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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的修撰、流传与整理

 友里 2023-01-11 发布于江苏

《隋书》的修撰、流传与整理

吴玉贵  孟彦弘

《隋书》是廿四史之一,在“正史”的形成与确定的过程中,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该书共八十五卷,包括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纪和传基本是记载隋朝的史事,志则包括了梁、陈、北齐、北周和隋五朝的内容,故又名“五代史志”。

一、“五代史”的修撰

“五代史”,今天为人熟知的,是继唐之后的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和后周;记载这一时期的史书,有两部,即俗称为“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前者由薛居正监修,名《五代史》;后者欧阳修所撰,名《五代史记》。为相区别,故以新、旧名之。但唐初也曾修过“五代史”,为此刘乃和先生曾撰文,专门加以说明[1]

唐王朝建立不久,令狐德棻即向唐高祖建议,要修撰前代史:

武德四年十一月,起居舍人令狐德棻尝从容言于高祖曰,近代已来,多无正史,梁、陈及齐,犹有文籍,至于周、隋,多有遗阙。当今耳目犹接,尚有可凭。如更十数年后,恐事迹湮没,无可纪录。[2]

前四史之外,记载两晋的纪传体史书,到唐太宗贞观年间重修《晋书》时尚有十八家[3];南朝宋代,已有沈约《宋书》;齐代,有萧子显《南齐书》;北朝北魏,有魏澹、魏收两家。此时尚无纪传体正史者,即令狐所举南朝梁、陈和北朝北齐、北周及统一王朝隋。

次年十二月高祖下《命萧瑀等修六代史诏》:

自有晋南徙,魏乘机运,周隋禅代,历世相仍。梁氏称邦,跨据淮海,齐迁龟鼎,陈建宗祊,莫不自命正朔,绵历岁祀,各殊徽号,删定礼仪……然而简牍未修,纪传咸阙……中书令萧瑀、给事中王敬业、著作郎殷闻礼可修魏史,侍中陈叔达、秘书丞令狐德棻、太史令庾俭可修周史,中书令封德彝、中书舍人颜师古可修隋史,大理卿崔善为、中书舍人孔绍安、太子洗马萧德言可修梁史,太子詹事裴乱世、吏部郎中祖孝孙、前秘书丞魏征修齐史,秘书监窦琎、给事中欧阳询、秦王府文学姚思廉可修陈史。[4]

可以说,修史工作的启动,就明确要修撰北朝的北魏、北齐、北周三代,南朝尚未有正史的梁、陈两代以及作为统一王朝的隋代这六个朝代的史书,故称“六代史”[5]。可见李唐拟接续此前已有的正史而加以续修的意识极为明晰。这是作为一项整体工作来进行的。

此次修史,虽历数年,未能最终成书。刘知幾说:

初太宗以梁、陈、隋氏并未有书,乃命学士分修。……始以贞观三年创造,至十八年方就。五代纪传,并目录凡二百五十二卷。[6]

似乎武德五年(622)开始的修史工作,曾经完全中断;到贞观三年(629)才又“创造”即开始。事实上,《旧唐书·李百药传》:“贞观元年,召拜中书舍人,赐爵安平县男。受诏修定五礼及律令,撰《齐书》。[7]将其撰《齐书》事系于贞观元年。无独有偶,《旧唐书·姚思廉传》,将其受诏与魏征同撰《梁书》《陈书》系于贞观三年[8],上引刘知幾言,“贞观三年创造”一语下,自注称“唯姚思廉贞观二年起,功多于诸史一岁”[9],将姚思廉修史工作的起始提前至贞观二年,并特别加注予以说明。因此,我们认为修史工作并未完全中断;唐太宗对修史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整,并于中书置秘书内省,设立了专门的机构[10],加强了修史工作的统筹和督促。

这次对修史工作的一大调整,就是将原拟修的“六史”变成了“五史”。魏史已有魏收、魏澹两家,颇为详备,故不复修[11];只修梁、陈、北齐、北周、隋“五代史”。“修五代史”仍是作为一项整体工作来进行的,修成后名为“隋书”的隋史修撰,是其中之一。

关于这部隋书的修撰者,《旧唐书·魏征传》:“孔颖达、许敬宗撰隋史……征受诏总加撰定,多所损益,务存简正。隋史序论,皆征所作,梁、陈、齐各为总论,时称良史。”[12]《旧唐书·令狐德棻传》称“秘书监魏征修隋史,与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总临诸代史”[13];《孔颖达传》称“又与魏征撰成隋史”[14]。《旧唐书·敬播传》:“有诏诣秘书内省佐颜师古、孔颖达修隋史。”[15]刘知幾《史通·古今正史》则称“皇家贞观初敕中书侍郎颜师古、给事中孔颖达共撰成隋书五十五卷”[16]。五代史的总体工作由魏征负责,《隋书》的序论以及《梁书》《陈书》《北齐书》的总论,出自其手;《隋书》的主要修撰者还有颜师古、孔颖达、敬播等[17]

贞观十年(636)书成。“贞观十年正月二十日,尚书左仆射房玄龄、侍中魏征、散骑常侍姚思廉、太子右庶子李百药 孔颖达、礼部侍郎令狐德棻、中书侍郎岑文本、中书舍人许敬宗等,撰成周、隋、梁、陈、齐五代史,上之。”[18]

但这部“五代史”均只有纪、传,没有志。与五代史的纪传相配套的五代史志的修纂工作开始的时间,有两个记载。一个是今存南宋中期的建本末所附跋,称:

(贞观)十五年,又诏左仆射于志宁、太史令李淳风、著作郎韦安仁、符玺郎李延寿同修五代史志。凡勒成十志三十卷。显庆元年五月己卯,太尉长孙无忌等诣朝堂上进,诏藏秘阁。后又编第入隋书,其实别行,亦呼为五代史志[19]

现在学界通常的看法,都是采信这通跋的说法,认为是贞观十五年开始了修撰“五代史志”的工作。赵翼《廿二史札记》称“(贞观)十五年,又诏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仁、李延寿同修五代史志,凡成十志三十卷,显庆元年长孙无忌等上之,此《五代史志》也。说见刘攽校刊时所记。”[20]所谓“刘攽校勘时所记”就是天圣二年的这通跋。但赵翼在其《陔馀丛考》中又引用了另一记载,就是参与其事的李延寿在其《北史·序传》中所说,“(贞观)十七年,尚书右仆射褚遂良时以谏议大夫奉敕修《隋书》十志,复准敕召延寿撰录”[21],认为贞观十七年是“五代史志”开始修撰的时间[22]。——这恐怕是误解。这应该是李延寿参加十志修撰的时间,而非五代史志修撰工作开始的时间[23]

五代史志完成的时间,《唐会要》、《旧唐书·高宗纪》都有明确记载,即显庆元年(656)五月由太尉长孙无忌进上[24]。从太宗贞观十五年始修,至高宗显庆元年修成进上,计有《礼仪志》七卷、经籍志四卷、《音乐志》律历志》《天文志》《百官志》《地理志各三卷、五行志二卷、食货志》《刑法志各一卷。这是接续完成“五代史”纪、传而成。

五代史中的纪传部分先成,各自名书;续修成的“五代史志”则附入隋书。刘知幾说,“其编第入《隋书》,其实别行,俗呼为'五代史志’”[25]。因“五代史志”曾单独流传,有学者认为它与《隋书》是两部书,后来才合为一书的。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一五“隋书志”条即说:

《隋书》本无志,今之志乃合记梁、陈、齐、周、隋之事,旧名《五代史志》,别自单行,其后附入《隋书》,然究不可谓《隋志》也。[26]

这个认识是不对的。自贞观三年明确修撰“五代史”,梁书》《陈书》《北齐书》《北周书隋书,就是“五代史”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五代史志,也是五代史编纂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隋书卷二七百官志,叙述北周制度,末云“制度既毕,太祖以魏恭帝三年,始命行之。所设官名,讫于周末,多有改更。并具卢传,不复重序云”。所谓“卢传”,是指周书·卢辩传《隋书·牛弘传》,称“事在音律志”“事在礼志,可见在先前修列传时,就是将未来所要修的志视作与纪传为一体的。

《隋书》卷六八《阎毗传》,议辇辂车舆事,称“语在舆服志”,但《隋书》十志中并无“舆服志”,舆服等内容在《礼仪志》五、六、七诸卷,阎毗议增损车舆事见于《礼仪志》五。这说明,在修纪传之时即已决定要修志,不过因分批成书,原拟志名、内容,日后又有调整而已。当然,正因五代史志与五代史分别编撰,相互照应即易脱节,如《隋书》卷六六《裴政》传,称其与长孙绍远论音乐事“语在音律志”,但《隋书》十志或五代史志并无“音律志”,此事见《周书》卷二六[27]、《北史》卷二二《长孙绍远传》。

大概是受了赵翼的影响,有学者引用《旧唐书·经籍志》著录《隋书》为八十五卷,卷数与今本相合,而没有另列“五代史志”或“隋书十志”,于是认为“是后晋时《隋书》已包括十志在内”[28]意指此前是《隋书》和十志分别流传时,《隋书》不包括十志。也有学者不以为然,认为这个时间说得太迟了,“五代史志”在修成后就编进了《隋书》;“至于《史通》所说'其实别行’,怕只是本来别为一书的意思”[29]

我们应该怎么理解五代史志修成后即编入《隋书》,同时又是“本来别为一书的意思”呢?或者说,我们应该如何理解《隋书》与“五代史志”的关系呢?

“五代史志”在组织修撰伊始,就是《隋书》的一个部分。上引参与修五代史志的李延寿在其《北史·序传》中,说“(贞观)十七年,尚书右仆射褚遂良时以谏议大夫奉敕修《隋书》十志”;称其所从事的修纂工作为“《隋书》十志”。开元九年毌煚等编撰《群书四部录》,其序即称“所用书序,咸取魏文贞;所分书类,皆据'隋经籍志’”[30],已然将《经籍志》归于《隋书》的一个部分。杜佑通典》卷二三《职官·户部尚书》:“开皇三年改度支为民部,统度支、民部、金部、仓部四曹,国家修'隋志’,谓之户部,盖以庙讳故也。”卷二五《职官·太常卿》“奉礼郎”自注,更说:“奉礼本名理礼,国家撰五代史志,至永徽七年乃成,于时此官已改,故《隋书百官志》谓北齐及隋理礼皆为奉礼。”[31]将《隋书》的志视作“隋志”,属《隋书》的一部分。

