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美物赏:明末子刚款玉竹节臂搁(台故藏)

 昵称59293294 2022-12-29 发布于河南
子刚款玉竹节臂搁
明末清初
台北故宫博物院

    我国古代的书写格式,是自右向左,古时文人写字时将这种工具搁在臂下,一是让臂、腕避免受累,二是可防止墨汁沾染衣袖,所以称为臂搁,也可称为腕枕

    子冈,也写作子刚,姓陆,江苏太仓人,后迁居苏州,以琢玉为业,是明代最为著名的能工巧匠,在我国玉雕发展史上是一位出类拔萃的人物。

    明代中叶苏州商品经济活跃,手工业空前发展,良工制作的手艺作品备受文人重视,文震亨(1585-1645)《长物志》记录:“吴中如贺四、李文甫、陆子冈皆后来继出高手,第所刻必以白玉琥珀水晶玛瑙等为佳器。”

    陆子刚是明代嘉靖年间既已成名成名的玉雕大家,江苏太仓人,常居于苏州。他是中国玉雕史上唯一一位坚持留名于所有玉牌作品上的艺术家,也是第一位要求社会承认其艺术创作价值的艺术家。陆子冈制牌非常讲究,有所谓“玉色不美不治,玉质不佳不治,玉性不好不治”之说。但关于陆子刚的名字,在明代当时的文献和清代文献中就有“陆子刚”与“陆子冈”两种写法。故宫所藏刻有陆子刚款的玉器,即使是明代之物,风格也迥异。以器皿、文房为多,有精工细作者,也有刻工粗率者。以此推断,陆子刚可能因当时名气过大,在他生活的时代就已经出现了仿品,成为了一种品牌的象征,高档玉器的代名词。署子冈款的玉器,一直延续到清代甚至当代玉雕。

    关于子冈的生活年代,可以从一些文人著作中查到其踪迹。
    王世贞(1526-1590)的《觚不觚录》:“今吾吴中陆子刚之治玉、鲍天成之治犀、朱碧山之治银……皆比常价再倍,而其人至有与缙绅坐者。”
    高濂刊于万历十九年(1591)的《燕闲清赏笺》:“近有陆琢玉水中丞,其碾兽面锦地,与古尊罍同,亦佳器也。”
    徐渭(1521-1593)《咏水仙》:“略有风情陈妙常,绝无烟火杜兰香。昆吾锋尽终难似,愁杀苏州陆子刚。”
    由此类记载可见,陆子冈应该是活跃在十六世纪的一位玉雕名家,具体年代与徐文长、王世贞等人相差不远。而崇祯十五年(1642)的《太仓州志·卷五·物产》记录:“雕玉器,凡玉器类砂碾,五十年前州人有陆子刚者,用刀雕刻,遂擅绝今。所遗玉簪,价一枝值五六十金。子刚死,技亦不传。”从这“五十年前”可以估算出,陆子冈主要活动期应该是十六世纪下半叶,大明王朝的中后期。

【END】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