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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战术基础教程(31) 北交所的*ST股票与退市制度 20221126

 放牛归去来读书 2022-12-01 发布于河南

一、制度框架

北交所的退市制度,整体上沿用了沪深交易所的框架,仍然是交易类退市、财务类退市、规范类退市、重大违法类退市四大类退市,在具体指标和条例上略有区别。

二、ST与*ST

很多小伙伴不知道从哪里去研究ST与*ST制度。这也是当年困扰我好久的一个难题。其实,研究ST与*ST,最基础的知识全部来自制度和规则。

从哪里去找ST与*ST的制度规则?

——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

沪深主板和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各有自己的上市规则。分别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这些上市规则经常修订,下载最新的一版就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1月第十次修订)为例,第九章就是“退市与风险警示”。在这一章里,前7节详细地讲述了上交所主板退市制度和*ST(退市风险警示)规则,第8节单独讲述了ST(其它风险警示)规则。

需要提醒的是,北交所与沪深交易所不同,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中,只制订了*ST(退市风险警示)规则,并没有专门制订ST(其它风险警示)规则。

那么我们可以知道,北交所会出现*ST股票。

会不会出现ST股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并没有说ST(其它风险警示)的事。但是在该规则第88页有一句话“本所可以规定对其它情形实施风险警示。”

这句话的意思,我理解,北交所可以根据需要对股票进行ST(其它风险警示)。但实施ST的具体条件,并没有像沪(深)交易所那样明明白白地以制度的形式写出来。

我预计在未来,北交所迟早要和沪(深)交易所一样,对其它风险警示(ST)的具体规定进行明确。

三、沪(深)交易所与北交所的相关对比

北交所仍然是交易类退市、财务类退市、规范类退市、重大违法类退市四大类退市,其中财务类退市和规范类退市中会有*ST(退市风险警示)环节,这个与沪深交易所一致。因为上市条件的不同,北交所在具体退市指标上略有差异,我把上交所主板和北交所的*ST、退市规则做了一张表格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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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几点细微的区别

沪(深)交易所与北交所因为上市条件不同,在退市制度上除具体指标数据有所差异外,还有几点区别:

1.沪(深)交易所交易类退市有成交量指标的考核,北交所没有。

这个很容易理解,因为北交所的成交量实在是太低了,如果像沪(深)交易所那样考核成交量,北交所将会有大批股票退市。

2.交易类退市中,北交所对市值的考核仅限于按标准四上市的企业。

北交所上市有四套标准,任意满足一套即可,其对应的预计市值分别不低于2亿元、4亿元、8亿元、15亿元。北交所市值退市指标(低于3亿元)仅针对于按标准四(15亿元市值)上市的企业。北交所现在市值在5亿以下的股票有18只,如果不区分上市标准,有退市风险的股票就太多了。

3.财务类退市中,北交所条件稍为宽松。

考查两种财务类*ST:(1)因净利润为负且营收于1亿元/5000万元被*ST;(2)因净资产为负被*ST。

那么第二年:

沪深交易所股票:再犯其中(1)(2)中任一条或年报审计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皆退市;

北交所股票:如果犯(1)被*ST,继续犯(1)年报审计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退市;如果犯(2)*ST,继续犯(2)年报审计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退市。

这里是有细微差别的。

4.沪(深)交易所退市后去老三板;北交所退市后,符合新三板基础层或创新层条件的去基础层或创新层;不符合基础层创新层条件的去老三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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