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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伟律师谈对精神病人的三个忌讳

 九州好人 2022-12-03 发布于辽宁

由于家族遗传史和后天生存压力的巨大,在各级各类精神病院入院的精神病人比例逐年上升。律师是法律人也是心理干预大师。在与精神病人对话时有三个忌讳:

精神疾病是指在各种生物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下,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为临床表现的疾病。

1、忌讳说“你有病”:精神病人都是精神障碍者,他“只缘身在此山中”不知就里。你在和精神病人接触时切忌不能说“你有病”这三个字;恰恰要正面鼓励:好好好对对对。如果你直接了当的说“你有精神病”,这可犯了大忌,尤其是对偏执症患者,一方面会直接激怒他,他可能对你进行暴力和肢体冲突;再一方面要加大他的心理负担和压力甚至病情加剧。因此要做好对上述病人的心理疏导,陪他做户外活动:蓝天白云、阳光沙滩和送小礼物聚餐,这是最好的心理疏导。

2、都是假的:你一定要肯定精神病的“话”,有些精神病人很偏执,也有的是幻听或智障的,精神病人和你的“交流”,你是多听少说,如果回答千万不能说“都是假的”,而要说是的是的。懂得了这些精神病人的身心障碍,对调理精神类疾病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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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快看医生:有些精神病患者是“间歇性精神病”,不发病的时候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与正常人一样;一旦发病比如癔病,会癫痫、抽搐等突然犯病。对这类病人也不要用“快看医生”的语言刺激他。

间歇性精神病不是我国临床精神医学和司法精神病学使用的专业术语,而是刑事立法根据社会公众的日常观念,在我国多次刑法草案中以及现行刑法典中使用的一个法律术语。间歇性精神病在美国被称为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或短暂性精神障碍。我国刑法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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