“五代史志”的内容,也说明了这一点。它虽是配合五朝史,但记述隋朝部分较详,对梁、陈、北齐、北周等列举朝代名,于隋则往往仅称帝号或年号,可见编写时就以隋朝为主,甚至如《地理志》,完全即以隋代的州县布局来写,其他四朝州郡县名称,只是在沿革中附带提及[32]。这样的“畸轻畸重”,主要是受制于史料,同时,如果将隋以外的内容分别附入四朝之史,则各史相关内容甚少,几难成卷。这大概也正是在编撰之初即决定附入《隋书》的原因。这一点,姚振宗已即明确指出。他针对刘知幾所谓“其篇第虽入《隋书》,其实别行,俗呼为五代史志”的说法,辨析道:

此以成书在后,故有似乎别行,其实不尽然。他不具论,第观本志(指隋书经籍志——引者)于隋人书皆不著隋字,与前朝分别时代,各冠以汉魏吴晋等字,其例迥殊,是当属稿之初,已议定编入《隋书》矣。若意在别行,不与纪传相属,则亦当一律冠以“隋”字也。此亦惠及证焉。[33]

当然,虽然属稿之初已议定编入《隋书》,并无别行之意,但事实上可能在附入《隋书》的同时,也曾别行;别行时,则名“五代史志”。

书有某一部分抽出来单独流传,是古书流传中的常见现象。即以唐宋这个代而言,甚至有将目录抽出来,单独流传的。如《崇文总目》著录了“唐列圣实录目五十卷”[34]。又如《宋秘书省续编到四库阙书目》“史类·目录”著录有不少单独流传的目录,如“太宗新修五代史目三卷”,叶德辉注“按宋志正史类,欧阳修新五代史七十四卷”;则此三卷目录即欧阳修《新五代史》的目录。如“续通典目录二卷”,叶德辉注:“按宋志子部类事类,宋白、李宗谔续通典二百卷”;则此即宋白《续通典》的目录[35],此书胡注《通鉴》屡屡征引,日学者曾加辑佚[36]。显然,我们不会认为,目录抽出来单独流传时,原来的书中就没有了目录。直至晚近,仍有人将殿本考证抄出,以《武英殿本二十三史考证》为名,作为单独一书流传的;其中《隋书》的部分,即以《隋书考证》为名,收入了徐蜀编“二十四史订补”中[37]

总之,五代史志,既是“五代史”的一个部分,同时也是《隋书》的一个部分。在编纂五代史时,即已决定编纂“五代史志”;所以在先行编就的五代史纪传中,会出现“见于某志”的互见提示语。在日后的实际编纂中,志的名称又有调整,故纪传中所出现的互见志名,与实际完成的志的名称不尽相符。在着手编纂五代史志时,即已决定附入《隋书》,

既不是分拆至已完成的五代各代史中,也不是要将“五代史志”另成一书。“五代史志”尽管曾单独流传,即所谓“其实别行”,但《隋书》并未因此而一度无志,故不存在“志”何时并入的问题。或者说,十志单独流传时,《隋书》作为一个整体,一直包括了十志。换言之,“五代史志”编就,即按原定计划,编入《隋书》中;同时,它又曾单独流传。想想《通志》与《通志二十略》的关系,《隋书》与“隋书十志”的关系也许就不难理解了。

《隋书》的题名也颇杂乱。天圣二年(1024)跋:“经籍志四卷,独云侍中、郑国公魏征撰。……今纪传题以征,志以无忌,从众本所载也。纪 传亦有题太子少师许敬宗撰。……天文、律历、五行三志,皆淳风独作。五行志序,诸本云褚遂良作。案本传未尝受诏撰述,疑只为一序,今故略其名氏。”《山堂考索》前集卷一五《正史门·隋书类》引书目:“唐颜师古撰。初武德间命封德彝、颜师古修隋史,未就。正观三年复诏魏征撰,房元龄总之,为五纪、五十列传,惟十志未上。又诏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仁、李延寿、令狐德棻裒缀三十卷,高宗时上之。其志上总梁陈齐周之事。[38]《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经宋人刊刻时的统一处理,现通行本隋书 纪、传题为魏征撰,志题名为长孙无忌[39]

二、史料来源

杨隋王朝从建立到灭亡,不到四十年。武德四年,令狐德棻建议修前代史,距隋灭也不过四五年的时间,已感慨“梁、陈及齐,犹有文籍,至于周、隋,多有遗阙。《隋书·百官志序》也说“南征不复,朝廷播迁,图籍注记,多从散逸。今之存录者,不能详备焉[40]。《史通·古今正史》言及隋朝史书,仅列王劭《隋书》八十卷、王冑《大业起居注》,说“及江都之祸,仍多散逸”云[41]。王劭所修,乃国史,侯白、辛德源、刘炫、刘焯、王孝籍等都曾助其同修国史[42]。《隋书·王劭传》称,“劭在著作,将二十年,专典国史,撰隋书八十卷。多录口敕,又采迂怪不经之语及委巷之言,以类相从,为其题目,辞义繁杂,无足称者,遂使隋代文武名臣列将善恶之迹,堙没无闻[43]。“多录口敕”“多采迂怪不经之语及委巷之言”“以类相从”云云,只是说该书芜杂丛脞,不合史家体例,但却是收集和保存了史料。唐太宗在贞观二年曾对房玄龄等曰:“朕比见隋代遗老,咸称高熲善为相者,遂观其本传,可谓公平正直,尤识政体。”[44] 所谓“本传”云云,应该是出自国史之类者吧。

