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第二版) 为指导各科室收治新冠病毒感染患者,规范诊疗,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结合国内外指南、共识、临床研究数据库,特制定本诊疗指南。 一、入院要求 (一)病史采集和常规检查 病史询问: 起病时间,发热、咳嗽、咳痰、 呼吸困难、乏力、胸闷、心悸、头昏头痛等症状及处理;其他基础病史、吸烟史。 一般体征:T、HR、BP、RR、SPO2、BMI 辅助检查: 血气、血常规、生化、DIC常规、心肌标志物、BNP、PCT、IL-6、CRP 病原体检查:甲乙流、呼吸道病原病毒核酸、痰涂片培养 影像学检查:胸部CT 、心电图 (二)查房信息收集 症状变化趋势或新发症状:干咳、乏力、气促、胸闷、咳嗽、咳痰/性状、腹泻等 呼吸情况:呼吸次数(RR)、氧合指数 循环状况:血压、小便量、乳酸、肢端 感染情况:PCT、WBC、淋巴细胞计数(CD4、CD8) 脏器功能情况:肝功、肾功、凝血 (血常规、生化、凝血、心肌标志物、BNP每3-5天一次 、肺部影像学5-7天一次 ) 二、临床治疗 (一)分型评估 非重型:不满足重型或危重型的任何条件。 重型: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1.出现气促,RR≥30 次/分; 2.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 3. PaO2/Fi02 ≤300mmHg; 4.临床症状进行性加重,肺部影像学显示24-48 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50%者。 危重型: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2.出现休克; 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二)重型/危重型早期预警指标 1.低氧血症或呼吸窘迫进行性加重; 2.组织氧合指标恶化或乳酸进行性升高; 3.外周血淋巴细胞计数进行性降低(<600)或外周血炎症标记物如IL-6、CRP、铁蛋白等进行性上升; 4.D-二聚体等凝血功能相关指标明显升高; 5.胸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变明显进展。 重型、危重型患者及时请呼吸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会诊,必要时申请院内扩大会诊(联系医务科李海英、任茂文) (二) 一般治疗 1. 卧床休息,加强支持治疗,保证充分能量和营养摄入;注意水、电解质平衡,维持内环境稳定。 2. 密切监测生命体征,特别是静息和活动后的指氧饱和度等。 3. 根据病情监测血常规、尿常规、CRP、生化指标(肝酶、心肌酶、肾功能等)、凝血功能、动脉血气分析、胸部影像学等。有条件者可行炎症因子检测。 4. 根据病情给予规范有效氧疗措施,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和经鼻高流量氧疗。 (三)止咳化痰治疗 新冠住院患者视病情可酌情给予雾化吸入治疗,痰多者可予以:乙酰半胱氨酸、氨溴索片剂口服。 平喘治疗:布地奈德2mg+特布他林5mg或布地奈德2mg+复方异丙托溴铵2.5ml,2~3次/日,雾化吸入治疗。 (四)基础疾病的治疗 积极治疗基础疾病,并请相关科室协助诊疗。(基础疾病不稳定时,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调整基础药物治疗。) (五)抗病毒治疗 1.阿兹夫定 适应证:发病5天以内且有进展为重型高风险因素的成人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40kg)非重型患者。 注意事项:治疗新冠肺炎推荐剂量为成人5mg/次,每日1次,疗程至多不超过14天。过敏反应者禁用;不建议妊娠期使用;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血常规、肝功。 2.奈玛特韦/利托那韦(Paxlovid) 适应证:发病5天以内且有进展为重型高风险因素的成人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40kg)非重型患者。 注意事项: 300mg奈玛特韦与100mg利托那韦同时服用,q12h,疗程5天(eGFR≥60ml/min);eGFR<60ml/min减量至150mg奈玛特韦与100mg利托那韦,q12h:eGFR<30ml/min不宜使用。孕妇使用应谨慎权衡利弊。避免和某些抗癫痫药、抗结核药、心血管及肺动脉高压治疗药物等同时使用。 (六)糖激素治疗 适应证: 重型或危重型患者建议使用全身性激素治疗;非重型患者如因其他原因(如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在罹患COVID-19之前就已经在应用全身性激素、或临床症状加重、或孕24至34周有早产风险等,也可考虑使用全身性激素。 首选甲强龙 40mg/日或地塞米松5mg/日,口服或静脉注射,也可使用其他等效剂量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替代(如强的松)。 注意事项:儿童、罹患结核以及免疫缺陷者、糖尿病患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用药。 (七)抗感染治疗 合并细菌感染的可选用头孢二代三代等抗感染治疗。 (八)抗凝治疗 用于具有重症高危因素、病情进展较快的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患者,无禁忌证情况下可给予治疗剂量的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发生血栓栓塞事件时,按照相应指南进行治疗。 三、呼吸支持治疗的选择与目标 (一)鼻导管或面罩吸氧 适应证: Pa02/Fi02 低于300mmHg的重型患者。 注意事项:短时间(1~2 小时)密切观察,若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无改善,应使用经鼻高流量氧疗(HFNC)或无创通气(NIV)。 (二)经鼻高流量氧疗或无创通气 适应证:PaO2/FiO2低于200mmHg,无禁忌证同时予清醒俯卧位通气(治疗时间每天>12h)。 注意事项:短时间(1~2小时)治疗后病情无改善,特别是接受俯卧位治疗后,低氧血症仍无改善,或呼吸频数、潮气量过大或吸气努力过强等,应及时进行有创机械通气治疗。 (三)有创机械通气 适应证: Pa02/Fi02低于150mmHg,特别是吸气努力明显增强,同时应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和器官功能情况实时进行评估气管插管。 注意事项: 肺保护性机械通气策略;中重度ARDS或有创机械通气Fi02高于50%时,可采用肺复张治疗:避免过高的PEEP导致气压伤。 (四)体外膜肺氧合(ECMO) 适应证: 最优的机械通气条件下(Fi02>80%,潮气量为 6ml/kg理想体重,PEEP>5cmH20,且无禁忌证),且保护性通气和俯卧位通气效果不佳,并符合以下之一 ①Pa02/Fi02<50mmHg超过3小时; ②Pa02/Fi02<80mmHg 超过6小时; ③ 动脉血pH<7.25PaC02>60mmHg超过6小时,且呼吸频率>35 次/分; ④ 呼吸频率>35 次/分时,动脉血pH<7.2且平台压30cmH20。 (五)俯卧位治疗 在确保安全呼吸支持下,清醒俯卧位通气,俯卧位治疗时间原则每天应大于12小时。由俯卧位小组指导,严密监测生命体征及通气效果。预防并发症的发生低血压、气胸、青光眼、压 疮、气管插管阻塞、反流、误吸等。 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冠病毒治疗专家组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1: 新冠病毒感染诊断治疗流程 附件2: 新冠病毒感染合并危重情况的识别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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