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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南泉:从十月革命前到列宁时期的苏联经济发展史简论与启示

 老王abcd 2023-01-09 发布于广东

摘 要:十月革命前,俄国经济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垄断与集中程度高、对外国资本依赖程度高、发展水平较低,远远落后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府对俄国经济实行了最初的改 造,巩固了新生政权,奠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从1918年夏到1920年,面对外国武装干涉与国内战 争的严重威胁,苏维埃政府不得不实行特殊的军事共产主义政策。为了应对因实行军事共产主义政策 而产生的严重经济与政治危机,在列宁的推动下,苏维埃政府于1921年开始实行以发展商品货币关系为实质的新经济政策。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表明,新经济政策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正确之道。

关键词:俄国经济;经济改造;军事共产主义;新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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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陆南泉,男,江苏江阴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俄罗斯与中亚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本文原载于《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22年第4期,转自稷下书斋公众号,原文链接:陆南泉:苏联经济发展史简论与启示:从十月革命前到列宁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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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历史条件与意识形态的影响,过去出版的苏联经济史著作,往往不能对苏联的经济发展历程作出客观与科学的评价。在苏联解体30周年之际,苏联解体原因问题又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和讨论。而这也引发了笔者对苏联经济与苏联解体关系问题的再思考。

长期以来,对于如何评价苏联经济,国内学界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究竟应该怎么看,应从哪个角度去评价,都需要深入探讨。还要指出的是,苏联作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它推行的政策和采取的措施,对中国有很大的影响。正如邓小平指出的,“坦率地说,我们过去照搬苏联搞社会主义的模式,带来很多问题,我们很早就发现了,但没有解决好。我们现在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要建设的是具有中国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提出并坚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指不再搞苏联的那一套,并且要吸取苏联的经验教训。以上就是笔者撰写此文的缘由。

本文遵循论从史出的原则,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在弄清历史事实的基础上,对苏联经济发展史作出必要的分析。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苏联采取的经济政策和经济发展状况有很大不同。因此,本文将分时段展开论述,在《苏联经济发展史简论与启示》这一总标题下,分上、中、下三篇:从十月革命前到列宁时期、从斯大林时期到赫鲁晓夫时期、从勃列日涅夫时期到戈尔巴乔夫时期。

   

十月革命前俄国经济的发展进程与主要特点



俄国是苏联的母胎。任何一种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不是从无中发展起来的,也不是从空中,又不是从自己产生自己的那种观念的母胎中发展起来的,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发展过程内部和流传下来的、传统的所有制内部,并且与它们相对立而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分析和评价苏联经济之前,有必要先对十月革命前的俄国经济作一简要概述。

(一)十月革命前俄国经济的发展进程

十月革命前,俄国的资本主义经济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远远落后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而封建农奴制正是制约俄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1861年,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签署了废除农奴制的法令,宣布农奴的人身解放,规定了农民赎买土地的办法。该法令使2000多万名农奴获得了人身自由,推动了俄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但它并没有动摇贵族地主对土地的占有权与支配权,俄国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俄国仍然是由贵族地主居统治地位的封建帝国。这次改革后,俄国的社会经济矛盾并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日益发展与深化。1905年,广大农民的反封建运动蓬勃发展,波及全国1/3的农村地区,全年发生了3000多起农民起义。在上述背景下,俄国首相斯托雷平于1906—1910年推行了旨在摧毁村社制度、扶植富农经济的土地改革。列宁把要破坏中世纪公社土地占有制的斯托雷平改革称为“最后一个气门”。他说:“斯托雷平的改革'延缓了’旧制度和旧农奴制农业的死亡,这表现在打开了又一个气门,并且是在不废除整个地主土地占有制的条件下可以打开的最后一个气门。”这次改革依然没有缓解俄国农村中不可调和的矛盾,农民运动也并未终止,富农—独立农庄主(斯托雷平式的地主)和农村贫农之间的矛盾与斗争更趋尖锐化。

但从农业发展的角度看,改革还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全俄播种面积从1901—1905年的8830万俄亩增加到1911—1913年的9760万俄亩;谷物年均产量从1900—1904年的39.28亿普特增加到1909—1913年的45.96亿普特;农产品出口额也随之增加,1911—1913年的农产品年均出口额比1901—1905年的农产品年均出口额增加61%。

俄国工业的发展情况则又有不同。19世纪上半叶,受对外军事扩张和西欧产业革命的影响,俄国的工场手工业迅速发展,出现了机器生产代替手工劳动的趋势,不少行业开始采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从19世纪90年代后半期开始,俄国工业进入了一个发展高潮时期。就发展速度而言,这是俄国资本主义工业发展史上的一个特殊阶段。1890—1900年间,俄国的企业数量增加了18.3%,工人人数增加了66.5%,工业产值增加了1倍,生产资料生产部门的产值增加了1.5倍以上。金属冶炼与能源部门的增长速度更快。生铁产量增加了2倍,钢产量增加近5倍,石油产量增加了1倍。19世纪90年代中期,俄国石油开采量与美国相当,到19世纪末则超过了美国。机器制造业在迅猛发展的铁路建筑业的带动下,也得到较大的发展。

20世纪初,俄国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一样,卷进了1900—190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俄国的经济危机更为严重,持续时间也更长。这主要是因为俄国在经济上对外国依赖程度高,且经济发展不稳定、不平衡。这次经济危机始于金融领域,之后迅速波及各个工业部门,重工业行业的危机最为严重。1900—1903年,俄国生铁产量下降了15%,失业工人数量超过20万,仅大中型企业就倒闭了3000多家。又开始快速发展。由于在财政经济上依赖英法等国,1914年俄国作为协约国集团的一员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参战后,俄国经济逐步转入战时轨道,1916年军火和军事装备工业部门的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57.4%。同时,战争对整个俄国经济特别是工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1917年,俄国生铁产量比1913年下降了30%,农业机器制造业产值下降了90%。战争对农业的破坏也很明显。1917年的谷物播种面积比1914年减少了约1000万俄亩,1916—1917年的粮食总产量比战前下降了25%。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俄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趋势就已出现。战争期间,这一趋势进一步发展。十月革命后不久,列宁在《为了面包与和平》一文中指出:“发展成帝国主义即垄断资本主义的资本主义,在战争的影响下变成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我们现在达到了世界经济发展的这样一个阶段,这个阶段已是贴近社会主义的前阶。”