《隋书·经籍志》史部也著录了不少有关隋朝的史书,如《隋开皇起居注》六十卷、《开皇平陈记》二十卷、《东宫典记》七十卷、《隋朝仪礼》一百卷、《隋开皇令》三十卷、《隋大业令》三十卷,等。特别是地理类,小序云:“隋大业中,普诏天下诸郡,条其风俗物产地图,上于尚书。故隋代有《诸郡物产土俗》一百五十一卷,《区宇图志》一百二十九卷,《诸州图经集》一百卷。其馀记注甚众。”[45]这些史书,都是唐初史臣修隋书经籍志时尚存留者,无疑都会成为修撰隋书和五代史志的有用材料。《隋书·本纪》编年系日极为详尽,如无起居注等史料,是很难做到的[46]。一些类传,也一定依据了如《西域道里记》三卷、《诸蕃国记》十七卷、裴矩《隋西域图》三卷、《大隋翻经婆罗门法师外国传》五卷这类史书。正史志,素号难修,与五代史纪传修撰的迁延相比,篇幅不小的五代史志约十五年即完成,如没有像牛弘《隋朝仪礼》一百卷、郎蔚之《隋诸州图经集》一百卷、《隋大业正御书目录》九卷等相关专门著述,也是很难想象的。

当时撰著的较有系统的隋朝史书,也不是没有。比如,王绩之兄曾任隋的著作郎,大业末曾修撰纪传体的《隋书》,未成而卒。入唐后,王绩还说“收撮漂零,尚存数帙。肇自开皇之始,迄于大业之初,咸亡兄点窜之遗迹也。大业之后,言事阙然”。王绩拟代兄续撰,曾向陈叔达借其所撰《隋纪》二十卷[47]。其兄《隋书》存稿已涵盖了隋文帝时期,王绩要补的,主要是炀帝时期。陈叔达也有成书《隋纪》二十卷。这说明唐初坊间能够得到和参考的隋代史书并非全无。《魏郑公谏录》卷四“隋《大业起居注》”条,记载唐太宗与魏征的对话:

太宗问侍臣:“隋《大业起居注》今有在者否?”公对曰:“在者极少。”太宗曰:“《起居注》既无,何因今得成史?”公对曰:“隋家旧史,遗落甚多,比其撰录,皆是采访,或是其子孙自通家传。参校三人所传者从二人为实。”[48]

这个记载,恐是夸大了唐初隋代史料匮乏的情况,不尽可信。同时,这也说明,之所以官方组织修史,就是因为能看到像《起居注》这一类较为原始的记录以及相关的官方档案。

《隋书》在史料收集方面,确有阙略,如卷四六末附刘仁恩、郭均、冯世基、厍狄嵚,称“此四人俱显名于当世,然事行阙落,史莫能详”,但我们现在却看到了其中两位即刘仁恩、郭均的墓志[49]。当日史臣收集到这类史料,应该说并不会太困难。这类阙略,不能尽归于隋末动荡中的典籍散逸。

“隋书十志”占《隋书》近半篇幅,最受人重视。典章制度,最重流变,往往不因朝代变动而变动。十志对典制的“完整性”有充分的清醒的认识和自觉,这表现在对典制溯源“接续”的处理上。《史通·断限》曾批评《宋书》、《隋书》断限不严,“宋史则上括魏朝,隋书则仰包梁代”。这个批评当然不对,因“隋书十志”实际是五代史志,本来就应该包括梁、陈、北齐、北周的内容。其实十志在具体叙述中,往往超出五代,更向上追溯,如《音乐志》,常溯及宋、齐;《食货志》,是从“晋自中原丧乱,元帝寓居江左”谈起,这都是为体现典制本身的沿革和完整,尽力“接续”已有纪传体史书中的“志”,如《续汉志》、《宋书·志》、《南齐书·志》、《魏书·志》的内容,不惜突破了史书的“断限”。这对史书的撰修,是难能可贵的;为我们今天研究这一时期的典章制度,更是提供了难得的史料。这其中,《经籍志》的价值和作用尤为巨大。这是继《汉书·艺文志》之后的第二个现存的全国性的目录,我们现在只有藉此目录来了解《汉书·艺文志》之后的六百年的典籍及其流传情况。它的四部分类,基本奠定了日后图书的分类;每类的小序,更为了解书籍内容提供了可能,《旧唐书·经籍志序》称:“煚等撰集,依班固《艺文志》体例,诸书随部皆有小序,发明其指。近史官撰《隋书·经籍志》,其例亦然。”[50]

《隋书》是我们研究隋朝历史以及南北朝后期典章制度最重要的不可或阙的基本史籍。同时,“五代史”的修撰,还直接促成了纪传体“正史”的成立。

三、刊刻流传与点校整理

《隋书》的刊刻,此前主要的依据就是宋本《隋书》末所附文字:

天圣二年五月十一日上御药供奉蓝元用奉传圣旨,赍禁中《隋书》一部付崇文院,至六月五日勑官校勘(时命臣绶、臣烨提举,右正言直史馆张观等校勘,观寻为度支判官,续命黄鉴代之),仍出内版式刊造。[51]

其实在《宋会要》中也有此书刊刻的记载。《宋会要辑稿·崇儒》四之六:“仁宗天圣二年六月,诏直史馆张观,集贤校理王质、晁宗悫、李淑,秘阁校理陈诂,馆阁校勘彭乘,国子监直讲公孙觉校勘南北《史》、《隋书》,及令知制诏宋绶、龙图阁待制刘烨提举之。绶等请就崇文内院校勘,成,复徙外馆。又奏国子监直讲黄鉴预其事。《隋书》有诏刻板,内出板样示之,三年十月版成。[52]宋本《隋书》跋,与《宋会要辑稿》中的记载是同一件事。《隋书》至迟此时已刊刻流行。

