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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琼的穷

 煮字疗饥燃湿柴 2022-12-02 发布于上海

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但清朝也有当官赔钱的。在江苏八县九任知县的李超琼就是典型例子。清朝实行的财政政策中,可支配的钱粮跟着县令走,也就是完成上缴赋税越多,可支配的财政积余也水涨船高,可当遇到灾荒,或者搞些基础建设,问题就来了。李超琼光绪十二(1886)年开始任县令,最先在溧阳,次年就遇上了水灾,第三年是旱灾。光绪十五(1889)年,李超琼转任元和县时,他的财政积余已经所剩无几。而苏州府主要衙门,以及长洲、元和、吴县衙门都在苏州城内,应付省、府上级,和平级频繁的迎送往来,应酬的一切开销都需三县分摊。而且这年又遭遇了长江流域自然灾害史上重要标志的“己丑水灾”,朝廷不得不蠲免、停征钱粮,但田赋以外还有附加税,江苏巡抚刚毅坚持要照收,老百姓仍然是雪上加霜。

  元和有大片的湖泊,周边的圩田,因为水利工程年久失修而坍塌入了水中。特别是金鸡湖风浪大,湖面宽阔,是进入苏州的东面必经水路,经常发生船翻人亡的事故。李超琼接受了乡绅们在湖上建一条长堤的建议。他动用了手里仅有的一万四千串(每串不足一两银子)赈灾余款,还向山西票号存义公钱庄“借银万两,以为署用”,采用“以工代赈”的方法征集民工,将苏州城里战争废墟的瓦砾运来筑堤。堤是建成了,但借存义公的钱六千两无法还清,从丹阳县令凌焯处借到四千两还了,对方送来一张余款加未付利息的三千两借据。光绪二十(1894)年,元和李超琼与阳湖叶怀善互调时,他已经“公款亏银一万三千两有奇”,本指望收了税填补回来的,但背后有藩台邓华熙撑腰的叶怀善就是冲着有利可图而来的。有意思的是光绪二十二(1896)年,叶怀善嫖娼,连带着行贿、串供、反诬等行径被言官纠劾,“因案撤任,听候查办”,李超琼又回到了元和。他一共在元和八年,1889年因水灾申报漕粮全免造成一万五千两亏空,1895年因叶怀善撤职,留下一万三千两欠款,1897年因虫灾部分漕粮蠲免,加上官场应酬巨额开支,元和财政长期处于亏空状态。

  张之洞听人说起李超琼算得上“江南第一好官”,就调他去当江阴知县。好容易在江阴任上遇到了难得的好年景,但光绪二十五(1899)年三月,他在江阴只干了一年,因为母亲病故,回老家丁忧去了。光绪二十八(1902)年五月,57岁的李超琼接过了无锡知县的大印,谁想八月突遇蝗灾。他宣布垫捐出全年的养廉银,作为积极灭蝗的奖励,“凡捕获小蝻送交者,每斤给钱三十文、未出之子掘得者,每斤四十文;已成飞蝗,则斤二十文。”这已经是之前六安县的十倍了,可是居然没有反应,人们嫌奖励太少了!个别“福而有势”的大族,任意抗欠赋税,又长期得不到纠正,已经养成了习惯,虽然最后还是动了起来,但有些乡民还在盘算着怎么拖延,让官府提高赏银。而此时李超琼的家人,因为无钱租房,还住在苏州乌鹊桥狭窄的宿舍里,日用开销还要靠辽东好友陶霖甫寄来的二百两银子撑着。

  光绪二十九(1903)年李超琼调任吴县,吴县西山每年秋收后的“完纳之困”,迫使农民卖儿卖女,经过多方抗争努力,他无法让上级免去附征折合一千八百串的田赋,于是宣布他们所有的征收田赋串票,概行吊销,他一个人承担了后果。光绪三十一(1905)年,李超琼调任南汇县时,他的亏空已经超过七万两。1909年,士绅领袖李平书在李超琼的追悼会上报告中说,合计李超琼的总亏空为十三万两。而临终前,他列出私人债务,有借沈佺三千两、王南陔、马筱沅各一千两、存义公钱庄三千两,孙展云、吴粤生、李集甫各五百两,没有打欠条的有李集甫三百两、石怀觐、明寿经八百两。

原载《滕州日报》202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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