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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考证》:百年新红学的开山之作,竟然漏洞百出

 牛皮社 2022-11-28 发布于浙江
最近读胡适的《红楼梦考证(改定稿)》,不禁哑然失笑。原来当代红学的“开山之作”竟然是这样的,难怪红学总也搞不出名堂了。
《红楼梦考证(改定稿)》的内容主要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当时各种流派的批判,这个本文不讨论,直接从第二部分开始。
第二部分讲了两个问题:一是《红楼梦》的作者问题;二是《红楼梦》的版本问题。本文也不打算讨论版本问题,专门说说胡适在论证上存在明显漏洞的作者问题。



(一)
胡适在第二部分的开头说,做《红楼梦》的考证,要先从“著者”一个问题下手。这个说法没问题,有问题的是他紧接着所写的下面这一段话:
本书第一回说这书原稿是空空道人从一块石头上抄写下来的,故名《石头记》;后来空空道人改名情憎,遂改《石头记》为《情憎录》;东鲁孔梅溪题为《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又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即此便是《石头记》的缘起。诗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第百二十回又提起曹雪芹传授此书的缘由。大概石头与空空道人等名目都是曹雪芹假托的缘起,故当时的人多认这书是曹雪芹做的。
按照胡适的习惯,根据这一段话,我们可以发现胡适下了三个结论:(1)《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2)石头、空空道人、东鲁孔梅溪等都是曹雪芹的假名;(3)当时的人多认这书是曹雪芹做的。


但是,胡适几乎没有作任何论证,只用了一个“大概”,就得出了这三个结论,把《红楼梦》的作者颁发给了曹雪芹,果然善于“大胆假设”,但可惜没有“小心论证”。
他说曹雪芹因为“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又题曰《金陵十二钗》,并题一绝”,所以“大概石头与空空道人等名目都是曹雪芹假托的缘起,故当时的人多认这书是曹雪芹做的。”
把一个文本拿过来,多次披阅、增删,再加几个小标题,又按了几下回车键,最后改了个书名,就变成作者了?大家都是玩自媒体的,是不是感觉这一顿操作很熟悉?没错,这种行为,有个专门的说法:洗稿!
洗稿也能洗成原作者,那我彻底服了!再说了,如果说当时真的有很多人认为这书是曹雪芹写的,为何在胡适进行“考证”之前,所有出版发行的《红楼梦》,都是不写作者的?
至于他在上面这段文字中提到的“第百二十回”这个证据,更是自相矛盾的笑话,因为他自己在这篇文章里考证了后四十回是高鹗所续,而高鹗完全不知道原作者是谁,他续的内容能拿来论证原作者是谁吗?

(二)
胡适接着往下写:
袁枚的《随园诗话》卷二中有一条说:康熙间,曹练亭(练当作楝)为江宁织造,每出拥八驺,必携书一本,观玩不辍。人问:“公何好学?”曰:“非也。我非地方官而百姓见我必起立,我心不安,故藉此遮目耳。”素与江宁太守陈鹏年不相中,及陈获罪,乃密疏荐陈。人以此重之。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记风月繁华之盛。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
胡适说,我们现在所有的关于《红楼梦》的旁证材料,要算这一条为最早。根据这一条记载,胡适认为,凡有几点:
(1)我们因此知道乾隆时的文人承认《红楼梦》是曹雪芹做的。
(2)此条说曹雪芹是曹楝亭的儿子。(又《随园诗话》卷十六也说“雪芹者,曹练事织造之嗣君也。”但此说实是错的,说详后。)
(3)此条说大观园即是后来的随园。
这一段内容很有意思。根据胡适所写,似乎乾隆时的所有文人都承认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但实际上只有袁枚一人,若加上袁枚所引诗的出处,无非再多加富察明义一人而已。而对于跟自己的结论有矛盾的“曹雪芹是曹练亭的儿子”这一条,胡适说是袁枚说错了。这种“以点代面”“以偏概全”和“选择性使用材料”的手法,被后世的“公知”不断发扬光大,胡适不愧是“公知之祖”!

