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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现有七种身份,你是哪一种?

 bmtz 2023-01-03 发布于江苏

在政府部门中,公安机关是除教育系统外人数最多、机构最庞大的一个部门。两个部门在职人员都使用专项编制,予以经费重点保障。那么,公安部门是不是只有一种编制?

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因为队伍比较庞大,公安部门人员身份相当复杂,林林总总算下来有七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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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公务员

即使用行政编制人员,也就是我们常规理解的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通过公考或公安联考进入人民警察队伍的,都是行政编制人员,也叫人民警察专项编制。公务员身份的警察着警服、持警官证、戴警号、授警衔,有警衔津贴和执勤加班补贴,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待遇,有机会走上领导岗位。

第二种:事业编制警察

根据《公务员法》和《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使用行政编制才能考警官证、授警衔,开展执法工作。但实际上,因为部分地区比如山东、深圳等因为特殊原因曾招录一部分事业编警察,和行政编制警察一样着警服、持警官证、授警衔(也有不授),除了不发警衔津贴,晋升机会略少,其他待遇与行政编制警察无异。这是公安系统的特殊存在,原意是为了补充基层警力不足,但由于触及底线已经被禁止招录,原有人员目前正在逐步消化。

第三种:普通事业编制人员

在各级各地公安部门都有二层公益类事业单位,比如警校、后勤保障机构,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薪资和晋升待遇,作为警务保障人员服务机关工作。这部分人员约占公安机关总人数的20%,总体数量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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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工勤人员

包括机关工勤和事业工勤,也叫机关事业单位控制数人员。前者使用行政编制,却不是公务员;后者使用事业编制,身份是工人,两类工勤人员均不授衔,尴尬的身份很大程度限制了他们的待遇和晋升。这部分人员主要从事文员、维修等后勤服务,系警务辅助人员一种。

第五种:辅警

全称警务辅助人员,是各级警力的重要补充,在各地维持社会治安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辅警分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前者主要在机关协助负责内勤工作,一般不出勤,后者集中在执法一线,主要配合各级警务队伍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人数以交警队伍和派出所为最。辅警为聘用人员,没有编制,不授警衔,也不享受公务员、事业编的晋升待遇,工资待遇普遍不及正式在编人员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不到,而其工作付出不比在编人员少,因此一直是社会呼吁给予关注的一个群体。辅警招录目前有直招和劳务派遣两种方式,前者由公安机关人事部门直接招录,与被招录人签订劳动合同,后者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招录,委派到相关岗位,劳动合同一般是两到三年一签。由于待遇不高,没有发展前景,辅警被很多年轻人视为了解体制、考公的跳板,流动性一直比较大。

第六种:公益性岗位

除了辅警,公安机关还有部分公益性岗位,比如4050人员,充实在后勤服务部门。这部分人员也没有编制,工资待遇按照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核定,整体待遇比辅警略低,当然工作强度也低。

第七种:临时聘用人员

公安机关为了完成某个阶段性任务或专项工作,经常也招录临时聘用人员,待遇按照财政部门审批的工作经费定薪,且多半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像辅警和公益岗位那样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公安机关最没有存在感的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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