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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这七类涉疫行为不再构成犯罪,李秘书概括如下:

 李秘书专业写作 2023-01-08 发布于湖北

今日起,这七类涉疫行为不再构成犯罪,李秘书概括如下: 

17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明确从18日起

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的,不构成违法犯罪。

2、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造成病毒传播的,不构成违法犯罪。

3、其他拒绝执行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不构成违法犯罪。

4、瞒报、谎报病情等涉疫信息,拒不接受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构成违法犯罪。

5、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核酸检测,不构成违法犯罪。

6、在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进入时拒不执行扫码查验防控措施,不构成违法犯罪。

7、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的责任人员,拒不落实扫码查验要求,不构成违法犯罪。

另外,今日起,因涉疫行为被刑拘的,立即释放;审查起诉的,撤案不起诉处理;已经起诉的,撤诉或判决无罪;二审案件,判决无罪;判决已经生效的,不再改判。涉及治安拘留罚款案件,没有生效的,立即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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