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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后这么做…是维权索赔,还是恶意打假?

 washcloth 2022-12-16 发布于北京



消费者超市买到过期食品要求索赔,遭遇超市冷处理后向执法部门投诉。调查取证过程中,消费者恶意打假的行为浮出水面。超市方苦于无法举证,仍被处以高额罚款。点击音频收听以案说法——当经营者遭遇恶意打假,该怎么办?


案情回放

2017年10月10日,一位消费者气冲冲地拿着两袋胡豆,走进了天府新区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

原来,这名消费者要投诉的是一家超市,前不久,这名消费者在这家超市花费27.8元购买了两袋胡豆,直到开袋时,消费者才发现:两袋胡豆的生产日期是2016年12月8日,保质期是9个月,而购买时已经是2017年10月了!这也就是说,这两袋胡豆已经过期了一个多月了,超市依旧在进行销售。“要不是我吃的时候看到了生产日期,那我就吃了,要是我吃出了问题怎么办,真的太令人气愤了!”

更令这名消费者生气的是,当他去找那家超市协商赔偿时,超市方拒而不谈,态度相当恶劣。这名消费者表示,自己对食品安全持“零容忍”态度,而且他也保留了购买食品时开具的小票,于是选择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随即对这家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该超市确实在销售该品牌胡豆,同时消费者所提供的小票也确实是该超市开出。

但当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时,超市负责人又对此事有了不同的说法。


超市负责人

我们一定会积极配合处理此事,但是我们认为这位消费者有恶意索赔行为。涉案食品确实通过了扫码与付款程序,但是我们超市早已经没有销售这种品牌的胡豆了,根据我们超市的进货记录和销售记录,我们一共进了这种品牌的胡豆50袋,在2017年5月5日之前销售了30袋,剩下的二十袋由于过期早已经下架并销毁了。我们怀疑涉案食品是消费者恶意夹带进超市的。

执法人员

你们有证据证明是消费者恶意夹带进超市的吗?



超市负责人

我们确实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位消费者买到食品后曾和他们联系过,要求他们赔偿3万元,说如果我们不赔偿,他将会向相关部门,到时超市就会被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这位消费者对法律条文比较熟悉,应该不是普通的消费者。不过,我们超市还是有责任,以后我们一定会继续加强对食品的管理,把控好每一个关卡,保证超市销售的食品都是健康、安全的。

由于超市无法提供涉案食品是消费者恶意夹带进超市的的证据,也不能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过期的产品已经销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对这家超市处以以没收过期食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6.1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期嘉宾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

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

综合执法二大队大队长 李冬


综合执法二大队主任科员 雷阳

案件解读

01

经营者销售过期食品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销售过期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该法第三十四条第十款规定,任何出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都属于违法行为,而这也是本案中超市受到行政处罚的原因。

02

销售过期食品将面临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出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结合本案实际货值金额为27.8元以及相关情况,这家超市最终被处以了没收过期产品、没收违法所得以及6.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3

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

通过维权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即消费者通常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具体是选择价款十倍还是损失三倍就看消费者了。

但就本案而言,不论消费者选择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额都不足1000元,所以最后消费者能够得到的赔偿为1000元。

04

本案中,超市方认为涉案食品不是其自有食品,而是消费者恶意夹带进来的,为何这一说法最后没有得到认可?

办案是需要证据的,超市既然提出了该情况就应当进行举证,可是其既未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过期的产品已经销毁,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消费者是故意夹带进超市的,所以作为行政机关是无法仅依据其单方的描述就认可该情况的。

如果真有这种恶意夹带过期食品进入超市,最后要求赔偿的事情发生,超市方应该如何防范呢?

首先尽量做到监控全覆盖不要有死角,其次务必保存好进销存相关凭据并且对于过期食品的下架、退货、销毁亦要做好记录。最后一旦确认是恶意夹带的行为,应立即报警给予恶意夹带者惩戒。

05

消费者如何避免遇到过期食品或者其他食品安全问题?

可以从哪些角度保障自身权益?

首先,消费者应尽量去大型的超市和卖场购买食品,再者但凡涉及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商或者类似的产品的一定不要去购买,其次如果产品存在明显低价的情形,那么即使打着促销的名义也尽量不去购买,最后对于无中文标签的食品,更要慎重。

另外,购买食品的时候务必保留小票或者类似能够证明食品金额以及销售者信息的证据,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录像的形式。

再者,由于在维权或者投诉举报的时候可能需要出示食品,所以建议提起维权或者投诉举报的时间尽量提早。


民以食为天

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你我

希望社会大众积极参与

共同保护舌尖上的安全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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