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垄断的两种含义

 mynotebook 2022-12-03 发布于湖南

    竞争这一名词,主要是作为垄断的反义词来使用的。在这个语式里,“垄断”的使用具有一些必须加以区分的不同含义。

    垄断的第一个含义,也即最常使用的,指的是这样一种状况:垄断者——个人的或集体的——绝对控制了人们生存条件之一种。这样的垄断者有权力将那些不服从他的人饿死。他不断地发号施令,其他人除了服从或死以外,别无选择。在这种垄断下,市场或任何种类的交易竞争都不存在。垄断者是主人,而其他人是奴隶,完全依赖他而生存。我们无需过细讨论这种垄断。它与市场经济没有任何关系。只需举一个例子就足以说明。一个泛世界的社会主义或许能实践这样一种纯粹而完全的垄断;它或许有权力把所有的反对者都饿死。

    垄断的第二层含义与上述第一层含义的区别在于,它描述的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容的经济现象。在此意义上的垄断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一群人,通过完全一致的联合行动,绝对控制了对某一物品的供给。如果我们这样来定义垄断,则垄断的范围是很宽泛的。加工业的产品相互间多少有些差异。每一个工厂生产的产品都不同于其他工厂的产品。每一个饭店在某一区域提供的服务也有垄断性。医师和律师提供的服务也不可能完全相同。除了某些原材料、粮食和其他一些大宗商品外,垄断在市场上随处可见。

    但仅仅是垄断的现象,对市场的运行和价格的决定并无多大影响和关系。垄断者在销售其产品时占不到太多的便宜。借助版权法的保护,即便打油诗人也可推销其“作品”的垄断权。但这对市场整体并无大碍。他的那些货色可能卖不出任何价格,最终只好当废纸卖掉。

    第二层含义上的垄断,只有当某垄断产品的需求曲线形状特殊时,才可能成为价格决定的因素之一。这意思是说,如果垄断者可以限量出售其产品,并通过索取较高价格,使其净收入比不限量出售产品时更多时,就会出现高于非垄断市场价格的“垄断价格”。垄断价格是一种很重要的市场现象,而垄断只有在可能形成垄断价格的场合才是重要的。

    通常把非垄断的价格称为“竞争价格”。尽管这一称谓是否便利仍成问题,它已被普遍接受并难以更改。但人们必须小心避免对它的误解。如果从垄断价格与竞争价格的对立,推导出垄断价格是缺乏竞争的结果,那就大错特错了。交换的竞争是市场的常态。交换竞争既是竞争价格的决定因素,也是垄断价格的决定因素。决定垄断价格可能出现,并指导垄断者行为的需求曲线的形状,是由争取购买者金钱的所有其他物品之间的竞争决定的。垄断者的价格定得越高,更多的潜在消费者就会转而购买别的产品。在市场上,每一种产品都会与其他任何物品相互竞争。

    以上论述选自《人的行动》,作者:米塞斯;翻译:余晖。题目为编者所加。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