战争使俄国的广大人民遭受了严重的灾难与痛苦。反对战争与反对沙皇专制的工人罢工、农民暴动及士兵的反战活动大规模展开。街头出现了很多红旗,上面写着“打倒专制制度”“打倒战争”等标语。1917年俄历1月9日,彼得格勒等城市举行大规模的反战罢工与示威游行。以“要面包,不要战争”“打倒沙皇政府”为口号的示威游行逐渐发展为武装起义,而沙皇军队士兵也纷纷掉转枪口参加起义。1917年俄历2月发生的武装革命推翻了沙皇政府,成立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对内实行一系列反人民的政策,对外继续进行帝国主义战争,使国内经济状况进一步恶化,人民生活十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工人罢工和农民夺取土地的斗争不断发生。十月革命前夕,农民运动已波及俄国91.2%的县份。在和平夺取政权已完全失去希望的情况下,列宁等人亲自领导了武装起义,最终取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

(二)十月革命前俄国经济的主要特点

十月革命前,俄国已经同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一样,进入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当时的俄国经济具有如下一些独有的特点。

1.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

即便已经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俄国的资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不久俄国战败。1905—1907年,俄国爆发了在帝国主义条件下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这一时期俄国经济较为萧条,直到1909年才本主义仍然受传统封建关系的严重束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仍然是在封建体制中运行的。所以,列宁一再称俄国是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国家。他指出,俄国的“现代资本帝国主义可以说是被前资本主义关系的密网紧紧缠绕着”。十月革命前,俄国仍是一个大地主封建土地占有制国家。正如列宁所说,“1905年革命以后是13万地主管理俄国,他们管理的方法就是对15000万人滥用暴力,肆意侮辱,强迫大多数人从事苦役、过半饥饿的生活”。俄国资本主义之所以被封建关系密网紧紧缠绕,主要原因有:

第一,不论是1861年的农奴制改革还是1906—1910年的斯托雷平土地改革,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俄国农村的土地关系,实际上都是“以地主方式清洗土地”,留下了严重的农奴制残余。自上而下进行的改革,不仅不触及贵族地主的根本利益,而且对他们的利益加以保护。这成为阻碍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二,俄国的大地主与工业资本家往往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俄国进入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后,约一半的大地主同时兼管资本主义企业。俄国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与封建剥削不仅继续存在,而且与资本主义剥削结合在一起。不少垄断组织本身就具有明显的半封建性质,如糖业辛迪加就是由制糖工业资本家与种植甜菜的大地主共同组成的。十月革命前的俄国,除了实行垄断资本主义外,还实行半农奴制的土地占有制,农民小商品生产、宗法式的封建主义的经济形式在农村普遍存在。列宁指出,俄国“一方面是最落后的土地占有制和最野蛮的乡村,另一方面又是最先进的工业资本主义和金融资本主义”。

第三,当时俄国沙皇专制制度的基础,就是贵族地主与大资产阶级的联合。列宁把沙皇专制制度视为俄国封建残余中的“最大残余”,是“所有这一切野蛮行为的最强有力的支柱”。在沙皇统治下,俄国经济中的农奴制残余及其浓厚的封建色彩是不可能消除的。

2.垄断与集中程度高

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俄国一些最重要的工业部门中出现了垄断联合组织,这些垄断组织很快成了俄国经济生活的基础之一。1909年初,俄国的45个工业部门中有140个垄断联合组织。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俄国有约200个全国规模或省规模的卡特尔和辛迪加。银行资本也高度集中,12家最大的银行掌握了全国所有50家股份银行80%的固定资产和债务,参与了90%以上的资金筹措和工业信贷业务。俄国经济在垄断与集中程度上,处于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水平,甚至超过了几个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列宁指出:“俄国的资本主义也成了垄断资本主义,这一点可以由'煤业公司’、'五金公司’、糖业辛迪加等等充分证明。”“五金公司”辛迪加(俄罗斯冶金工厂产品销售公司)联合了30家工厂,垄断了俄国冶金工业80%以上的产品;“铜业”辛迪加的各个工厂提供了俄国90%的铜产量;在石油工业中,三家垄断联合组织控制了俄国石油开采总量的一半以上;独霸顿巴斯采煤工业的“煤炭公司”辛迪加控制了俄国主要矿区采煤量的75%。1910年,全国53.4%的工人集中在雇用500人以上的企业中,这一数据在美国则为约33%。1901—1910年,雇用1000人以上的企业数量增加了约50%;1910年在这些企业中做工的有70万人。1900年,俄国南部雇用3500人以上的工厂还只有3家。到1912年,这样的工厂已有9家。这9家冶金工厂拥有俄国南部冶金工业动力设备总量的4/5和工人总数的4/5,生产了全国一半以上的生铁。

俄国经济的垄断与集中程度高,与它走上资本主义道路较其他国家更晚有关。它得到了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在技术与资金方面的帮助,较快完成了从工场手工业向工厂的过渡,用外国机器装备起来的大工厂快速发展。此外,俄国的国有经济发展很快。进入20世纪后,国有经济成了俄国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有经济提供的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了60%。这也表明,俄国资产阶级对沙皇政府的依赖性很大。

3.对外国资本依赖程度高

1900年,外国投资占俄国国内全部股份资本的45%。1917年前,全部外国投资的54.7%(约22亿卢布)集中于矿山和冶金工业。在南方,除一两家冶金工厂外,其他冶金工厂几乎全部属于外国股份公司。俄国的燃料、冶金等国民经济重要部门受外国资本的控制。这些外国资本,一半来自法国和比利时。外资的大量引入,一方面促进了俄国工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使沙皇政府与俄国资本依附于西欧资本特别是法国资本。

俄国经济对外国资本依赖程度高的另一个表现是政府外债不断增加。1900年俄国外债为39.95亿卢布,1913年增加到54.61亿卢布,增长了36.7%。

4.发展水平较低

俄国资本主义经济在19世纪90年代的发展速度是比较快的,但和在当时技术与文化水平下应当达到的速度相比,还是慢的。列宁对此分析说:“它不能不是缓慢的,因为没有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残存着这样多的旧制度,这些旧制度与资本主义不相容,阻碍资本主义发展,使生产者状况无限制地恶化,而生产者'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并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

俄国经济的落后主要表现为:

第一,虽然工业发展较快,但俄国总体上仍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1912年全俄人口中城市人口占14%,农村人口占86%。1914年俄国国民经济固定资产中,农业占53.7%,工业、交通、商业、事业占46.3%;国民收入中,农业占53.6%,其余占46.4%。从1914年俄国国民财富的构成来看,农业、林业和渔业占比最高,达34.8%,而工业只占8.8%。