现在我们所能见到的最早刻本,是宋代的两个刻本。一个即中华书局点校本《隋书》所称宋刻递修本,亦称宋小字本,十四行,行廿五、六字。也有学者确指为南宋初期刊本。今存六十五卷(卷一至九、卷一三至一五、卷一九至二六、卷三二至七六),已收入《中华再造善本丛书》。另一个,点校本称为宋中字本,十行,行十九字。也有学者确指为南宋中期建本。今存约八卷,其中五卷(卷二四至二五、卷八三至八五)收入《中华再造善本丛书》;另三卷(卷九至一)藏台北原中央图书馆,其中卷一一至叶24止,且尚缺其中的叶101118,计3叶(上海图书馆藏有该卷叶2739,其中缺叶29)。

元刻本,大概言之,可分为两种,即大德饶州路儒学刻本(原点校本称为元十行本)和至顺瑞州路刻本(原点校本称作元九行本)。现存印本有覆刻、补刻及混配等情况,极为复杂。大德本刊板入明南监,递经修印,直至万历重雕新版为止。

百衲本的底本是大德本,其中既有大德原本,也有覆刻本,但已尽量抽换了明代补板。其时主持者张元济组织人员与殿本相校,有异则再校汲古阁本,仍有不同,再校以监本,并作了不少描润的工作,成为学界可读可用的“善本” [53]

至顺本亦经明修。我们将至顺本与百衲本通校,知至顺本系据宋本刊刻,并非据大德本。明南监本与元大德本一脉相承,北监本又据南监本。

清代殿本又据监本,张映斗于书末识语称:“宋本残缺,乃以监本为底本,此外完书备校者有南监本、汲古阁本,他本残缺,亦可参校者,宋本外有两旧本。”[54]张元济《校史随笔》称:“殿本是书据宋刻校勘,故讹脱视他史为少,然校刊官张映斗识语,谓宋本残缺,乃以监本为底本,故有时不免为监本所误。”[55]四库全书所收《隋书》,《总目提要》标作“内府刊本”,实即殿本,卷末考证悉与殿本同;四库馆臣又据监本(主要是南监本)、汲古阁本进行了校勘,近二百条的校勘成果收入了《四库全书考证》[56]

明末毛氏汲古阁本,似以南监本为底本,校过宋本。在双行夹注的校语中,常标识了“宋本作某”“雍本作某”;雍本作某,多是指北监本。

中华书局在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全面点校整理廿四史,其间工作因“文革”曾一度中断。《隋书》是70年代点校完成的。当时反对繁琐主义,板本校勘“择善而从”,没有一一交待据版本所作的改动。实际主持其事的赵守俨先生总结道:“版本对校方面择善而从,不出校记,异文的处理脉络不清,无异于在旧本之外再增加了一种较好的新本,对于研究工作者非常不便。”[57]《隋书》的点校工作是由汪绍楹先生承担,汪弃世后,阴法鲁先生承担了全部覆阅改定的工作,“主要是用宋小字本和两种元刻本互校,并参校其他刻本”(经我们复核,知其底本乃百衲本)。由邓经元先生编辑整理,于1973年出版发行。此后多次印刷,并有挖改。

这是第一次对《隋书》进行全面的标点,校勘即使“择善而从”,毕竟也都有较为详细、规范的校勘记,特别是施加现代标点符号,给读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许多专门知识,因标点,特别的专名线的施画,大大便利了非学业学者的学习和利用。比如,《音乐志》,对曲名施加专名线,就使没有音乐史知识的人也能阅读,并因此而较为容易地了解到许多音乐史的知识。起初筹划这一工作时所定的目标,只是为学界提供一个普及本,将来再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提供专业本。但几十年之后再回头看,由中华书局出面组织并承担出版的这部点校本廿四史,成为学术界使用最为广泛、最具权威的学术标准普及本。

当然,这也并不是说,这一工作已无进一步改进、提高之处。出版以来,不断有学者指出句读、校勘方面的问题,出版社在重印时也时常进行挖改。就点校本《隋书》而言,除版本校勘“择善而从”之外,这次点校工作做得较多的工作,就是对字的规范化处理。如蹔规范为暫、慙规范为慚、翫规范为玩、罇规范为樽、宀禹规范为宇、睠规范为眷、懽规范为歡、遯规范为遁、筭规范为算、筴规范为策、彊规范为強、瘡规范为創、佗规范为他、叶规范为協等等,甚至一些专有名词如“于寘规范为于闐”。有些混用字,也作了统一,如度弃統一棄,舋统一为统一为等。这可能跟整理者对文字规范的认识有关[58]。我们通校宋本、元本、汲古阁本时,就能发现,各个时代在刊刻时,都会作文字“规范”或“统一”的工作,都会大量使用刊刻时代的字体,最典型的,就是元代刻本大量使用俗体字,如“学”作“斈”等。我们认为,现代进行古籍整理时,要兼顾古书写作时代的用字情况。应当将文字的规范和使用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不能因文字的过渡规范,影响阅读和理解古书(比如《史记》《汉书》中大量的通假字,就不宜全部规范为现代用字)。

与此相关,就是有些字或偏旁在刻本中常常混刻,偏旁如“扌”“木”不分,字如“叉”“义”不同。这类字,严格说不属于校勘的问题,而是文字隶定的问题。如《隋书》卷二《高祖纪》,开皇十年六月癸亥条:“(以)淅州刺史元胄为灵州总管”。“淅州”,北监本、汲古阁本、殿本作“浙江”。洪颐煊举《元胄传》《地理志》,对此条特加辩正:

《元胄传》,历亳淅二州刺史,拜灵州总管。《地理志》淅阳郡,西魏置淅州。此作“浙江”,是妄人所改。[59]

张元济又加申论:

《高祖纪》下開皇十年六月癸亥以“浙州刺史元胄為靈州總管”,監本“浙州”乃作“浙江”;本書《地理志》下“餘杭郡”注“平陳置杭州”,當時並無“浙江”之名,至“浙江”則至明洪武時始有之。而《地理志》中有“淅陽郡”,注“西魏置淅州”,隋初未改,郡當仍其稱。此“浙”字必“淅”字之訛。殿本不知改“浙”為“淅”,而反沿監本“浙江”之名,誤一。[60]

我们通校诸本,知宋本、大德本、百衲本、至順本、南监本均作“浙州”。同时,又可知张元济所称的“监本”是北监本,而非南监本。宋元旧本以及直接据大德本刊刻的南监本,均作“浙州”。有了版本的依据,就可以知道,這里的关键分歧,不是“浙江”与“浙州”,而是“浙州”与“淅州”。“浙”“淅”二字,就是“木”与“扌”的区别。在洪颐煊的基础上,岑仲勉的辨析重点就放在“浙”“淅”二字的区别上。他说:

浙江,衲本、清补本均作浙州,《诸史考异》一三指为妄人所改。又“浙”应作“淅”,本书四六殿本已有考证,惟周建德三年建崇寺造像记碑阴实作“浙”,盖六朝迄唐,从扌、从木之字,往往混用,未得为误。[61]

举出当时的碑刻资料,说明“木”“扌”这两个偏旁,在当时就常常混写。其实在日后刻本中,这两个偏旁也常常混刻(不是误刻)。有了前贤的考辨,我们明白了“淅州”具有“惟一性”,不可能混为“浙州”——版本流传说明,“浙江”完全是后代版刻的妄改。因此,这里不必再出校勘记,只需将刻作“浙”形的“淅”字,直接隶定为“淅”这一正字即可。

北朝起名为“叉”的人很多。上面的一横,在刻本中常常“弱化”,若隐若现,就很像“义”字;于是后代在刊刻时,又常常规范为“義”。如《隋书·房陵王勇传》:

副將作大匠高龍,預追番丁,輒配東宮使役,營造亭舍,進入春坊。[62]

高龙义的“义”字,实即“叉”字。此人也见于《隋书·高祖纪》,开皇二年六月营造新都,“詔左僕射高、將作大匠劉龍、钜鹿郡公賀婁子幹、太府少卿高龍叉等創造新都[63]。《隋书人名索引》立条为“高龍义(高龍叉)”;视为同一人而名字有异[64]。不少论著涉及此人时,也作一人而二名来处理。《长安志》称“將作大匠劉龍、工部尚書钜鹿公賀樓子幹、太府少卿尚龍義,幷充使營建[65],即将“义”规范为“義”(姓氏高则误为尚)。我们通校诸本,宋本《隋书》卷四五即刻作“叉”。此处的这个字,均应隶定为“叉”,既不必作一人两名,也不必出校勘记。

以上两例,一人名一地名,均为校勘点。但从版刻角度就可以知道,这并不是误刻,而是混刻。加之具惟一性,故迳予隶定即可。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标点的“句读”痕迹较重,即施句号较多,显得句子有些零碎。如卷三七《李浑传》:

 臣与金才夙亲,闻其情趣大异。常日共李荣、善衡等,日夜屏语,或终夕不寐。

这样的标点并没有错。如标点改为:

臣与金才夙亲,闻其情趣大异,常日共李荣、善衡等日夜屏语,或终夕不寐。

或许更符合现代标点的原则。再如卷二四《食货志》:

其中种桑五十根,榆三根,枣五根。不在还受之限。

倘标点改动如下,似乎更好一些:

其中种桑五十根、榆三根、枣五根,不在还受之限。

又如,卷一五《音乐志》下:

十六人执。十六人执帗。十六人执旄。十六人执羽,左手皆执籥。

这四个“十六人”,正好为六十四人,即指此段首所说“文舞六十四人”,应改作:

十六人执、十六人执帗、十六人执旄、十六人执羽,左手皆执籥。

是这四个“十六人”,“左手皆执籥”。

近十年来,中华书局又组织了廿四史的点校修订工作。我们有幸承担了《隋书》点校修订任务。我们仍以百衲本为底本,严格遵守有底本校勘的原则,凡有改动,必出校说明。以宋代的两个本子、元代的至顺本以及明末毛氏汲古阁本作为通校本,以南监本、北监本和殿本为参校本;百衲本的底本是元大德本,但张元济据底本影印时曾加描润、修改,因此将大德本也作为参校本。以版本校为基础,在尽可能确认同一史源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相关正史、类书、文集、墓志等资料进行他校。在详细编纂“校勘长编”的基础上撰写“校勘记”,并充分肯定和尊重原点校本的成就,除了明显欠妥或错误者外,尽量保留原句读和分段;凡原“校勘记”准确无误者,悉予保留,并按照中华书局《修订工作总则》的统一体例,对需要补充资料或论证者,适当予以增补;欠妥或失误者,则予修改或删除;失校者加以补充。我们希望通过科学、严谨的整理,为学术界提供一个较为可靠、便于利用的点校修订本。

                                               20187月草成,8月定稿。

(原刊《理论与史学》4,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今又略加修订)



