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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争:中国农村的社会竞争

 零壹贰012 2022-12-22 发布于湖北

作者: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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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人情与强人

南开大学社会学博士齐燕在一次调查讨论会上剖析自己,说调查讨论时不够开放大胆,总是等其他人讲完,自己觉得不会有“危险”之后再讲。齐燕是山东人,在典型的小亲族地区成长起来。她的意思是自己在小亲族环境下成长的,什么话要想成熟了再说,就怕引起他人的误会。说明在这些地方成长的人对环境的要求比较高,在环境不足以掌控的条件下会韬光养晦。

不同地方的人对环境的要求和敏感程度不同,与其生长的社会地理环境有关系。社会地理环境影响一个人的性格及与社会打交道的方式。湖北江汉平原的人常被称作“九头鸟”,意思是精明狡猾,与之打交道要多加小心。这也与其社会地理环境有关系。“九头鸟”的性格,说明这些人会算计,但这些算计又容易被人察觉,所以才会被人抓住把柄。这种人心里从不藏着掖着,斗争和斗争的“武器”都摆在台面上。江汉平原的社会地理结构很少生长出真正会算计的人。在我的调查经验中,南方农村的人不太会算计,他们更多的是真诚地对待与之打交道的人,乃至站在对方的立场思考问题。全国人民都说广东人很精明、会做生意,但是广东人的精明主要表现在做事上,而不是在对人上。

在研究人上,北方人较为深刻彻底,研究透了才交朋友;中部人浮于表面,对得上眼就能在一起喝酒;南方人则一般不研究人,重点在对待事情上。南方、中部和北方农村人的性格、思维方式和行事风格有着明显的差别,这与社会地理环境大有关系。

2010年年底我们湘南老家某个村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情,几个小偷半夜到一个湾子偷摩托车,被旁边打牌出来小便的人发现而当场逮住两个人,跑掉一个人。村民扣留了小偷的一辆面包车。这个湾子的一些人将逮住的人捆绑在树桩上,不是把他们交给派出所,而是叫他们家人拿钱来领人。而跑掉的那个小偷据说与派出所有关系,就先报警了。第二天派出所的人来要人,从而与该村的人发生冲突,升级为全村农民围殴派出所民警事件,县公安局将此事作为大案来抓。后来村里人组织村民到乡镇上访,乡镇要求选派不超过5名代表去谈判。所选的代表都是在村里能说会道、威望较高的人。

后来我了解到,这些被选派的代表一进乡镇办公室,就说不出话来了。代表们一讲出自己的道理就被乡镇干部反驳回来,而乡镇干部讲的法律的道理,代表们竟然无言以对,讲不出更高的道理来。这些在湾村里的能人在乡镇干部面前似乎成了“小白”。这个强烈的反差引起了我的思考。我老家村里的这些所谓能人其实不懂政治,更不会跟乡镇干部谈政治。他们是社会生活中的能人,而不是政治生活中的能人。

在河南驻马店、开封等地调查发现,某些乡镇干部讲法律,上访农民就知道跟你讲政策;乡镇干部跟你讲政策,上访农民就跟你讲人情;乡镇干部跟你讲人情,上访农民就跟你讲法律。绕来绕去,上访农民总能讲出自己的一套道理来,而且每套道理还确实有“道理”,不一定是胡搅蛮缠。说明这些地区的上访农民既有理论水平,也有政治策略,会政治博弈。

早在2005年左右,还在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的董磊明教授到河南安阳等地农村调研,惊奇地发现一个一两千人的村庄竟然有非常多的“政治精英”,这在南方农村和中部农村难以想象。我在兰考南马庄调研也发现,村庄里的政治精英不仅在乡村两级能把政治讲得很熟,既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又不把自己“玩进去”;即便到县里省里跟高级别官员对话也从不怯场,甚至不落下风。这样的人不是少数,每个小亲族里都有几个。这意味着这些村庄社会生活里有政治,社会生活中的能力也是政治生活中的能力。