第二,农业生产水平十分落后。1910年俄国农业机械化水平只有德国的1/9,美国的1/20。1909—1913年,俄国粮食单位面积产量为每俄亩45普特,只及法国的1/2,德国的1/3。农业的商品率也不高,就是在获得大丰收的1913年也仅有26%。

第三,俄国工业的发展速度曾一度超过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但总体水平不高,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很低。1913年俄国工业产值在世界中的份额仅为5.3%,工业品产量只有法国的2/5,英国的5/23,德国的1/6,美国的1/14。1900—1913年,俄国的工业劳动生产率只有美国的1/10。7俄国没有建立起发达的机器制造业,大部分机器依赖进口。在进口的工业产品中,机器设备占进口总额的30%—35%。在最为发达的纺织工业中,有70%以上的机器设备要从国外进口。俄国工业的落后也反映在工业部门结构上。1913年,纺织业、食品业、农畜产品加工业的产值占到了俄国工业总产值的59.5%。

十月革命前俄国经济的发展进程与主要特点,必然会对十月革命后俄国经济的发展走向产生各种复杂的影响,亦必然会引起不同观点之间的争论。列宁指出:“由于开始建立社会主义时所处的条件不同”,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具体条件和形式必然是而且应当是多种多样的”,“这要取决于国内是大资本主义关系占优势,还是小经济占优势”。“毫无疑问,在一个农民人数相当可观的国家中,社会主义革命和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必然要采取特殊的形式。”

   

十月革命后的经济改造



(一)十月革命前夕列宁对改造俄国经济的设想

二月革命后,列宁结束了长期的流亡生活,于1917年俄历4月3日回到俄国彼得格勒。次日,在塔夫列达宫召开了出席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会议的布尔什维克党代表会议与布尔什维克党代表和孟什维克党代表联席会议。在这两个会上,列宁作了题为《论无产阶级在这次革命中的任务》的报告,这就是著名的《四月提纲》。列宁在《四月提纲》中提出了对改造俄国经济的设想,主要内容有:

1.在土地纲领上,把重点移到雇农代表苏维埃。采取的具体措施为:没收地主的全部土地;把国内一切土地收归国有,由当地雇农和农民代表苏维埃支配,单独组织贫苦农民代表苏维埃;把各个大田庄(面积为约100俄亩至300俄亩,根据当地条件和其他条件由地方机关决定)建成示范农场,由雇农代表进行监督,由公家出资经营。

2.立即把全国所有银行合并成一个全国性的银行,由工人代表苏维埃进行监督。

3.立刻过渡到由工人代表苏维埃监督社会的产品生产和分配。

(二)十月革命后改造俄国经济的政策

1917年9月,列宁在《大难临头,出路何在?》一文中阐明了布尔什维克党的经济纲领。十月革命后,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按照列宁在该文中提出的主张,迅速开展对俄国经济的改造,主要内容有:

1.实行土地改革。十月革命胜利后的第二天,全俄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就通过了由列宁起草的土地法令,宣布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没收地主、皇室、寺院、教会的土地,全部土地、地下资源和水域收归国有。地主的牲畜、农具和建筑物也同土地一起被没收。法令综合了242份农民委托书的要求,规定根据劳动标准或消费标准平均分配土地,由农民无偿使用。土地改革消灭了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封建农奴制残余,完成了二月革命遗留下来的一项极为迫切的社会经济任务——取消土地私有制和把土地交给农民,满足了农民获得土地的夙愿,使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支持。

2.推行银行国有化。通过银行国有化来控制整个信贷系统,对于打击和剥夺大资产阶级,制止银行资本家的怠工和破坏活动具有重要作用。同时,银行国有化也是国家转向社会主义的决定性步骤与稳定全国经济的必要条件。1918年1月24日,列宁在全俄工兵农代表苏维埃第三次代表大会上作了关于人民委员会工作的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为了在俄国土地上不仅消灭地主,而且要根本铲除资产阶级的统治,铲除资本压迫千百万劳动群众的可能性,苏维埃政府采取的第一批措施之一,便是过渡到银行国有化。”列宁认为,只有实行银行和铁路的国有化,才使苏维埃政府“有可能着手建设新的社会主义经济”。银行国有化不仅摧毁了俄国资产阶级的经济势力,而且严重打击了外国资产阶级。因为十月革命前在俄国各商业信贷银行的股份中,外国资本占了42%。

3.开展工人监督。列宁把工人监督社会生产与产品分配、普遍劳动义务制等视为由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步骤。十月革命后,工人监督普遍开展起来,成为工业国有化的准备措施。十月革命刚刚胜利,列宁就起草了《工人监督条例草案》,规定了工人监督机构的任务、权利与义务。1917年11月27日,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了《工人监督条例》。次日,列宁签署了该法令。法令的第一条规定:“为了有计划地调节国民经济,兹规定在一切工业、商业、银行、农业、运输业、合作社和生产协作社,以及其他有雇用工人或家庭劳动的企业中,施行由工人监督企业产品和原料的生产、买卖及其保管事宜以及监督财务的办法。”

4.对流通领域进行改造。这里包括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两方面。十月革命后,针对当时的复杂局面,苏维埃政府对私人商业进行监督和调节,规定了主要食品与日用品的价格,同时实行对外贸易国家垄断。

5.实施强有力的财政货币政策。十月革命后,面临严重财政困难的苏维埃政府,推行了货币改革,在稳定卢布币值的前提下发行了纸币,用新币代替旧币,采取各种措施来最大限度地压缩发行量,同时实行外汇垄断,使货币流通受国家监督;实行统一的财政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分配货币资金,从上到下严格执行各项财政上的决定;正确组织税收,征收累进的所得税及财产税;实行国家社会保险,确立国家对保险的垄断。

6.成立具有广泛权力的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为了快速处理种种复杂的经济改造任务,苏维埃政府建立了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国民经济和国家财政”,确定“调节全国经济生活的总准则和总计划”。
7.制订国家电气化计划。列宁认为,国家电气化是克服经济破坏、战胜燃料荒的最简捷的可靠途径。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头几个月,编制国家电气化计划的工作就已开始。

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府在很短时间内采取了一系列经济改造政策。上面所列举的仅仅是一些要点,实际内容要广泛得多。这些革命性的且往往是强制性的经济改造政策,巩固了新生政权,奠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但由于时间紧迫,工人监督方面的经验不足,缺乏大批有能力管理经济的干部,经济管理水平不高,再加上资产阶级的反抗与捣乱及复杂国际环境的影响,导致从十月革命胜利至1918年夏实行的经济改造政策,并未起到促进经济发展与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为此,列宁在1918年3月提出了政策调整问题。他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中指出:“不能以继续向资本进攻这个简单的公式来规定当前的任务。”“为了今后进攻的胜利,目前应当'暂停’进攻。”“现在居首要地位的是在资本家已被剥夺的那些企业和其余一切企业中组织计算和监督”,“提高劳动生产率,使生产在事实上社会化”。然而这一调整政策刚开始执行,就因外国武装干涉与国内战争而被迫停止。