[1] 刘乃和《唐前五代史》(初刊1961年),《励耘承学录》,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298-301页。

[2] 《唐会要》卷六三“修前代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287页;《册府元龟》卷五五六《国史部·采撰》,中华书局影印明本,1988年,第6680-6681页。《旧唐书》卷七三《令狐德棻传》,中华书局点校本,1986年,第2597页。前两书文字全同,似出同源;《旧唐书》本传无系年。

[3] 《修〈晋书〉诏》(贞观二十年闰二月),《唐大诏令集》卷八一,中华书局重印商务印书馆排印适园丛书本,2008年,第467页。此诏还同时见于几处,详参池田温等《唐代诏敕目录》,三秦出版社,1991年,第47页,

[4] 《唐大诏令集》卷八一,第466467页。按,《册府元龟》卷五五四《国史部·选任》(第6650页)、《旧唐书·令狐德棻传》(第2597-2598页)及《全唐文》(中华书局影印,1987年)卷二(第3233页)均为全文,且文字相同;《全唐文》诏名作《修魏周隋梁齐陈史诏》,文字恐出自《旧唐书》,故自拟诏名。《唐大诏令集》则另有史源。《唐会要》卷六三“修前代史”(第1287页)、《册府元龟》卷五五六《国史部·采撰》(第6680-6681页),文字全同。《旧唐书》卷七三《令狐德棻传》无准确系时。

[5] 《旧唐书》卷 一八八《赵弘智传》:“武德初,大理卿郎楚之应诏举之,授詹事府主簿,又预修六代史”(第4922页),此正可与《唐大诏令集》所收诏书相印证。这条材料,最早由《也谈唐前五代史》(《光明日报》196196日;又附见刘乃和《励耕承学录》第300-301页)揭示。

[6] 《史通·古今正史》,《史通通释》卷一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345页。“十八年”,誤,应作“十年”, 見金毓黻《中国史学史》(初刊1944年)第四章注二五:“据《旧唐书》令狐德棻、魏征等传,五史实成于贞观十年,而《史通》作十八年者,误衍一字故也。”中华书局,1962年,第76页。黃永年《〈隋书〉说略》(初刊2002年)又加申明,“在《唐会要·修前代史》、《旧唐书》卷三《太宗纪》和《令狐德棻传》里都这么记载。《史通·古今正史》说'至十八年方就’,或是衍一'八’字。”《黄永年古籍序跋述论集》,中华书局,2007年,第341页。

[7]《旧唐书》卷七二,第2572页。

[8]《旧唐书》卷三七,第2593页。

[9] 《史通通释》卷一二,第345页。

[10] 《唐会要》卷六三《修前代史》:“至贞观三年,于中书置秘书省内省,以修'五代史’。”(第1287页)雷家骥《中国古代史学观念史》(初刊1990年)曾设问:“贞观三年修五代史之诏书无闻,《唐大诏令集》及《唐会要》竟亦遗此,或以太宗修五代史,基本精神同于高祖诏令,故不载之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563页。我们认为,太宗只是对前此已开始的修史工作的调整,并非重新开始,故无修史诏。

[11] 见《旧唐书》卷七三《令狐德棻传》,第2598页。

[12] 《旧唐书》卷七一,第2549-2550页。

[13] 《旧唐书》卷七三,第2598页。

[14] 《旧唐书》卷七三,第2602页。

[15] 《旧唐书》卷一八九上,第4954页。

[16] 《史通通释》卷一二,第344页。

[17] 有关修撰者的详细介绍,可参廖吉郎《贞观敕撰正史考》,《国文学报》第12期,1983年;施建华所作《隋书》导读,见《二十五史导读辞典》,华龄出版社,1991年,第462483页。

[18]唐会要卷六三史馆上“修前代史”,第1287-1288页。

[19] 《隋书》附录,中华书局点校本,1982年,第1903页。这部宋刻本,中华书局点校本称之为宋中字本,半叶10行、行19字。今收入《中华再造善本丛书》。关于它的刊刻时间和版刻特点,尾崎康《正史宋元版之研究》(乔秀岩、王铿编译)有专门的调查和研究,可参看,中华书局,2018年,第527533页。

[20] 《廿二史札记》卷一五“隋书志”条,王树民《廿二史札记校证》本,中华书局,1984年,第331页。

[21] 《北史》卷一○○,中华书局点校本,1983年,第3343页。

[22] 赵翼《陔馀丛考》卷六“梁陈周齐隋五史凡三次修成”条,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99页。瞿林东亦持此见,见《中国史学史》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45页。

[23] 杨骥骧编著,乔治忠、朱洪斌订补《增订中国史学史资料编年》(商务印书馆,2013年),公元641年(贞观十五年)无编年事项;650年(永徽元年)列“令狐德棻等续修《五代史志》”事(第229);656年(显庆元年),列“史官撰成梁、陈、齐、周、隋《五代史志》”条(第230页)。

[24] 《唐会要》卷六三“修前代史”,1288页;《旧唐书》卷四,第75页。按《通典》卷二五“奉礼郎”条自注:“奉礼本名理礼,国家撰五代史志,至永徽七年乃成,于时此官已改。”(中华书局点校本,1992年,第694695页)永徽七年即显庆元年,是年正月壬申(初七日)改元,疑进上时间乃正月。冊府五六〇國史部 地理,「顏師古,高宗時為禮部侍郎,監修國史。永徽元年,撰隋書地理志三卷。」

