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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中小学基层高级教师不满5年,只要在农村基层退休,理应享受高级职称待遇

 平湖一柱家教号 2023-01-02 发布于山东

【平湖一第1976期 职称专题

【核心提示】评聘上基层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如果在农村基层岗位上退休,无论任职是否满5年,理应和普通中小学高级教师一样,享受高级职称待遇……

有一位农村教师朋友,2021年5月评了聘上了“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可是这位教师今年3月份就要退休,履职中小学基层高级教师岗不到2年。

他向相关领导咨询,退休时能否享受高级教师待遇,得到的答复是“基层高级要连续聘满5年,考核合格,可转为普通高级,退休时享受高级待遇;不满5年,中间退出,只能享受中级职称待遇。”

这位领导的答复具有“法律效力”否?农村基层高级教师不满5年退休就要“打回原形”吗?

首先,省级文件只能由省级部门来解释。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是2019年7月省人社厅和教育厅联合出台的制度(鲁人社发〔2019〕26号),那最终解释权只能是省人社厅和教育厅,下属的市县区相关部门和人员都无权力和资格对这个文件进行解释。

其次,文件中并没有明确说明在农村基层高级教师岗位上退休,不满5年不能享受高级职称待遇。相关人员的解释依据是文件中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一条中的规定: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聘结合,仅限在基层中小学中聘用(任)。取得基层职称的教师交流到非基层学校,不得按照基层职称聘用(任),不再享受相应的职称和工资待遇。取得基层职称连续聘满5年,考核合格且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经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通过后,可换发相同级别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书。”

这一条其实说得很明白:基层岗位只限基层,脱离这个岗位,就不再享受相应职称待遇。在这里,文件并没有涉及在农村基层岗位退休是否需要满5年才能享受高级待遇问题。

而现在,如果教师在农村基层岗位上退休,并没有“脱离”基层,并有交流更没有调离“基层”,而是“仍在”基层。因此,理应继续享受高级职称待遇。

平湖一柱以为,文件中的要求应该是防止有人钻政策的空子,在“基层”评聘上高级职称,然后又借故离开。现在教师退休则不属于这种情况,是国家制度规定,而非是“人为故意退岗”,所以,退休后继续享高级职称待遇并没有违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原则。

至于“5年转正说”,实际上还是为了鼓励基层教师坚守基层,而且提出了时间下限——至少5年:“取得基层职称连续聘满5年,考核合格且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经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通过后,可换发相同级别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书。”

这个规定表明,“基层高级连续聘满5年”就可以转成普通高级了,也就可以脱离基层了,脱离基层后仍可以享受高级职称待遇了。所以,文件中的这个“满5年”,应该是指在基层高级岗位上的最低履职年限,而并不是要求在农村基层岗位上退休时也非得满5年。

本文开头的这名农村基层教师,从参加工作一直到现在,从来没有离开过农村基层,退休时不要说满了30年,已经满了40年,过去没有评聘上高级,原因是多方面的,而最主要的就是过去给农村教师高级岗位指标数太少,现在有了好政策,向农村基层倾斜,实行基层高级岗位职称制度,评聘上了基层高级职称,是对他们坚守乡村一辈子、为乡村教育奉献一生的认可和承认。如果以某些人解读的“在基层高级岗位上不满5年退休,不能享受高级职称待遇”,既不合情,也不合理,会令坚守乡村基层一辈子的教师们心寒。

再次,让在农村坚守一辈子、在农村岗位上退休的教师,享受高级职称待遇,符合我省建立基层高级职称制度初心。

《关于建立我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通知》开头引据部分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基层中小学教师'引不来、留不住’问题,不断增强基层教师职业吸引力”建立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制度。

难道建立这个制度只为“引新人、留新人”,而对坚守乡村基层30年、40年、一辈子的“老人”视而不见吗?果真如此的话,何谈“基层教师职业吸引力”,现在的新人也会慢慢变成老人,这新所谓“新人”的前景又在哪里?

《关于建立我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制度的通知》第一条“总体要求”中也说到“遵循基层教师成长规律和基层工作实际,建立符合基层教师特点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鼓励人才到基层任教,在基层长期从教,为加快推进基层教育振兴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那么,一名教师农村基层30年、40年、一辈子、在农村基层岗位上都退休了,还不符合“在基层长期从教”吗?

教师在农村基层岗位上退休时,也并未脱离农村基层,与基层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并不矛盾。如果有人非得拿“在基层岗位满5年转正”说事,难为在农村基层岗位上退休的教师,则不仅是教条主义,更违背了基层高级职称设置的初心!

最后,在农村基层高级教师岗位上不满5年、在农村退休的教师,如果不能享受高级职称待遇,涉嫌对农村教师歧视。

按现行规定,普通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即便是在退休的最后一年评聘上高级职称,退休时也会享受高级职称待遇。那么为什么要求农村基层教师,非得在基层高级岗位干满5年退休才能享受高级职称待遇呢?这种政策那就是“不是向农村倾斜”不是“鼓励人才到基层任教”,不是鼓励教师“在基层长期从教”,而是对农村基层教师赤裸裸的歧视!

为此,强烈建议

评聘上基层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如果在农村基层岗位上退休,无论任职年限是多少,理应和普通中小学高级教师一样,享受高级职称待遇。

(作者:李玉柱,本文为 平湖一柱原创作品,欢迎指导,转载或引用请注明作者和出处,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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