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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关于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 ——以案讲法

 szb法律人 2022-11-26 发布于江苏

小明和小丽经过多年“奔跑”,终于喜结良缘,众人为之拍手称赞真可谓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成天爱的如胶似漆

       日久未必,共同柴米油盐的生活也会产生一定的矛盾,在出现矛盾时,自信的人都认为自己是有理的,谁也说服不了谁,互不相让日积月导致“厚积薄发”。

终于有一天,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小丽感到无法再容忍这样永无休止的生活,果断的向丈夫小明提出了离婚。小明痛定思痛,也切身感受到小丽的温柔贤惠、聪明伶俐,为挽回这段婚姻经思虑再三,决定痛改前非,重回昔日的温馨浪漫与甜蜜的生活,小明主动提出了写一份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财产归属,以表决心,显示自己真诚与忏悔之意。


甜蜜爱情

心无旁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守相爱一生的幸福。


财产协议协议主要约定婚内取得的财产归女方所有,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屋也女方

那么这份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是有效的。

陪伴到天荒地老。

        根据法律规定,婚内财产协议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没有任何强迫的意愿在其中。

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更没有违反善良风俗,对民众是“法无禁止即可为”。

协议内容没有侵犯一方的权益,是一方主动放弃自己的利益,属合法有效的

若真有一双方婚姻生活嘎然而止,失去婚姻韵味,走向婚姻的坟墓,那么,小明就必须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协议规定的内容。

 仰望苍穹,爱为何物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协议中有关于房产的约定此约定虽是合法的,但在签订协议后应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这样的赠与行为还没有完成

婚内财产约定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二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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