南方农村是宗族性村落,一般一个姓氏占据一个或数个村落(湾村)形成一个宗族。在宗族内部虽然会分化为不同的房分(房头),按照“差序格局”的原则,房分内部的“自己人”认同要强于宗族的“自己人”认同。但是在宗族层面,台面上并不主张“讲房分”“讲房头”。房分之间,及房分内部不同家族(“一株人”)之间暗地里会有比较,但是明显的、仪式性方面的竞争却不存在。房分之间也会发生一些冲突,但很容易在宗族大框架下予以解决,不会轻易使双方出现不可弥合的裂痕。

每个小房分或房分内部都会有自己的主事的人,但这些人并不一定是这个房头最有能力的人,而可能是这个房分的长子长孙,他们自然地担负起家族的事情。他们也可能是什么事都喜欢凑热闹、热心帮忙做事的人。这些人在给房分、小房分做事的过程中积累下来了威望,成为村落“有说份”的人。由于宗族内部没有强烈的房分分割,房分之间没有利益纠葛,因而很难形成房头政治。这些“有说份”的人最多是宗族社会生活中的权威,而无法上升为房头政治中的政治精英。宗族内部、房分之间即便有纠纷和冲突,也不是针对村庄政治权力以及公共利益的再分配份额。宗族(村落)公共利益的再分配规则也是既定的,不需要房头之间再进行利益博弈。房分之间的纠纷化解也是有既定的规矩,亦不需要上升到政治层面,不会闹到县乡去。即便不同房分之间有人牵涉到村一级的政治而相互斗争,甚至上访上告,但这也是他们个人之间的瓜葛,不会上升为房分的政治较量。

正因为很多事情都能够在既定框架和规则下解决,宗族内部就形不成合纵连横、尔虞我诈的房头政治。宗族内部政治氛围不强。人们之间没有需要顾忌的派别和政治立场。宗族内部事务不会上升为政治事件,就不会成为上级政府要解决的事情,房分派别也就不需要与县乡打交道,进而也就不需要去了解上面的法律、政策文件及相关的政治伦理等,也不会与上面的官员玩“捉迷藏”的游戏。因而,超出村庄之外,宗族内部精英就不再是政治博弈的高手,而是普通百姓而已。

南方农村的人在宗亲环境下成长,宗亲给予的是亲情情义、人情面子,是归属和关爱。村民之间虽然不免有争吵及其他冲突,但是也都与政治斗争无关,也不是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即便有“小心思”,有对他人的不满和不屑,南方家长也会在小孩面前掩饰,给小孩的感觉是周边的叔伯大爷都是自己人。因而,南方人生长的环境相对简单,没有被置入复杂的政治斗争环境中,他们对环境并不敏感,他们会像信任他们的村庄宗亲环境那样,信任他们所处的新环境,像对待宗亲那样对待新的交往对象。在待人方面他们的头脑是“简单”的。

甚至,因为他们在宗亲环境下成长,他们不太擅长跟陌生人打交道,性格内向,不善言谈,不懂政治,更不会耍计谋。宗亲是一个相互理解、相互体贴和共同进步的亲情共同体,每个人都会设身处地地为对方着想,站在对方的立场思考问题。他们不会把事情、把人往坏处想,想到的是对方好的一面。他们不会以我为主,唯我独尊,自我的一面较弱,考虑他人的一面较多。宗族内部共有共享的一面较强,不会对什么事都斤斤计较,表现较为大方。(201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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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情竞争的区域差异

春节期间是农民“办酒”收人情比较密集的时期,“酒席泛滥”“人情成灾”为媒体所关注。办酒席和吃酒席的背后是农民之间的人情往来,通过人情礼金的送与收来达成农民的社会关系的构建与维系。办酒除了提供吃喝和社交机会之外,酒席过程还是仪式过程,不同的酒席有不同的仪式。酒席的人情和仪式属性使得它在农村属于公共程度较高的活动,具有较强的表达性和展示性。因此,农民可能会相互攀比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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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争:竞争将如何塑造60万中国乡村和5亿农民的未来 杨华 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22年7月

