自截留,存于自己笔记本电脑并带走。此后,3人或直接利用原配方,或对原配方进行微调和改进,用于共同成立的贸易公司的产品生产,并对外销售。

经审计,上述违法行为造成被害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超163万元。据悉,被害公司系工信部公布的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其领域内中小企业群体“领头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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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违反保密义务及被害公司关于保守商业秘密要求,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陈某某明知王某、阳某某存在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仍使用该商业秘密。3被告行为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由于上述行为给被害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属于刑法第219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故法院决定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3人判处刑罚,并处以一定罚金。

法院最终做出判决:对被告人王某、阳某某、陈某某均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累计判处罚金85万元。同时责令3名被告人退赔被害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635740.04元。

企业如何防范商业秘密被泄露?

提高保护商业信息的意识,主动采取员工保密义务培训、签署保密协议、强化商业秘密保管方式、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等有效保密措施,减少泄露商业秘密的风险。同时,企业和员工更应当遵守良性市场竞争规则,不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做诚信的市场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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