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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女方在婚后能否撤销婚姻

 szb法律人 2022-11-26 发布于江苏
案例介绍
女方:我相信你的为人,也正是因为过度的信任你才与你结婚的,可你为什么不对我说实话。
男方:我爱你,我怕说了实话,你会离我而去。
女方:你应该早就知道你自己得了淋病,你为什么要隐瞒,这是对我最大的伤害,而且这对我和小孩都有很大的伤害。
男方:我知道这病有传染性,为了与你在一起,我是故意隐瞒的,对不起。
女方:我要起诉离婚,这都是你一手造成的。
问题焦点
男方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女方在结婚后才知道,该事实是否可作为女方提出离婚的条件?
大宝讲法
爱情是双方彼此信任而相互携手走到一起的,善意的谎言确实能有利于婚姻的缔结和稳定,但若有事实可能涉及到一方是否愿意与对方结婚时,那么一方隐瞒该事实就不是善意的谎言而是故意的欺骗了。
强制婚检已经于2003年10月1日取消,过去的“强制婚检”被“自愿婚检”所取代。为什么要取消强制婚检,这对结婚的男女双方也有一定的益处,这是男女双方自由权利的体现,一方也可能容忍对方的重大疾病而愿意与之共同生活。
法律明确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前应向对方说明告知,否则对方有权以隐瞒重大疾病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婚姻。
何谓重大疾病,民法典中并没有作具体规定,一般是依据其他法律去认定,如母婴保健法中规定的传染病,主要有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患有此类疾病一般可认定为有重大疾病。
本案中,男方故意隐瞒自己患有淋病的重大事实,这对女方肯定是不公的,若女方不愿意接纳,则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理由就是对方故意隐瞒重大疾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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