不同的农村地区,在办酒的竞争上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办酒中有竞争空间的,一类是办酒中没有竞争空间的。可以从人情的功能与人情的规范两个角度来看办酒中的竞争。当人情在维系村庄人际关系上必不可少,而人情规范又很松散时,那么在这些地方办酒就会存在竞争空间。相反,如果人情对于村庄人际关系的维系可有可无,而人情规范又很强大时,办酒的竞争空间就很小。

在有竞争空间的地方,因为竞争主体的差异,不同地区农民竞争的侧重点或标的物又会有所不同,东部农村竞争的重点在酒席的档次和规模上;中部农村看重的是人情礼金,他们倾向于多办酒席多收礼金;北方农村则把竞争点放在仪式上。在没有竞争空间的地方,农民在办酒中不竞争,他们倾向于少办酒或不办酒,其代表是南方农村。竞争空间或竞争点的不同,凸显的是农村社会性质与社会关系的差异。

在中部农村,农村社会关系的原子化程度较高,人情是维系社会关系的重要纽带,农村在办酒收受人情礼金上相互攀比。

中部农村主要包括长江中上游地区,以环洞庭湖平原为典型,这些地方历史上是移民较为频繁的地区,村庄的历史较短,社会关系不稳定,公共规则不强。在经历20世纪的革命运动和市场经济的冲击后,村庄血缘关系及其规则体系很快瓦解,农民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原子化状态,核心家庭之上缺乏硬性的认同与行动单位。那么,在该地区血缘不再是农民天然的凝结剂,但是农民依然需要制度性的社会关联,人情就充当了人与人之间的连接纽带。农民家庭之间有人情,就有社会关系,没有人情就没有社会关系。

通过人情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不同于一般相熟的社会关系,它背后蕴含着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即一种“自己人”的关系。“自己人”关系首先是一种情感依赖关系,人们通过将自己置入“自己人”关系圈子中获得情感归属。其次,“自己人”是一种互助关系,即相互提携、共同御外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有“自己人”才会有义务来帮忙。最后,人情礼金还是农村资金互助的重要形式,农民通过办酒收取人情对象的礼金,以度过比较关键的时期,譬如结婚、建房等都需要大额资金,人情礼金就可充抵一部分,以减轻事主的压力。在血缘关系较为淡薄、人际关系先赋性不强的地方,后天通过人情构建起来的社会关系,对于农民来说就尤为重要,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就是这个道理。那么,在这样的地方,农民都知道人情的重要性,谁都离不开人情,谁也不敢轻易断绝与他人的人情。人们都小心翼翼地维系着与他人的人情往来,有人情必赶,错过了一定要补。

在中部农村,村庄内生的社会规范并不强大,很容易被外界力量所冲击,这些力量包括市场观念、国家权力等,也包括村庄内的强势群体、边缘群体等。当有人破坏村庄规则、按另一套规则行事时,村庄社会不能阻止这种行为的发生,只能放任,并且当这种行为发生之后,其他人也会很快效仿之。农村办酒的规则同样遭遇此命运。以前村庄内对办酒中的事项、档次、礼金等都有共识,这些共识又以人们的平均水平为标准,所以大家都不会为人情所累。但是当有人突破这些规则共识,村庄又没有能力给予制止时,突破规则就会变得普遍,规则就不再起作用,个人的意愿就会主导办酒及其相关事宜。

