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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随笔250记》(129) 易律夫辑

 易律夫 2023-01-08 发布于湖南

《易经随笔250》(129

易律夫辑

 

(一)清纪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载:

【臣】等謹案:鄭東谷《《易翼傳》》二卷,宋鄭汝諧撰。汝諧字舜舉,號東谷,處州人。陳振孫書録解題云:仕至吏部侍郎。浙江通志則云:中教官科,遷知信州,召為考功郎,累階勲猷閣待制。振孫去汝諧世近,疑通志失之。其言易,宗程子之說,所謂翼傳者,翼程傳也。然亦時有異同,其最甚者,如程子解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以為外物不接,内欲不萌。郭忠恕得其說而守之,遂自號兼山,以是為儒者之至學也。朱子所解雖微異,然亦以是為克已復禮之義。獨汝諧以為艮其背者,所謂不見可欲,使心不亂也。不見而後不亂,見則亂矣,故僅為无咎而已。說者或大其事,以為聖人之事,非也。所見迥乎相左。又如解困、井為性命之卦,其說亦别。然朱子解經,于程子亦多所改定。蓋聖賢精義,愈闡愈深,沈潛先儒之說,其有合者疏通之,其未合于心者别抒所見以發明之,於先儒乃為有功。是固不必守一先生之言,徒為門戶之見也。是書前有自序,後有子如岡、曾孫陶孫題語。如岡稱嘗求得真德秀序,而此本不載,蓋已佚之矣。

乾隆四十一年十月恭校上。

總纂官【臣】紀昀【臣】陸錫熊【臣】孫士毅

總校官【臣】陸費墀

 

(二)宋鄭汝諧撰《易翼傳·下经》下

第六十三卦 既济:䷾【离下坎上】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翼傳曰:既濟之時,皆有安之之心,惟静而不擾者為能守之。下體柔得中,守之以静,是以初吉。然静不可止也,止則蠧弊生而終亂矣。聖人通其變,使民不倦,欲其不止也。卦有是義,而其才則下離而上坎。離,明也,柔中之德也;坎,險也,剛陷於中也。其始則守以柔中之德,其終則剛陷於中,其才如是,故初吉終亂之義生焉。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无咎。象曰:曳其輪,義无咎也。

翼傳曰:既濟之始,以安静為貴。初之剛陽,不可過於有為也。曳其輪而不前,濡其尾而不濟,於義則无咎矣。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翼傳曰:二之隂柔,婦也。離體文明,茀也。茀者,首飾文明之物也。既濟之時,二以文明與五相應,若汲汲然以其文明之德而求為粉飾太平之事,人方樂於安静,必不我從。此賈誼欲改制度於文帝之時,終不得行其志也。惟自晦其文明,勿逐逐以求其上,則七日必得矣。七日者,以卦有六位,七則變也,一變則吾志行矣。何者?天下之理,由文以趨質則難,由質以趨文則易。二之得中,非過於文者,既濟之久,安得不趨於二之文也?周公相武王於定商之後,止於反商政而已,而制禮作樂以文太平,乃在成王之時,始之喪其茀,勿逐而終必得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翼傳曰:以剛居陽,處欲變之位。剛陽則過於有為,欲變則動而之外。其視在内之事已濟,必欲用剛陽而求功於外也。故為之戒曰:以高宗之盛而伐鬼方,猶三年然後克之,其可用小人而啓多事之原乎?无事之世,捨内治而幸邊功者,皆小人倡之也。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翼傳曰:居坎之底而其體虚,乃舟之漏者,當戒也。

餘從程氏。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翼傳曰:東鄰謂坎,其位鄰於東也。西鄰謂離,其位鄰於西也。二為離之主而位乎下,五為坎之主而位乎上。既濟之初吉,言二也。二之柔静,當既濟之始,能安於濟者,故不盡飾而用禴祭。五之陽剛,當既濟之終,時泰而心侈,物備而意廣,欲儌意外之福,故至於殺牛以祭。殺牛以祭,禮則盛矣,終不若禴祭之實受其福。何者?治莫大於守成,福莫長於无禍。始之安静,守成也,以无所事為福,乃福之至也。終之盛祭,求福也,既濟而求福,福不可益,徒為是紛紛爾。文帝俾祠官致敬,毋有所祈,而海内享富庶之樂。武帝侈大多欲,雖東封西祀,何嘗有分毫之補哉?此二、五之别也。

上六:濡其首,厲。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翼傳曰:既濟之終,終則當變,而又以隂柔處之,烏能久哉?坎為水,故取濡首之義。

餘從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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