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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的辩证关系

 医之大者 2022-12-01 发布于吉林

标本的问题一般是临床上相对比较复杂的问题,要不然也不需要分标和本了,当然也有标本兼治的情况。

在临床中经常看到有医生开两天、三天的药量,而患者往往是慢性病,而且辗转了很多地方都没有治好的,之所以开这么短时间的药,据说是为了试探,而且是为了找到疾病的本事什么,临床有效了就说明治疗是对的。

在讨论标本问题的时候,急则治其标,也是短期内先治疗最为明显的邪正关系,然后再谋求治疗疾病的根本,但问题是,这个标本是医生说了算,不同的医生说法还不同,比如失眠,有的认为是肝火重,有的说是心火重,又不能通过化验检查去炎症,很难形成一致的意见。

大多数患者并不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临床中往往又解释不足,往往造成临床治疗的中断。

标本最直接的理解就是矛盾双方的主次先后,治病分轻重缓急。

比如最常用邪正关系来讲,人体的正气为本,致病邪气为标,如果不把邪气去除就开始补正气,难免闭门留寇,助长邪气,如果一味的祛邪,重伤正气,后果也是很严重的,标本的处理就是在处理一个度的问题,而医生的差异也来源于此。

《类经标本类》云:“谓天地之运气,人身之疾病,变化无穷,天下有标本在也。”临床上只有分清标本,才不会被各种复杂的症状所迷惑,才能抓住疾病的本质,予以恰当的治疗。

《素问标本病传论》:“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这句话也适用于很多的场合,比如当下的防疫,什么是标,什么是本,病毒是标,民生是本,现实往往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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