   

军事共产主义时期的经济



(一)军事共产主义时期的基本经济政策

1918年夏,面对外国武装干涉与国内战争的严重威胁,苏维埃政府不得不停止执行列宁在1918年春天和平暂息时期拟定的经济政策,转而实行特殊的军事共产主义政策。整个俄国成为了一个大军营,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都必须适应和服从于战争的需要。在“一切为了前线”“一切为了胜利”的口号下,苏维埃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经济政策。

1.从粮食垄断专卖到余粮收集制

十月革命前,受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影响,俄国农业全面衰退。1917年,俄国出现粮荒。1918年1月,莫斯科和彼得格勒的粮食供应只及计划供应的7.1%;到了夏天,这两个城市的工人每人每天只能领到1/8磅的面包,有时整整一个星期领不到粮食。1918年5月9日,列宁向各地发出电报:“彼得格勒处于空前的危急境地,没有粮食。只能把剩余的土豆粉、面包干发给居民。红色首都因饥荒而处于灭亡的边缘……我以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名义,要求你们毫不迟延地支援彼得格勒。”外国武装干涉与国内战争开始后,粮食问题变得更加严重和尖锐,这主要由以下三个原因导致:一是由于工业严重衰退,苏维埃政府没有可以用于交换农产品的工业品。二是在国内战争的第一年,外国武装干涉者与白卫分子便侵占了俄国的主要产粮区——乌克兰、北高加索、西伯利亚,甚至连伏尔加河流域各地区也被占领。这样,全国粮食供应的重担就只能由中部少数几个产粮省承担。三是随着战争的进行,国内外资产阶级分子加强了对俄国粮食组织与粮食供应工作的破坏力度。

基于上述情况,要保障前线士兵的粮食供应和满足城市居民的最低粮食需要,就必须把一切余粮收归国家所有并由政府进行合理分配。如果做不好这项工作,要取得战争的胜利是不可能的。为此,苏维埃政府被迫决定实行粮食垄断与专卖。但是,实施粮食垄断与专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粮食困难问题。这是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的:第一,粮食生产形势恶化,粮食产量大幅度降低,征购来的粮食只能满足城市居民口粮需要的一半左右,其余一半仍需向私商购买;第二,在粮食严重短缺、小农经济占优势与黑市价格比规定的国家收购价格高出10倍的情况下,要杜绝粮食私人买卖与投机倒把是不可能的。由于国家收购价格过低,不仅富农不愿卖粮给国家,中农也不愿意。

为了解决迫在眉睫的粮食问题,1918年12月30日至1919年1月6日,在莫斯科召开了全俄粮食工作会议,全面讨论了粮食问题。人民委员会于1919年1月11日颁布了一项法令——《关于在产粮省份收集归国家支配的粮食和饲料》,即著名的余粮收集制法令。法令规定:“为满足国家需求所必要的全部粮食和谷物饲料,摊配给各产粮省份向居民征收。”余粮收集制是按阶级原则实行的:贫农不收,中农酌情征收,富裕农户多收。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常常出现摊派指标过高,中农与富农的界限分得不清,甚至将贫农列为征收对象的情况。另外应该看到,虽然该制度名义上叫余粮收集制,在实际执行时征购的则不仅是余粮,有时连必要的口粮和种子粮也被强制征购。

2.工业国有化

在战争状态下,苏维埃政府不仅对粮食等重要资源加紧管控,而且要把整个工业控制在自己手中。1918年6月28日,人民委员会颁布法令,加速对各工业部门大企业的国有化。1918年底举行的全俄国民经济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宣布:“工业国有化已基本完成。”随后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又颁布法令,规定凡有机械动力且雇用工人5人以上的企业,或无机械动力而雇用工人10人以上的企业均收归国有。到1920年底,国有化的工业企业有3.7万余家。

3.禁止自由贸易,经济关系实物化

在军事共产主义时期粮食与工业品极端短缺的情况下,难以进行正常的商品交换,存在的只能是投机行为。1919年1月17日,列宁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莫斯科苏维埃和全俄工会代表大会联席会议上指出:“如果在关系人民死活的食物明明不够的情况下准许自由贸易,就一定会造成疯狂的投机,使食物价格暴涨,以至出现所谓垄断价格或饥饿价格。”因此,苏维埃政府宣布禁止自由贸易,实行国内贸易国有化和实物配给制。

1918年11月21日,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居民各种食品、个人消费品和家庭日用品供应》法令,即贸易垄断法令,规定一切个人消费品和家庭日用品的采购,统一由粮食人民委员会办理,以国营商业和消费合作社取代私人贸易。11月26日,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和粮食人民委员会颁布《关于对某些食品和日用品贸易的国家垄断》法令,宣布对烟草制品、食糖与糖制品、茶叶、咖啡、食盐、火柴、纺织品、煤油、工厂生产的鞋子、钉子和肥皂等日用消费品实行国家垄断。此后,私人贸易只限于在露天集市和旧货摊上进行。苏维埃政府取缔私人贸易,实行商业垄断,是为了保证前线红军的日常生活供应和对全俄城镇居民实行统一的定额供应而必须采取的政策。

在食品和日用消费品由国家垄断收购并由国家统一按定额分配的情况下,在卢布大幅度贬值的条件下,货币流通范围大大缩小,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日益下降,经济关系不可避免地趋向实物化。

4.平均主义分配制

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府制定的劳动报酬(工资)制度,在军事共产主义时期已无法实行。这是因为通货膨胀极其严重,经济关系趋向实物化,货币工资已失去意义。在商品极其短缺的条件下,苏维埃政府只能对粮食、日用品等实行定额配给,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

5.普遍劳动义务制

这一时期,大批工人参加红军走上前线,另有一部分工人因城市粮食供应极度困难和工厂关闭而流入农村,这就造成了劳动力严重不足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苏维埃政府就必须在组织劳动方面有新的举措。布尔什维克党一方面号召全体有觉悟的工人、农民以革命精神从事劳动,创造越来越多的劳动业绩;另一方面开始推行普遍劳动义务制。1918年12月,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劳动法典》,宣布16—50岁的所有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劳动的义务,地方机关有权强迫这些公民完成公益劳动。1920年1月29日,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普遍劳动义务制》法令,普遍的劳动动员成为国家法律规定的制度。