这样,一方面人情对每户农民来说都很重要,不能随意退出,另一方面办酒又可以突破规则。那么,从理性人的角度来讲,人们就会倾向于降低酒席的档次,增加办酒的次数,以便收取更多的人情礼金。这便是说,在中部农村,农民的办酒会把竞争放在收取更多人情礼金上。为了收取人情而办酒,人情必然退却原来的功能,异化为农民敛财的工具。所以,我们看到,在属于中部农村的江汉平原、湖南常德、贵州、四川、重庆、安徽等地,还有东北地区,人情名目花样繁多,人情礼金不断攀高,给农民家庭带来了负担,甚至人情成了这些地区农民致贫的一个因素。有些地区农民一年的收入有三分之一到一半给送了人情。

农民为了收回送出去的礼金,把办酒席的周期大大缩短,巧立名目增加办酒的次数,一些地方近年办酒的名目多达二三十项,连立碑、树门、出狱、母猪下崽等都要办酒,有些酒席则直接就没有名目,农民见到请帖就去赴宴送礼。我们在贵州农村调查到,一些家庭建第一层楼房要办酒,隔几年建第二层也办酒。有的家庭老人还没到六十岁就为他办六十大寿,还每个儿子办一回。有的人家实在找不到办酒的由头,就将岳父请到自己家里来办寿宴酒。名目之多眼花缭乱,更让农民不堪重负,谈人情色变。但他们又不得不一次次地钻入人情的怪圈之中,再生产了这种人情。

在北方农村,村庄内小亲族之间的竞争较为激烈,而其内部在酒席规模、酒席类型上都有较严格的规定,唯独能够彰显小亲族竞争的人情仪式被放开,因而该地区在办酒上的竞争主要在仪式过程的扮演上。

北方农村的村庄一般是多姓杂居,一个村庄由数个甚至上十个姓氏组成,每个姓氏的人数在数十人到两三百人不等。小亲族之间在村庄政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展开激烈的竞争,包括面子竞争和政治竞争。在办酒席这样的公共事件上,小亲族之间也存在着竞争。在村庄内部,小亲族之间的关系是最重要的关系,它形塑着村庄的基本面貌。

在北方农村,人情之所以重要,原因不在小亲族内部,而在勾连小亲族之间的关系上。在北方村庄内部,小亲族之间是相互独立和竞争的,它们是村庄的分裂性力量,要使村庄具有共同体性质,能够一致行动为村民提供公共服务,就得有一种纽带来维系小亲族之间的关系。人情在这里就扮演了这种角色。所以,在北方农村,人情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是必须有的“规定动作”,进而酒席是一定要办的。

同时,北方农村人情竞争的主体是小亲族,而不是个体小家庭。北方农村的办酒本身就不仅仅是个体家庭的事情,而是整个小亲族的事情,它涉及小亲族的面子与荣耀。那么,在办酒上就会倾向于限制小亲族内部个体家庭之间的竞争,而突出小亲族之间的竞争。在对人情的规范上,就会严格规定那些能够引发个体家庭之间竞争的方面,包括名目、周期、档次、礼金等,而放开能够突出小亲族之间竞争的方面,主要是仪式过程。因为仪式过程的公共性最强,也最具有表达性和显示度,最能够彰显小亲族的实力和气派。

这样,在北方村庄,一方面,人情作为必需品,农民就不会减少办酒乃至不办酒,他们要在一些基本的名目下办酒。另一方面,农民不会在酒席的档次、次数、人情礼金等方面竞争,而是在仪式过程中竞争。仪式过程又主要是商业性的歌舞团表演。结婚仪式则还有迎亲过程的豪华车辆的竞争。主家办酒的一个开销大头也在仪式过程。

仪式过程的竞争,就是通过仪式表演来吸引村民捧场和观看,仪式场面越宏大,观看的人越多,主家就越有面子。尤其是在跟其他小亲族的仪式过程的比较中占有优势,整个小亲族都会有面子,所以小亲族里的人会力促和鼓动仪式过程的场面更宏大。

