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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借钱 债权人可否向男方配偶要钱

 szb法律人 2022-11-26 发布于江苏
案情简介
经营建筑材料的小王因疫情因素影响,生意出现了一定的危机,为继续将生意维持下去,他向朋友小李借钱用于周转资金。
鉴于多年的朋友关系小李将钱借给了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小王,不久后小王就与爱人小红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手续领取了结婚证。
婚后,小王与小红共同经营建筑材料,小王从小李处借的钱也给小红进行支配,其收入也用于家庭生活。
梦想是伟大灿烂的,可现实却不尽如人意,残酷的现实导致小王经营虽有短暂的营利,可过一段时间后还是雪上加霜。
还款期限到了后,小李开始向小王夫妻俩要钱。
问题焦点
男方小王婚前借的钱,结婚后的妻子小红还需要偿还小李的钱吗。
大宝讲法
一人做事一人当。
婚前财产是谁就是谁的,债权如此,债务亦是如此。
小王在婚前所借的钱,理所当然的应该由小王自己去承担。
事情有原则就有例外,法律也是社会实践经验的总结,是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制定出来的。
小王虽然是婚前从小李处借的钱,但该笔钱并非是小王个人予以使用的,而是与婚后的妻子共同使用的。
从权利义务相对等的角度出发,可以显而易见的得出结论,若一方婚前借钱还用于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项债务,对于婚后的配偶来说也应该有偿还的义务和责任。
小王借钱的行为虽然发生在婚前,但婚后,他们还是共同使用了这笔借款,所以,作为小王的妻子小红也应该偿还这笔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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