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3200字,阅读需5分钟。 提起老干妈,大家一定不陌生,老干妈创始人陶华碧一直坚信,企业不融资也能做好,她的自信就来自于其独一无二的辣椒酱配方。然而,千防万防,家贼难防,已经走出国门火遍全球的“老干妈”,配方竟然遭内鬼泄露了……2017年5月9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披露了备受关注的“老干妈商业机密泄露案”细节。 历经三个多月的侦查,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经侦大队一举将涉嫌泄露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商业机密的贾某抓捕归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千万元人民币。 贾某曾任老干妈公司质量部技术员,工程师职务并掌握老干妈公司专有技术、生产工艺等核心机密信息的。警方不仅在贾某随身携带的移动硬盘里发现了大量涉及老干妈公司商业秘密的内部资料还发现贾某以假名做掩护在本地另一家食品加工企业任职,从事质量技术管理相关的工作,并把在老干妈掌握的商业机密用在该食品加工企业。 企业打假已不再限于商标、名称、外观等,连品牌配方这样的核心资产也被泄露,从而制造出仿冒商品,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何等薄弱!律新社通过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案由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判决书有90份。业内专家人士在接受律新社采访时建议:对企业而言,商业秘密侵权要维护,更要及早预防。 原告的举证普遍艰难 目前,我国商业秘密遭受侵权的范围广、涉猎行业多,然而对于商业秘密侵权犯罪的打击却极其艰难。 夏海波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专业律师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夏海波认为,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原告的举证普遍艰难:原告要举证证明原告所主张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即: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采取了“保密措施”。同时,原告还要对对方的侵权行为进行初步举证。 艾勇 知识产权专业律师 在举证期间,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时间成本。知识产权专业律师艾勇表示,企业遭遇商业秘密侵权,能走到刑事判决阶段非常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全网搜索案由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判决书,仅有90份。因此,对企业而言,商业秘密侵权要维护,更要及早预防。 企业应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法律规定对商业秘密保密标准是否采取“合理”、“适当”的保密措施?现实中各企业的做法各不相同,有的企业保密措施非常严格,有的企业保密措施则很简单,只是和员工签定了保密协议而已。 艾勇律师认为,商业机密保护不应只停留在纸上和嘴上,企业预防商业秘密遭泄露可从以下三方面预防:在物理空间上,对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如专有技术、生产工艺等核心机密信息,及经营信息等相关信息标注秘密等级,在信息的传送、移送、查验过程等阶段均进行严格条件设定,建立起完善的保密制度;针对网络信息安全,应加强加密软件的应用,采取阅后即焚;对离职员工的使用过的电子设备进行审计审查,并对其进行离职前教育,除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外,离职前还应签订《保密承诺书》,以备日后提供维权依据。 企业在与员工签订的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中规定,在工作期间及离职后需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且不能从事类似业务及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 夏海波律师认为,老干妈商业秘密的泄露属于典型的员工侵权型,即员工离职后在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将自己掌握的原单位商业秘密披露给新单位。 王俊林 盈科北京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律事务部主任 对此,盈科北京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律事务部主任王俊林律师认为,对于这类和企业签订竞业限制的离职人员,如果约定其在离职后及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类似业务或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应给予离职人员相应补偿。 同时,老干妈商业泄密案犯罪嫌疑人历任老干妈公司质量部技术员、工程师等职,由于职务工作需要而掌握了核心机密,王俊林律师认为商业机密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要建立和健全保密制度和保密岗位,企业商业秘密的设置流程在限制接触范围的基础上应更加详细复杂,除明确规定接触的准许条件及采取限制接触的技术手段外,还应在划定的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内设置不同环节和流程,每个环节和流程限定不同人员知晓,严防因某一环节人员离职而导致整个配方的泄露。 老干妈商业机密泄露案的警示意义 经专业审计核算,因商业秘密泄露致使相似产品上市,对比老干妈同款产品和去年同期的销量,以及对生产线上专业设备的影响,老干妈的损失金额达一千多万。 对因商业泄密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补偿,夏海波律师认为,我国法律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刑法》中,从保护的力度来说分别从民事诉讼、行政处罚和刑事保护三个层次进行。为此,很多企业在商业秘密泄露时会采取“先刑后民”的做法,即第一时间优先选择刑事保护,一旦公安立案,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相关的证据也即被固定,后续再主张民事赔偿。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然而,名牌造假已防不胜防,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老干妈陶华碧曾表示每年都要安排两三千万元“打假”专项资金,并对商标保护也加强了措施,其全部注册商标达114个,包括“老于妈”“妈干老”等商标,这都是为防止打擦边球,甚至 “凡是带‘干’字的辣椒酱都要‘打假’,一年四季都在打假”。 窃取商业机密、对注册商标打擦边球、仿冒标识外观设计……假冒方式层出不穷,打假手段也需不断升级,王俊林律师称,有的仿冒厂家甚至在正牌未在国外注册的时候,抢先境外注册,这为本就维权艰难的商家又添了一重困难。 老干妈商业泄密案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假冒侵权的案件何其之多,而维权又何其之难!“老干妈”对商业泄密勇于将泄密者诉诸法律的做法令人称道,反观有些企业,泄密后因为证据不足,或是担心打官司麻烦,亦或是怕被威胁等原因而最终不了了之,甚至有的企业在金钱面前与泄密者“私了”,从而纵容了泄密行为。维护品牌形象,是对企业的保护,也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加强保密技术的提升,优化管理流程的梳理,加大企业人员的素质培训,是对品牌的维护,是还企业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同时亦为促进中国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相关链接 老干妈商标维权 南明老干妈陶华碧曾与湖南华越公司的“刘湘球老干妈”打了3年官司,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直打到北京市高院,还数次争执于国家商标局。2003年5月,南明老干妈终于获得国家商标局的注册证书,同时湖南“老干妈”之前在国家商标局获得的注册被注销。该案也成为2003年中国十大典型维权案例。 “前员工”正成为商业泄密的重灾区 2017年1月初,宝洁公司宣布其子公司吉列已起诉4名前员工向他们现在的雇主ShaveLogic泄漏高度机密的信息和商业秘密,违反了与吉列的雇用合约。吉列已向法院申请下达一项禁制令,以阻止这些员工进一步使用吉列的机密信息,并寻求损害赔偿和进行一次陪审团审判。 2009年、2013年分别有两位律师将云南白药及其经销商告上法庭,控诉云南白药侵犯了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知情权,未尽到警示义务,然而这两次诉讼都因云南白药以“国家绝密配方”为由抗辩而被驳回。 加强配方保护 举世闻名的可口可乐配方被可口可乐公司锁在银行的保险柜里,只有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开启,只有两名员工知道这个配方,这两个员工的身份永远对公众保密,而且,他们俩不能乘坐同一架飞机。 知识链接 商业机密的法律特征 1.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必须具有秘密的一般特性,不特定人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是商业秘密的首要构成要件,也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 2.价值性,即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是指商业秘密能通过现在或将来的使用给权利人带来经济价值和竞争价值。 3.实用性,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使用价值。 4.管理性,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权利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保密意图。权利人对其所产生的符合商业秘密客观特征的信息,必须采取能够明确显示其主观保密意图的保密措施,才能成为法律认可的、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 本文为律新社原创,转载请联系授权。 视觉:路小艺 制图:李瑶 编辑:杨浩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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