6.高度集中的工业管理体制

苏维埃政府除了通过余粮收集制、工业国有化、禁止自由贸易等政策把全国经济控制在自己手中,还通过建立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对经济实行严格管制。管理体制高度集中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把一切经济权力统一集中到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下设的各管理总局有权向大型国有企业委派厂长,在企业中贯彻“一长制”的领导原则。

(二)军事共产主义时期的经济状况

到1920年底,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基本结束。战争给苏维埃俄国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国民收入剧烈下降,从1913年的210亿卢布下降到1920年的105亿卢布。外国武装干涉者和白卫分子给苏维埃俄国造成的经济损失达390亿金卢布,也就是说国家的国民财富减少了1/4。1920年的工业总产值,只及1915年的13%多一点。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农产品产量大幅度下降。这一是因为战争使得大批农户失去了马匹、牲畜并最终破产,二是因为农民的一切余粮被没收,农民失去了发展农业生产的兴趣。从粮食产量来看,1909—1913年的年均粮食产量为39.79亿普特,1917年降为33.31亿普特,1918年为30.24亿普特,1919年为30.8亿普特,1920年进一步降为27.59亿普特。财政领域也出现了严重危机。在整个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国家没有稳定的收入,大量的国家财政支出没有着落,政府不得不靠发行大量纸币来弥补财政赤字。1920年纸币发行量几乎达1万亿卢布,而国家实际收入仅为1.44亿金卢布。由于货币量急剧增长,到1920年底,纸卢布的购买力仅为1919年的1/13000。纸币发行量的激增和消费品的极端短缺,导致整个国家陷入了恶性通货膨胀。

(三)对军事共产主义时期经济管理体制的评价

军事共产主义时期,政府通过余粮收集制征收了几乎全部粮食;普遍实行工业国有化,最大限度地扩大国有企业;全部经济活动的决策权和管理权都集中在国家手中,政府用强制的行政方法进行管理;在消灭商品、货币的条件下,经济关系实物化;国有企业与政府之间是一种行政隶属关系,各企业从政府那里获得全部物资供应,而企业生产的产品全部上缴国家,是完全的统收统支制;分配上实行高度的平均主义;实行劳动力的强制分配和普遍劳动义务制;国家控制对外贸易。军事共产主义时期的经济管理体制,是特殊条件下的探索和尝试,不可避免地有不少消极与错误的方面。1921年3月,列宁在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指出,那时候“做了许多完全错误的事情;我们没有掌握好分寸,也不知道如何掌握这个分寸”。4月,列宁在《论粮食税》一文中指出:“工业和农业之间流转'被堵塞’的情况已经到了不堪忍受的地步”,“在我国的一切建设部门中,我们还不得不多次反复地从头做起,改正没有做好的事,选择各种完成任务的途径”。应该说,军事共产主义时期的政策走得过远,超过了工农联盟可以负担的限度。总之,军事共产主义使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在军事上取得了成功,战胜了敌人,但从经济上看,它没有把基本群众吸引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列宁也认为,“我们把我们制定的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纲领中可以立刻实现的东西先建立起来,因而在某种程度上脱离了广大农民群众中所发生的情况”,“当时在国有化、社会化的工厂和国营农场中建立起来的经济没有同农民经济结合起来”。

这种经济管理体制在战争期间已暴露出很多弊端,到和平时期就更不符合客观现实的需要。采取这种体制模式不可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也得不到广大群众的拥护。但军事共产主义时期结束后,仍有不少人认为它是简捷、有效的体制,实行这种体制就可以使俄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种认识对苏联乃至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构建经济体制与理解社会主义产生了很大影响。这也是后来列宁提出的新经济政策没有上升为全党的指导思想,没有获得广泛认可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新经济政策时期的经济


(一)向新经济政策过渡的缘由

国内战争结束时,苏维埃俄国的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在1920年12月召开的全俄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上,列宁指出:“经济任务、经济战线现在又作为最主要的、基本的任务和战线提到我们面前来了。”要恢复经济,把工作中心转到经济上来,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军事共产主义时期的经济政策,向新经济政策过渡。换言之,没有这种经济政策上的根本转变,不向新经济政策过渡,就无法克服危机、恢复经济。同时,原本潜伏着的种种政治危机,也在严重的经济危机中明显地暴露出来。正如列宁所说,“目前政治形势的全部关键,就是我们正处在转折时期即过渡时期,正处在有着某些曲折的、从战争转向经济建设的时期”。

从农民的情况来看,在战争进行时,农民还能接受余粮收集制,但战争结束后,农民就无法再忍受这一政策了。苏维埃政府从农民那里收到的粮食日益减少,粮食问题趋于尖锐化。农民无法承受国家征集带来的沉重负担,同时由于工业的严重衰退,他们也得不到一些必需的日用工业品,如肥皂、火柴、煤油、蜡烛等。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感到获得国家分给的土地后,并没有得到实际好处,也没有真正获得使用土地的权利。1920年底到1921年初,在全俄各地普遍发生农民武装骚动,其根本原因就是广大农民对严重恶化的经济状况已忍无可忍。对此,列宁于1921年3月27日在全俄运输工人代表大会上讲话指出:“农民曾经不得不去拯救国家,同意实行无偿的余粮收集制,但是它现在已经承受不了这样的重担。”10月17日,他在全俄政治教育委员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再次指出:“在农村实行余粮收集制,这种解决城市建设任务的直接的共产主义办法阻碍了生产力的提高,它是我们在1921年春天遭到严重的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的主要原因。”

从工人的情况来看,国内战争使大批工业企业因开工不足而关闭,1920年的工人人数仅为战前的一半。由于饥饿,不少工人逃往粮食供给比城市稍好的农村。工人队伍规模缩减,组织涣散,而且与农民一样,不满情绪日益滋长。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工人群众难以积极投入到经济恢复工作中去。

从工农联盟的角度来看,由于政府实行余粮收集制并垄断商业贸易,农民没有余粮用来交换工业品,而政府也没有工业品用来与农民交换。这说明军事共产主义政策使工农联盟逐渐失去了生命力,日趋破裂。如果不改变这种极端的直接过渡的政策,革命就必然走向失败。显然,从根本上改变军事共产主义政策已刻不容缓。

(二)新经济政策的主要措施

1921年3月8—16日,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会议议题很多,但主题是总结军事共产主义的错误与教训,并在此基础上讨论如何解决国内的政治与经济危机,特别是如何解决农民与农业的发展问题,再深一步说,就是在农民小商品经济占统治地位的俄国如何对待农民和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为实现由军事共产主义政策向新经济政策过渡,苏维埃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

