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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约定生下孩子 男方是否还要给抚养费 ——以案讲法一

 szb法律人 2022-11-26 发布于江苏

小明家境厚实,小丽聪慧伶俐,二家结合让小明在生意上更是如虎添翼、精神倍增。可好景不长在,世事难料,小明家的生意受疫情影响,生意是一落千丈,资金链断裂,导致小明家负债累累。过惯锦衣玉食、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突然的变故也让小明措手不及,难以适应。

        巨大的心理落差让小明是魂不附体,精神极度萎靡,自己叱咤风云的时代如梦如幻,一去不复返。严重的负面情绪也传染给家庭,让双方情感蒙上了阴影。小丽一直苦口婆心相劝,可小明始终不见更改,依然沉醉于半醉半醒之中,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天壤之别的前后差距,让小明一蹶不振。

        最终双方的婚姻出现破裂走向离婚,此时,小丽已怀孕,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不要孩子,小明给小丽一定的经济补偿,以给小丽打胎养身体之用。可小丽感觉到自己还是深受小明的,在深思熟虑后,小丽还是决定生下小孩,此后几年,小明生意好转,且又有了新欢。小丽知道后,向小明索取小孩抚养费,可小明却断然拒绝,以双方有协议为理由,不承担小孩抚养费。

小明是否还需要承担小孩的抚养费呢?

需要承担抚养费。

双方离婚不能累及无辜,小孩是没有任何过错的,作为父母是有法定义务要承担小孩抚养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生育也是人的基本权利,双方对生育权予以限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协议中关于生育权的协议是无效的,这是女方的一项基本人权,任何人不得加以限制和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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