要使场面更宏大、吸引更多的人驻足观看,就得在表演上下功夫,表演越有吸引力,人就越多。过去仪式表演主要是有一定教化功能的传统戏曲演出,这对于老年人来说有一定吸引力,但对年轻人和小孩的吸引力已大大降低。要吸引年轻人和小孩,就得在表演形式和内容上“推陈出新”,于是一些低俗、色情的“摇头舞”“脱衣舞”纷纷登场。我们曾在北方农村看到过两家同时办事,隔着一条街对台表演,竞相吸引村民。一会儿这家唱得响亮,村民就都到这家来了,那家一看不行,赶紧更换节目,村民又纷纷返回来。其中一家为了在捧场人数上胜过对方,连夜又请了一个戏班子助兴。

在豫东、皖北等北方农村地区,葬礼要足够热闹,钱要花得足够带劲,“哀悼者”要来得足够多,才能体现出儿女的孝心,葬礼才算圆满。丧事上的歌舞表演竞争已趋白热化。“脱衣舞”是广受欢迎的表演,表演者声称,表演越露骨,主家就越兴旺。现在不跳“脱衣舞”就难以吸引到人了,晚上尤其如此。我们在安徽某地村庄调查到,有一家爷爷过世,本来已经请了吹鼓手乐团了,但是孙子认为不热闹,硬要请歌舞团来跳“脱衣舞”给村民“开荤”,父亲认为是伤风败俗而不同意,但孙子威胁父亲说:“如果你不同意,以后你死了我就不给你办事”,父亲无奈只好默许。之后丧事上跳脱衣舞就在当地盛行起来。

综上,在血缘认同还较强的农村地区,人情不构成姓氏内部人际关系的连接纽带,宗族或小亲族内部的竞争性较弱,而规范性较强,所以在人情上严格限制家庭之间的竞争,使姓氏内部缺乏人情竞争的空间。所以,在南方农村宗族或湾子内部,在缺少人情竞争空间的情况下,人们就倾向于减少办酒或不办酒。在北方小亲族地区,小亲族内部没有人情竞争,但是小亲族之间在办酒上存在竞争空间,仪式规模大小恰能够凸显小亲族之间的实力强弱。

在血缘认同淡化的地方,后天建构性关系取代先赋性关系,人情在其中扮演着基础性的作用,办酒席就必不可少。但在这些地方,人情的规范又相对较弱,人们很容易在办酒席时突破规范而造成人情上的恶性竞争。中部农村的农民分化不大,个体家庭是村庄竞争的主体,他们会在酒席必办和人情规范较弱的情况下,倾向于多办酒席、多收礼金,人们相互攀比的是收受人情礼金的多少。在东部地区,农民高度分化,阶层是竞争的主体,条件好的农民占有较多财富,他们希望通过不断突破酒席的档次和规模来构成阶层的自我认同,和与条件差的农民的区分,他们引领着村庄人情竞争的标准,构成了对条件差的农民的排斥。条件差的农民则通过缩减酒席的规模和办酒席的次数,以在酒席档次上达到条件好的农民不断推高的标准。

总之,农村人情的差异凸显的是背后人际关系性质的差异。中部农村的人情体现的是个体家庭之间的关系,东部农村的人情体现的是阶层之间的关系,北方农村的人情体现的是小亲族之间的关系,南方农村的人情体现的是宗族内部宗亲之间的关系。(201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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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村落中的懒汉

湖北孝昌县农村的年轻人普遍带着一股劲儿要外出拼搏,他们大部分在外搞建筑、做生意,只要他们“舍得吃亏”,一对年轻夫妇一年可赚十万元以上。孝昌农村年轻人少有慵懒涣散的现象,都在积极地参与村庄社会竞争,琢磨着怎么改变自己的状态,过上不比别人家差的生活。相反,我们在南方及西南农村调查时,却发现当地农村常有“懒汉”。如果一家有几个兄弟,会有一两个兄弟具有懒汉的特性。