1.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

处理好农民问题是当时最为紧迫的任务。3月15日,列宁在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作报告。报告一开头就指出:“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问题,首先而且主要是一个政治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的本质在于工人阶级如何对待农民。”这次大会通过了《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决议》。决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为了保证农民在比较自由地支配自己的经济资源的基础上正确和安心地进行经营,为了巩固农民经济和提高其生产率,以及为了确切地规定农民所应担负的国家义务,应当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这种国家收购粮食、原料和饲料的方法。

(2)这种税的税额应当比以前用余粮收集制的方法所征收得少。税额的总数应当满足军队、城市工人和非农业人口的最低限度的必需的消费。当运输业和工业的恢复使苏维埃政府有可能通过正常的途径,即以工业品和手工业品作交换的方法取得农产品时,税的总额应当随之不断减少。

(3)征收的税额应当根据农户的收获量、人口和实有牲畜数量,从农户产品中按百分比扣除或按份额扣除。

(4)税额应当具有累进的性质;对于中农、力量单薄的农民和城市工人等,税额应当低一些。最贫苦的农户可以免缴某些实物税,而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免缴全部实物税。扩大自己的播种面积以及提高整个农户生产率的勤恳的农民,在缴纳实物税方面应当得到特别优待,或者降低其税额,或者部分地免税。

(5)在拟定税收法令和确定其公布日期时,应当考虑到使农民在春耕开始以前就尽可能比较确切地知道他所应当缴纳的数额。

(6)向国家缴纳实物税,应当在法令所确切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完成。

(7)缴纳实物税的税额应当按农村联合组织(村社)计算。在农村联合组织内部,税额是根据第3条所规定的一般标准,由联合组织自己决定如何在各个农户之间分配。为了监督税收标准的实施和税款的征收,应当按不同的纳税额分别成立当地农民的民选组织。

(8)在纳税后剩余的一切粮食、原料和饲料,农民可以自己全权处理,可以用来改善和巩固自己的经济,也可以用来提高个人的消费,用来交换工业品、手工业品和农产品。允许在地方经济流通范围内实行交换。

(9)为了供应最贫苦的农民以及为了交换农民在纳税后剩余的、自愿缴售给国家的粮食、饲料和原料,应当建立专门的农具和日用品储备。这种储备应当包括国内的产品以及用一部分国家黄金基金和一部分收购来的原料从国外换来的产品。

3月23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发出《告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农民号召书》,进一步阐明了改变粮食政策的重要性和粮食税政策的内容,明确指出纳税之后留在农民手中的剩余产品完全由他们自己支配,号召全国农民全力以赴在每一俄亩耕地上都种上庄稼。此后,苏维埃政府在降低粮食税与放宽农产品自由交换等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

列宁批判了那些把以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实质归结为“从共产主义过渡到资本主义”的错误看法。他在阐述实行粮食税的意义与必要性时强调:“在小农国家内实现本阶级专政的无产阶级,其正确政策是要用农民所必需的工业品去换取粮食。只有这样的粮食政策才能适应无产阶级的任务,只有这样的粮食政策才能巩固社会主义的基础,才能使社会主义取得完全的胜利。”“粮食税就是向这种粮食政策的过渡。”也就是说,粮食税实质上是向正常的社会主义产品交换制的过渡。

2.取消土地使用方面的一些限制性政策

要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巩固工农联盟,就必须取消军事共产主义时期在土地使用方面的一些早已不合时宜的限制性政策。1921年12月23—28日召开的第九次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有关农业问题的决议。该决议强调:“在毫不动摇地保持土地国有化的基础上,巩固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并给农村居民以选择土地使用形式的自由,以保证农民得以正确经营和发展所必需的条件。”1922年5月22日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了《土地劳动使用法》。法令首次规定,准予土地的劳动出租(土地使用权的临时转让)和在劳动农户中辅助性地使用雇佣劳动,并且将这些措施和允许农民自由选择土地使用形式的问题联系在一起。法令还规定:“对于因自然灾害(歉收、水灾、牲畜倒毙等)或劳动力不足或减少(死亡、临时出去干活挣钱、应征入伍、被选举担任苏维埃和社会职务等)而暂时受到削弱的劳动农户,准予出租全部或部分土地,收取货币、产品或其他形式的报酬作租金”,“出租期限不得多于在承租地上实施一个轮作期所需要的时间,在缺少有规律的轮作期的情况下——期限不得多于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至六年。根据《土地劳动使用法》,农民可选择以下四种使用土地的形式:各户平均重分土地的村社制、独立农庄与独立农田、协作制(农业公社、劳动组合、共耕社)、混合制。这是新经济政策在农业方面的重要措施,对于充分利用有多余生产资料和生产能力的农户的力量,扩大耕地面积,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1922年10月30日召开的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土地法典》,进一步放宽了土地出租期限和使用雇佣劳动的范围。上述法令公布后,土地租佃和使用雇佣劳动力的农户逐年增加。1922年,发生土地租佃关系的农户只占农户总数的2.8%,而到1925年上升到6.1%;出租土地数额从1923年的300万俄亩增加到1925年的700万俄亩;使用雇佣劳动力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比重由1922年的1%提高到1925年的1.9%。

3.积极发展合作社

列宁特别重视发展合作社,并认为在实行新经济政策时合作社的意义更为重要。他指出:“不管新经济政策如何(相反,在这方面应该说,正是由于实行了新经济政策),合作社在我国有了非常重大的意义。”

在实行新经济政策前,列宁就已经把广泛发展合作社视为联合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主要方式。他在1918年就指出,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应采取一系列过渡办法。他指出:“一下子就把数量很多的小农户变成大农庄是办不到的。”“由个体小农经济过渡到共耕制,是千百万人生活中一场触及生活方式最深处的大变革,只有经过长期的努力才能完成,只有到人们非改变自己生活不可的时候才能实现。”列宁反复强调在发展合作社时要坚持自愿原则。他指出:“我国有千百万个体农户,分散在偏僻的农村。要想用某种快速的办法,下个命令从外面、从旁边去强迫它改造,那是完全荒谬的。我们十分清楚,要想影响千百万小农经济,只能采取谨慎的逐步的办法,只能靠成功的实际例子,因为农民非常实际,固守老一套的经营方法,要使他们进行某种重大的改变,单靠忠告和书本知识是不行的。”

在开始转向新经济政策后,列宁把发展合作社与恢复和发展农业联系起来。他设想,通过广泛发展各种简单易行的初级形式的合作社,并逐步在产品销售、生产资料供应与信贷等方面把农民联合起来,使商品货币关系得到发展,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以提高。