如果说当时的文人真的认为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红楼梦》又怎么会在那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没有写作者呢?又怎么会需要他胡适来考证呢?事实“无情地”表明,压根儿没人把袁枚的这一说法当成一回事,没有一个抄书的或者印书的采纳他的说法。
袁枚的随园,原为江宁织造曹寅家族园林的一部分。雍正五年(1727)年,曹寅之子曹頫因罪被抄家,此园归隋赫德所有,称为“隋园”。但不久后隋赫德也因贪污被抄家。乾隆十三年(1748年),袁枚购得此园并更名为随园。
按理说有这一段关系,袁枚若真的确定《红楼梦》是曹寅后人所写,以他善于经营的作派,早就大肆张扬了。但《红楼梦》创作年代大约在乾隆初年到三十年(1736—1765),而《随园诗话》首次出版于乾隆五十五年(1790)。几十年后才说随园是大观园的原型,更像是哪里听来的“随口荡荡”的小道消息,连他自己都不敢肯定。所以,袁枚说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可信度并不高。

(三)
除了找不到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直接证据之外,历史上关于曹雪芹这个人的记录也是模模糊糊的。说得直白一点,有没有“曹雪芹”这个人,都还是值得怀疑的。
袁枚在《随园诗话》卷二中说“(曹练亭)其子雪芹”,卷十六又说“雪芹者,曹练事织造之嗣君也”(旧时无子者以近支兄弟或他人之子为后嗣,亦称"嗣子"),所以有些研究者认为,曹雪芹并非曹霑的号,而是曹頫的号,因为曹寅的嗣子只有曹頫一人。
以袁枚(1716年~1798年)购得随园这一段因缘,且跟曹寅、曹頫等人相隔年份也不算太远,袁枚对曹家主要人员的辈分关系应该有些了解吧。他在书中两次说曹雪芹是曹楝亭的儿子(“嗣君”),其可信度要高于说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
而胡适考证了半天,没有一份关于曹雪芹身份的材料来自正史,都是一些私人记录。胡适对“曹雪芹”身份的考证,主要材料是敦诚的诗作。敦诚有一首《寄怀曹雪芹》,前四句是:
少陵昔赠曹将军,曾曰魏武之子孙。
嗟君或亦将军后,于今环堵蓬蒿屯。
敦诚说曹雪芹可能也是将军的后代,但根据胡适的考证,“曹雪芹”的父亲、祖父乃至曾祖父,都是文官。由此可见,敦诚笔下的“曹雪芹”,跟胡适所考证的那个人,很有可能不是同一个人!

而且《寄怀曹雪芹》诗注说:“雪芹曾随其先祖寅赴织造之任。”但是胡适考证出的“曹雪芹”,是在曹寅去世之后才出生的,显然无法“随任”。面对这一矛盾,胡适又采取了老办法,说应该是敦诚写错了。这种近乎无赖的“考证”方法,我也是服了。
曹家家谱没有“曹雪芹”的记录,这是事实;有人给出了种种理由,终究都只是一种可能性,并非事实。按理说,曹家既然是在曹頫手里被抄家的,官方一定会有曹家全部人口及其家庭关系的卷宗或其他记录的。但是很可惜,至今没有找到“曹雪芹”其人的相关证据。

(四)
我们暂时撇开这些考证材料,按照常理来说好了。
一种常见的说法是,《红楼梦》前面之所以用了那么多假名字,目的是为了逃避“文字狱”的迫害。若果真如此,其他的都是假名字,唯独曹雪芹是个真名,他就不会被“文字狱”迫害吗?绝对第一个抓他!写作是死罪的话,披阅一样要死。作者若真是曹雪芹的话,他会傻到这种地步吗?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作者“不敢贪天之功”,所以用了一堆化名,而“谦虚地”把自己写成了一个披阅者。若果真如此,曹雪芹可真够狂的,书还没写完,就知道自己写出来的是一部盖世巨作了。他会狂到这种地步吗?而且那个年代,写小说可不是个体面的职业,把作者让给老天爷,这可不是奉承,而是羞辱老天爷吧。
还有一种说法是,作者耍了一个小花样,写了一堆假名,然后把自己的真名隐藏其中,跟读者捉起了迷藏。如果真是这样,以作者的才识,他会“低级”到直接把真名写出来吗?必定是需要费一番猜疑的,赤果果的“曹雪芹”这三个字,是作者真实身份的可能性极低极低。

综上所述,胡适的考证,最多只不过证明了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叫作“曹雪芹”的人而已。但这个“曹雪芹”跟曹寅是什么关系,以及是不是《红楼梦》的作者,都是未知之数。
“红学”研究若先入为主地把“曹雪芹”视为作者,并拿曹家的事迹去套的话,注定只能在牛角尖里越钻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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