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门诊特殊疾病 门诊特殊疾病 1 什么是门诊特殊疾病? ★ ★ ★ 2 怎么样才能享受门特? ★ ★ ★ 3 哪些疾病可以办理门特? ★ ★ ★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4 门特怎么办理? 第一步 参保人员向认定机构申请门特病种认定,市内三甲医院基本都可以办理; 第二步 认定通过后,选择方便治疗的门特定点治疗机构进行治疗; 第三步 每次开药时直接刷社保卡报销,属于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注意 ❖如果有新增病种的,新增病种同样需要认定。 ❖如果同时患有多个疾病,都只能在一家医院办理门特,所以在选择治疗医院时请考虑好病情需要的因素。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应当选择一家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患精神类或传染类合并其他类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的,可以同时选择一家专科性医疗机构和一家综合性医疗机构作为治疗机构。 5 门特怎么认定? 第一步 参保人员向具备门特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 第二步 向门特认定医疗机构提供检查报告和诊断证明(若在该门特认定医疗机构检查诊断的参保人员无需提供,无检查报告和诊断证明的参保人员可在该门特认定医疗机构检查诊断); 第三步 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第四步 刷社保卡办理门特认定。 注意 ❖在住院期间不能申请门特认定。 ❖初次办理的病种,通过认定后超过6个月未进行门特治疗或出现中断治疗达到6个月以上的,均应按规定重新申请门特认定。 6 门特报销标准是? ★ ★ ★ 门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总额-起付标准-个人首先自付部分)X 报销比例 职工基本医疗报销比例 居民基本医疗报销比例 注意 ❖门特在起付标准计算次数上同住院有区别。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四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基本医疗报销以后,享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的再进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的再依次报销城乡大病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7 如何报销呢? ★ ★ ★ 这下是不是对门诊特殊疾病 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 记得关注我们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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