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的过程中,出现了多种形式的合作社。一开始,农户组织起来的供销合作社发展很快。政府通过供销形式的合作社取得农产品以供应城市居民所需的食品,供应工业所需的原料,而农民通过这种合作社销售自己的劳动产品并购买必需的农业生产资料。后来,农业合作社广泛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社组织建立起来。1921年共有24000个合作社,1925年合作社的数量增加到54800个。这些合作社联合了650万农户,占农户总数的28%。

合作社组织在社会主义工业和小商品农民生产之间进行经济周转。其作用主要反映在:

第一,在农产品采购方面,1925—1926年度,农业合作社承担的粮食、亚麻、棉花、糖用甜菜、马合烟和烟草的采购量分别占全国采购量的29%、26.5%、76.5%、45%、66%和77%。当年,农业合作社采购了1.3亿普特粮食,消费合作社采购了1.8亿普特粮食。

第二,在工业原料供应方面,1925—1926年度,农业合作社供应了全国75%的工业棉花、60%的蓖麻、50%的烟草、45.3%的马合烟、44%的糖用甜菜。
第三,在农村生产资料供应方面,合作社的作用上升很快。1921—1922年度,农业合作社联社出售的农业机器价值为72.81万卢布,到1925年增加至790万卢布。1925年前后,农村75%的机器、63.3%的种籽、61.8%的肥料、42.5%的除虫药剂和51.2%的五金商品都由农业合作社供应。仅1925年农业合作社就出售了1110台拖拉机。

各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社迅速发展,对恢复经济起了不小的作用。列宁认为,“为了通过新经济政策使全体居民人人参加合作社,这就需要整整一个历史时代。在最好的情况下,我们度过这个时代也要一二十年”。

4.发展租让制与租赁制

1921年3月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指出:“租让是外国资本参加开发苏维埃共和国的自然富源的一种切实可行的形式。在实行租让制的时候,承租者可以得到租让企业所生产的一部分产品作为报酬。”“可以作为租让对象的有下列这些国民经济部门:森林、采矿、石油和俄国电气化事业等等。”“租让在实质上是社会主义共和国同在工业方面比它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缔结经济协定的一种形式,同时,它也应当成为发展苏维埃共和国的生产力和巩固在苏维埃共和国内已经建立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有力手段。”显然,苏维埃政府想通过实行租让制,达到利用外国的资本、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的目的。苏维埃政府仍然掌握租让的资源、土地与企业的所有权,并按合同规定获得承租者所得产品的一部分。

苏维埃政府规定,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不再管理全部工业企业,只管理一定数量最重要、规模最大的企业;其余的企业,均可出租给合作社、联合体或私人经营。到1921年9月,出租了260家关闭的或管理差的企业。到10月,出租企业已增加到600余家。到1923年7月1日,出租企业的数量约为5000家,工人人数为7.5万—7.8万。租赁制的推行,对促进工业发展,增加日用品与食品供应,活跃市场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政府也能用更多精力去集中管理大型工业企业,提高生产效率。

5.稳定财政和货币

国内战争结束时,苏维埃政府在财政货币方面面临一系列尖锐问题,最为突出的是货币大幅度贬值与巨额的财政赤字。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苏维埃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有:“通过发展国营、合作社和私营的国内商业和提高农民经济商品率的办法来扩大商品流转范围,扩大对外贸易;减少而后完全消灭预算赤字;通过运用和巩固经济核算、扩大商品和服务收费制度、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杂费的办法来增加国营企业缴纳的收入和财产;加强税款收入,坚定不移地从实物税过渡到货币税;发展信贷业务”;实行货币改革;等等。

从以上这些政策措施来看,新经济政策的实质是发展商品货币关系。1921年5月26—28日,俄共(布)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在莫斯科召开。列宁在会上强调:“应当把商品交换提到首要地位,把它作为新经济政策的主要杠杆。如果不在工业和农业之间实行系统的商品交换或产品交换,无产阶级和农民就不可能建立正常的关系,就不可能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建立十分巩固的经济联盟。”“同时,实行商品交换可以刺激农民扩大播种面积和改进农业。”

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商品交换,就必须重新认识商品交换的性质。应该说,列宁本人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的。列宁原本设想通过有组织的、直接的商品交换来向社会主义过渡,但这行不通。1921年10月29日,列宁在莫斯科省第七次党代表会议上作关于新经济政策的报告,指出:“我们应当认识到,我们还退得不够,必须再退,再后退,从国家资本主义转到由国家调节买卖和货币流通。商品交换没有得到丝毫结果,私人市场比我们强大,通常的买卖、贸易代替了商品交换。”在推行新经济政策的过程中,列宁不断强调要纠正在发展商品货币关系问题上的片面狭隘认识。

(三)国民经济的恢复

按照苏联学者的总结,在新经济政策实施的头几年即1925年之前,国民经济恢复与发展的次序和任务是:“首先恢复农业,然后小工业,在这个基础上再恢复大工业;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改造建立新的强大的技术基础;同时准备和实现对农民小商品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消除经济的多成分性;保证社会主义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获得胜利。”这个总结大体上符合实际。

首先是农业的恢复。之所以全力以赴抓农业,是因为粮食问题最为迫切。此外,重工业在战争期间受到严重破坏,而恢复重工业的前提是充足的粮食资源与原料资源,这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农业的恢复情况。苏维埃政府根据新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与要求,在农业方面实行了一系列符合国情的措施,保证了农业的迅速恢复。1921—1925年,谷物的播种面积增加了2110万公顷,单位面积产量也有所增加。1909—1913年谷物的单位面积产量为每公顷6.9公担,1922—1925年为每公顷7.6公担。谷物产量由1920年的27.59亿普特增加到1925年的44.24亿普特。畜牧业也恢复得较快。1923—1925年间,马增加了360万匹,牛增加了1220万头,绵羊和山羊增加了2510万只,猪增加了770万头。1925年,牲畜总头数已超过了1916年的水平。农民的生活有所改善,1924—1925年度农民通过出售谷物获得2.77亿卢布,1925—1926年度增加到4.7亿卢布。1925年农民的实际收入已达到战前水平的95%。

其次是工业的恢复。由于重工业受到严重破坏,苏维埃俄国没有条件立即着手恢复重工业。而恢复轻工业的难度较小,其恢复速度也比较快。1926年,轻工业的一些主要部门已基本达到或超过战前水平。

