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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返回彩礼理由及原被告如何确定

 szb法律人 2022-11-26 发布于江苏

彩礼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地区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则,很多人都在默默的遵守着,传承着悠久的习俗。

为与相爱的人真心相伴,双方父母是煞费苦心。男方父母为让儿子娶上好媳妇,即使经济困难也会倾其所有,拿出毕生积蓄作为彩礼。女方父母辛苦养育闺女成人,会认可代收彩礼,女儿也会报答父母养育之恩也会将彩礼交由父母。

若双方没有相携前行,男方在一定条件是可以主张返回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男方奉送彩礼时,会以父母名义相送,同时这些财产也是父母家庭的共同财产,起诉时可以以父母名义进行起诉。

对于女方也是如此,实践中,男方给付彩礼有的会给女方父母,或父母代收,此时,起诉时可以列女方父母为共同被告。

三思而后行。当男方给付彩礼时,说明相爱的二人已经谈婚论嫁好,此规划好今年的生活。婚姻非同儿戏,是人生终身大事,在结婚方面应慎重,一见钟情难以持久,日久生情方能“亘古不变”,在婚前应充分了解,给付了彩礼就代表双方同意走进婚姻殿堂,彼此托付未来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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