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南方农村,曾出现过年轻妇女自杀率升高的现象。自杀类型既有威胁型的,也有绝望型的,其中不少是源于她们所嫁的年轻男子懒惰或没有本事。我调查过的经典场景是,在“双抢”时节年轻妇女在大太阳底下劳作一上午,而她的丈夫却在叔伯家打牌或躺在床上睡大觉,她为此很生气,于是威胁丈夫说如果再这样就喝药给他看,当丈夫屡教不改时就可能绝望自杀。

在这些自杀案例当中,妇女在打理家庭事务和务农中都表现得非常积极,她们希望能够通过夫妻俩的勤劳改变家庭面貌,过上不比别人家差,甚至比他人更好的生活。所以年轻妇女一般都非常勤劳吃苦,少有懒惰的年轻妇女,个性越是要强的年轻妇女就越会拼命地干活,生活也会越节俭。

与年轻妇女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不少年轻男子依然跟婚前一样吊儿郎当不懂事,结了婚跟没结婚一样,到这家串串,那家走走;在这个湾子打下牌,在那个湾子吹下牛;或者干脆大白天地酗酒睡大觉,根本不在意“双抢”抢的是时间。有的时候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就直接到哥嫂家去舀,小孩没钱交学费了也上哥嫂那儿要。年轻男子慵懒凌乱不堪的生活状态就跟年轻妇女风风火火的干练作风产生了矛盾和冲突,年轻妇女希望改变年轻男子的状态,将他们拉入小家庭的正常生活轨道,而年轻男子则认为那种无忧无虑、不争不抢的生活非常舒适,这样二者的张力就很大。

有懒汉特征的年轻男子一般不会是家庭中的长子,而是多子家庭中最小的一两个儿子。从家庭培养的角度来讲,长子所系是长房,是家族的领头人,在培养中较为严格,父母一般不会过于溺爱。所以长子的成长就中规中矩,到什么阶段做什么事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幼子的生长环境则相对要宽松得多,父母会将其情感大量倾注到幼子身上,对幼子就更加关爱和照顾,对其所犯错误及调皮捣蛋行为也较为容忍。在过去子女较多时,等到幼子出生成长,父母都上了年纪,对幼子就更是宠爱有加。在干家务事和农活方面,父母也多招呼长子,而放任幼子。因此,幼子是在约束较少、呵护较多的情况下成长的,他的成长就多依赖他人,使他养成了把他人为他做的事都视作权利而享受,而责任和义务观念却较少。因此其成婚之后,依然漠视家庭事务,还沉浸在大家为他服务和我行我素的幼年阶段,没完全长大成人,称得上是“巨婴”。

除了家庭培养的长幼差别外,南方村落之所以常见懒汉,还与其社会结构有关系。南方宗族性村落抑制了核心家庭间的比较与竞争,使得家庭间的发展差异不构成对其他家庭的压力。没有压力也就没有动力去做出积极改变,慵懒散漫就成了一种符合身体本能的生活选择。

比较与竞争的前提是出现了差别。按说村庄熟人社会是信息透明和对称的社会,人们不能在熟人社会中隐藏自己。村庄也是经历过社会主义革命的社会,传统等级性的社会结构被打破,平等观念深入人心。因此,村庄熟人社会就会对差别特别敏感,很容易捕捉到任何一点不相同的信息。如此一来,只要村庄社会出现了差别,人们就很容易意识到差别,他们就会主动调动资源去弥合与他人的差距,每个人都会表现得很积极主动,也就应该不存在懒汉才对。就像在孝昌农村调查到的那样,很多年轻人都憋了一股劲外出务工做生意,非得混出个样给人看,以此来显示自己并不比别人笨、不比别人差。南方农村的懒汉却并不这样思考问题,虽然他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能在第一时间意识到与他人的差距,但是他们对差距的敏感并不等于“差距”会给他们带来压力。

