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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汇算清缴八问八答

 独酌馆 2022-11-30 发布于甘肃

3月1日至6月30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简称“年度汇算”)工作正式展開。那么,我们该如何进行汇算清缴呢?

虽然今年已是个税年度汇算实行的第三年,但对于为什么要汇算清缴、自己是不是需要汇算清缴、到底如何汇算清缴等问题,许多人依旧会有不少困惑。本文就将针对年度汇算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简要解释与说明。

基础篇

问题一:到底什么是年度汇算?

答:年度汇算也常被称为“汇算清缴”,简单来说,就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问题二:为什么要进行年度汇算?

答:首先,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举个例子,一些扣除项目,比方说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支出,只有到了年度结束,纳税人才能确切统计出在此方面的全年支出金额。因此,年度汇算可以帮助纳税人进行完整申报,充分享受税前扣除的相关“福利”。

其次,由于许多纳税人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情况复杂,无论采用怎样的预扣预缴方法,都不太可能保证其平时已预缴的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因此,就需要通过年度汇算进行调整,以更加准确地计算出纳税人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而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纳税人会出现退税或补缴情况的原因。

问题三:每个人都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答:一般来说,只要纳税人平时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4.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而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第二类则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

第一类的部分典型情形如下:❶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❷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❸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❹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第二类的部分典型情形则有:❶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❷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

汇算篇

问题四:年度汇算到底是怎么算的?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其中,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4项。所以,一言以蔽之,年度汇算实际是把个人全年的收入加起来,扣除全年可以抵扣的费用后,再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算一遍个人全年所需要缴纳的个税总额——而这个总额才是纳税人这一年实际需要缴纳的税费。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

45

181920

问题五:退税或补缴是一定会发生的吗?

答:并不一定。对于大多数只在一家企业上班且没有副业收入的“打工人”来说,全年的综合所得收入仅包含工资薪金,没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等其他三项收入,企业每月也会按照要求为员工进行代扣代缴。因此,在纳税人进行年度汇算时,实际已经完成了所有必需的纳税,在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情况下,也就不会出现需要补缴或是退税的情况。

问题六:什么是专项附加扣除?我是不是可以享受这些扣除?扣除标准又是什么?

答:所谓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纳税人还可再享受的其他专项扣除项目。目前,纳税人总共可享受6类专项附加扣除,分别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及赡养老人。具体扣除范围、标准、方式及起止时间如下: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扣除范围及标准

扣除方式

扣除起止时间

子女教育

扣除范围:3岁~博士(学龄前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

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1.选择父母一方扣除;

2.父母雙方各扣50%;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1.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2.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继续教育*

1.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年度扣除3600元;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证书年度扣除3600元;

3.学历继续教育:在学历继续教育期间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

1.由纳税人自己扣除;

2.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选择按子女教育扣除,为1000元/月,选择按继续教育扣除,为400元/月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大病医疗

扣除范围: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扣除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

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范围: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扣除标准:每年12000元(1000元/月)

1.单独或共同购买: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2.婚前各自购买:婚后可以选择一方的住房,由贷款人按照每月1000元扣除;或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对各自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

扣除范围: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扣除标准: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1.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2.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在主要工作地没有住房: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赡养老人

扣除范围:年满60周岁(含)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标准:

(1)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2)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采用均摊、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等方式,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注:*继续教育中,职业资格证书需参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此外,纳税人仅能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享受3600元的定额扣除。

Tips:

如果忘记填报上一年的专项附加扣除,或在上一个纳税年度发生了可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纳税人可在今年的年度汇算时进行补录,享受扣除。例如,2021年7月,小李决定前往上海工作,并于该地产生了租房租金支出。由于此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年初填报时未申报,那么小李就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此次的年度汇算时补录该项申报,享受1500元/月的专项附加扣除。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在年度汇算中使用到的抵扣材料,建议留存5年备查。

实际操作篇

问题七:可以通过什么渠道进行年度汇算?

答: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络办税渠道、邮寄申报表以及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等3种方式进行办理。其中,网络渠道可谓是最为高效、快捷的方式,纳税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以及更为推荐的——手机端“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掌上办税。

问题八: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应如何进行年度汇算?

答:纳税人可通过APP首页的“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栏目,或通过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栏目中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等3种路径发起申报。

若纳税人有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需求,亦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行操作。需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已在上一年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且今年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并依旧符合扣除要求,则可将信息一键带入今年的年度汇算中。而若纳税人需对已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作废某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或新增某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也可在【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的各个项目中进行相应操作。

如产生补缴或退税情况,纳税人可通过在APP中绑定银行卡进行后续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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