重工业的恢复要困难得多。这不只因为重工业遭受的损失比轻工业大,而且还有如下一些原因:第一,俄国机器制造业落后,在用新设备代替旧设备方面遇到很大困难。第二,战争使运输系统极度紊乱,而重工业企业需要大量运送燃料、矿石、木材等各种货物。第三,苏维埃俄国的出口极其有限,外汇资金很少,很难通过进口来获得发展重工业所必需的设备。第四,金属与燃料不足。一些主要能源和资源产量不足,到1925年也未能达到战前水平,其中石油开采量、采煤量、生铁产量和钢产量分别为战前水平的76%、56.7%、36.4%和50.3%。

总体来看,1921—1925年工业得到了较好的恢复发展,许多工业部门甚至超过了战前水平。1925年工业总产值已达到战前水平的73%,其中重工业产值为战前水平的75%。1925—1926年度工业总产值超过战前水平8.1%。

另外,运输业亦有了很大的恢复。1913年铁路长度为58500公里,到1925年增加到74500公里。铁路货运量从1920年的3190万吨增加到1925年的9240万吨,约为战前水平的70%。

随着工业的恢复与发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也随之提高,这表现在很多方面。工人就业人数从1921年的118.55万增加到1925年的234.79万。1925年工业部门职工平均工资已恢复至1913年的90.8%。1922—1925年,共建设了总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的住房。1926年的城市住房总面积比1913年增加了3600万平方米。特别要指出的是,食品供应有了很大改善。1918年工人家庭中成年人每日摄取热量为1786千卡,而到1926年增至3445千卡。同时,饮食质量也有改进。面包、各类谷物、土豆的消费量日益减少,而肉类、油脂、奶制品、蛋类的消费量日益增加。非食品消费量的增长速度也较快,如1924年人均用于购买衣服和鞋类的现金开支总额比1923年增加37.7%。同时也应看到,居民日用消费品消费量的增长受到其生产水平的制约,如1925年非食品消费品的生产量仅为1913年的72.1%。

这一时期经济方面所取得的进展,表明新经济政策是行之有效的,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正确之道。邓小平在评论苏联社会主义时指出:“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对于苏联社会主义,邓小平只对实行新经济政策的这几年表示了明确肯定。

(四)新经济政策夭折的原因

1924年1月21日,列宁逝世。此后数年内,苏联继续实行新经济政策,直到1929年斯大林宣布将其废止。新经济政策的夭折有不少原因,但主要与当时党内不少人存在“左”的“直接过渡”的思想有关。应该承认,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并未获得党内领导层的一致认可,也没有成为全党的指导思想,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的遗憾。针对新经济政策,党内很快产生了意见分歧并展开了尖锐斗争。这里,我们仅就关于新经济政策的争论作一些分析。

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决定向新经济政策过渡时,并没有人反对。这是因为,军事共产主义在经济方面造成的严重后果是有目共睹的,人们普遍认识到必须作出改变;同时,人们对实行新经济政策会引起什么变化或造成什么问题,都尚不清楚。随着新经济政策的推行,党内领导层的分歧与斗争日趋尖锐。争论实际上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的方法及社会主义发展前景展开的。对于新经济政策,当时有三种观点:

一是把新经济政策看成是俄国无产阶级在面对不利的国内外条件时作的退却,是权宜之计,是两次进攻之间的喘息,一旦时机成熟,就要对资本主义重新发动进攻,消灭商品货币关系并把小农经济完全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同时反对国营企业参与市场活动。

二是把新经济政策看作是尽快恢复国民经济,使社会主义经济有效运转起来的策略,一旦社会主义经济恢复过来,就要排挤与消灭资本主义。

三是认为军事共产主义只适用于战争等特殊情况,不适用于和平时期,强调新经济政策引入商品货币和市场关系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能在各种经济成分之间建立起正常的经济联系,推动经济发展。持这种观点的人深刻理解和坚决拥护新经济政策,代表人物是布哈林。布哈林等人坚持认为,新经济政策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将通过市场竞争逐步加强,最终排挤、战胜和改造私人资本,但这是一个长期过程。

关于新经济政策的争论与党内展开的斗争,主要是在第一种与第三种观点之间进行的。斯大林在1924年前对新经济政策并没有提出明确的看法,也没有把新经济政策与建设社会主义的思想和方法等重大理论问题联系起来。1924年后,斯大林把新经济政策理解为一种过渡性政策,是权宜之计。但与“左”派不同,他认为新经济政策不仅是退却,而且包含着进攻之意。他说:“新经济政策是无产阶级国家所采取的一种特殊政策,它预计到在经济命脉掌握在无产阶级国家手中的条件下容许资本主义存在,预计到资本主义成分同社会主义成分的斗争,预计到社会主义成分的作用日益增长而资本主义成分的作用日益削弱,预计到社会主义成分战胜资本主义成分,预计到消灭阶级和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谁不了解新经济政策的这种过渡性即两重性,谁就是离开列宁主义。”他还说:“新经济政策是党容许社会主义成分和资本主义成分斗争并预计社会主义成分要战胜资本主义成分的政策。其实,新经济政策只是以退却为开始,但它预计在退却过程中重新部署力量并举行进攻。其实,我们已经进攻几年了,而且很有成效地进攻着:发展我们的工业,发展苏维埃商业,排挤私人资本。”

后来,斯大林与布哈林在1928年粮食收购危机的原因与摆脱危机的途径问题上,有一场争论。斯大林硬把危机与阶级斗争联系起来。在他看来,小农经济的落后性、劣根性与富农(实际上多数为富裕中农)捣乱是粮食收购危机的主要原因,也是问题的“全部实质”。在此基础上,斯大林提出建立集体农庄的主张。布哈林则认为,粮食收购危机的主要原因是粮价偏低,使得农民不愿种粮与卖粮;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调整工农业产品的市场价格比例;城乡关系的基础是农业的商品化,个体农民仍具有发展潜力。事实证明,布哈林的观点是正确的。1928年粮食收购危机是国家政策失误所致,反映了农民对国家确定的不合理的价格的抗议,这本来是可以通过调整价格来解决的。但斯大林抓住这个事件,想要彻底改变经济政策。1929年11月7日,《真理报》发表了斯大林为纪念十月革命十二周年而作的《大转变的一年》一文。他在文章中说,1929年是“大转变”的一年,这个“大转变”“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在社会主义向城乡资本主义分子坚决进攻的标志下进行的”。1929年底,斯大林宣布:“我们所以采取新经济政策,就是因为它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当它不再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时候,我们就把它抛开。”他全面停止了新经济政策,转而推行自己的一套建设社会主义的方针政策。

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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