在南方村落,人们对差距有一种天然的消化弥合机制。一是南方村落不允许有过于明显的竞争,尤其是在仪式性的场合,包括人情礼金、仪式活动、酒席档次等,都有明确规定,不能按照个体的偏好来办。即便家庭条件再好也不能变更规格。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家庭间在门面上的竞争。二是村落作为整体将人们的竞争目标投向旁边的村落,将竞争标的放在村落宗族的团结上,而不是相互之间的比较和竞争。三是南方村落血缘认同较强,不仅五服内有较强的认同,宗族房头的“自己人”认同也较强烈,当出现差别时人们首先不会想着自己的落后,而是为领先者而高兴,甚至因为你一家的领先而使得我们整个湾村都沾光。兄弟、叔伯兄弟之间更是如此,兄弟家有了成就不会导致落后者心里落空,而是为其感到骄傲,就像自己所获得的成就一样。

因为有这些差别的消弭机制,那么差距就不会形成家庭之间的压力,对于年轻男子来说更是如此。而年轻女子是外姓人,她们对与其他家庭的差别较年轻男子更敏感,村落的差别消弭机制对她们来说起的作用较年轻男子要小。因此贫富差别会在年轻妇女心里引起不小的涟漪,促使她们调动劳动力去追赶差距,而不是像男子那样不当回事。但是在八九十年代,妇女的地位并没有高到能够调动家庭资源的程度,因此她们会在家庭资源调动过程中与年轻男子及公婆产生矛盾。

南方村落整合程度较高,血缘认同较强,即便是内部有家族、房头之间的纷争,但是多数年轻男子并不介入其中。那么对于年轻男子而言,不把差别当差距,就不会有改变的压力,也就不会产生家庭之间因比较和竞争带来的紧张感。虽然婆媳之间、妯娌之间有磨嘴吵架情况,但对于年轻男子来说这是外人的事情,不影响兄弟之间感情。他们沉浸在宗族情谊和兄弟情感之中,感受到的是亲情和温暖。那么,对于那些本来就家庭责任心不强的幼子们,待到他们成婚作为小家庭主力介入村落生活,他们就可能依然将村落当作类似于他们未婚时的家庭一样,把辈分高的视为父辈祖辈,把年龄长的视为兄长,年龄差不多的视为兄弟姐妹,依然是小家庭的“襁褓”,他们在其中获得安全感。只要生活过得去,他们就没有动力去获得更多的物质财富,没有动力将家庭硬件条件改善一下,而是更多地跟其他人玩耍、嬉戏。这一切都被长兄或年轻妇女看作是“不成器”“不懂事”“没长大”的表现。懒汉就这么形成了。

以上叙述表明,懒汉是一个社会结构的产物,是一个村庄在血缘地缘分化不大的情况下产生的一批对血缘地缘高度信任和依赖的年轻男子。他们的人品并不坏,只是他们对差距不敏感,对小家庭的责任心不那么强,不能将差距转化为动力,对小家庭的经济事务不上心,干活慵懒不积极,对家庭的发展没有规划,走一步算一步,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公心,不参与公共事务。相反,他们可能较其他人更乐于帮助别人,更慷慨大方,没有节约的习惯,所有权的观念较弱。在公共事务上他们积极主动,干在前头,走在前列。这些人如果一直有大家庭的庇护,就会生活得较好较为惬意,大家对他们的评价也会较高,认为他们有公心。

随着村落宗族分化,血缘共同体瓦解,小家庭利益的独立性越来越有政治正确性,小家庭之间的经济差别越来越成为人们的话题,那么这些人也就成了人们心目中的“懒汉”。等到他们觉醒之后,为时已晚。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后,这些人家就成了村里面经济条件落后的人家。这以后,南方村落的竞争加剧了,懒汉也就越来越少了。但总体来说,因为南方村落分化还不够彻底,相互之间的比较和竞争还不够强烈,年轻男子虽然都出去了,但不像孝昌农村那样带着一股劲出去,非得出人头地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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