[25] 《史通通释》卷一二,第345页。

[26] 《廿二史札记校证》本,第331页。陈垣《中国史学名著评论》(商务印书馆,2014)称“当时修五代史,《隋书》最末,故志附于《隋书》,非专属隋也”(第8页)。“非专属隋”,甚是;但说它因“《隋书》最末,故志附于《隋书》”则属臆测。柴德赓《史籍举要》(北京出版社,1992年)亦本此说,并说“贞观十五年修志时,诏书明说修梁除草剂是周隋《五代史志》和修《隋书》不是一回事”(第90页),不知何谓。至於王欣夫《文献学讲义》立“《隋书·经籍志》根据《五代史志》”一目,似乎认为五代史志的经籍志是李延寿、敬播所撰,魏征据此而撰成《隋书经籍志》(第8384页),恐是误解。程千帆、徐有富《校雔广义·目录篇》(齐鲁书社,1999年):“《隋书·经籍志》……原属《五代史志》”(第169页)将原来是一部书而视作两部,欠妥。

[27] 点校本《周书》(中华书局,1983年)卷二六校勘记:“此卷缺,后人以高氏《小史》或其他以《周书》为底本的某种节录本补。钱氏《考异》卷三二目录序条已指出此卷 '非德棻原本’,但'与《北史》多异’。”(第433页)

[28] 《隋书出版说明》,《隋书》第1-2页。

[29] 黄永年《〈隋书〉说略》,《黄永年古籍序跋述论集》第342页。

[30] 见《旧唐书》卷四六《经籍志》所载,第1964页。

[31] 《通典》,第636页、694695页。

[32] 见《隋书出版说明》,《隋书》第2页。

[33] 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首叙录》,《二十五史补编》,中华书局,1991年,第4册第5041页。

[34] 《崇文总目》卷二,《中国历代书目丛刊》影印粤雅堂丛书本,现代出版社,1987年,第77页。

[35] 《宋秘书省续编到四库阙书目》卷一,《中国历代书目丛刊》影印叶德辉观古堂本,第278279页。

[36] 船越泰次《宋白〈续通典〉辑本附解题》,汲古书院,1985年。

[37] 《隋唐五代正史订补文献汇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第1 册第120页。

[38] 《山堂考索》,中华书局影印明本,1992年,第110页。

[39] 《四库全书总目》,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殿本,2013年,第2册第27-28页。

[40] 《隋书》卷二六,第720页。      

[41] 《史通通释》卷一二,第344页。

[42] 《隋书》卷五八《侯白传》:“高祖闻其名,召与语,甚悦之,令于秘书修国史。”(第1421页)《隋书》卷八五《辛德源传》:“秘书监牛弘以德源才学显著,奏与著作郎王劭同修国史。”《隋书》卷七五《刘焯传》:“举秀才,谢策甲科。与著作郎王劭同修国史。”(第1718页)同卷《刘炫传》:“岁馀,奉勅与著作郎王劭同修国史。”(第1719页)同卷《王孝籍传》:“开皇中,召入秘书,助王劭修国史。”(第1724页)详参牛润珍《汉至唐初史官制度的演变》第五章《隋至唐初史官制度的完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特别是第193页、第199页和第204206页。

[43] 《隋书》卷六九,第1609页。此书著录于《隋书·经籍志二》杂史料,注称“未成”,第962页。

[44] 《贞观政要》卷五,第16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

[45] 《隋书》卷三三,第988页。

[46] 柴德赓《史籍举要》称:“《隋书》本纪五卷……志坚在位二十四年,《高祖本纪》两卷,炀帝十三年而亡,本纪亦两卷。……实质分量仅得《高祖纪》三分之二。《恭帝纪》虽占一卷,不满五页,事实极简略。”北京出版社,1992年,第92页。按,《高祖本纪》的丰满充实,恐怕就与《经籍志》著录的《开皇起居注》六十卷尚存有关。

[47] 《王功文集》卷四《与江公重借〈隋纪〉书》及陈叔达《答书》,韩理洲点校五卷会校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64-169页。陈叔达在上引武德五年的修史诏书中,负责周史的修撰。

[48] 《魏郑公谏录》卷四,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年,第446册第190页。

[49] 胡戟、荣新江主编《大唐西市博物馆墓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6-39页。

[50] 《旧唐书》卷四六,第1964页。

[51] 《隋书》点校本,第1904页。

[52] 《宋会要辑稿·崇儒》,苗书梅等点校,河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17页。《玉海》(台湾华联出版社影印元刻本,1964年)卷四三“淳华校三史 嘉祐校七史”条:“天圣二年六月辛酉校南北《史》、《隋书》”自注“四年十二月毕”(第852页),系时至日,较《宋会要辑稿》为详尽。“四年十二月毕”,是指南北《史》、《隋书》整个工作;《隋书》则在上年十月即完成了刻板。

[53] 有关《隋书》宋元版本的调查与研究,详见尾崎康《正史宋元版之研究》,第527-555页。张元济主持出版百衲本《隋书》时,曾通校过殿本,参校过汲本阁本和北监本,并对一些字进行过描润和修改,详细情况,可参王绍曾主持整理的《百衲本二十四校勘记·隋书校勘记》,商务印书馆,2001年。

[54]《二十五史》,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据涵芬楼1916年制版缩印乾隆四年武英殿刻本影印,1986年,第5册第3475页。

[55] 张元济《校史随笔》,商务印书馆影印1938年版,1990年,叶59b   

[56] 《四库全书考证》卷二六,书目文献出版社影印清内府抄本,1991年,第628636页。

[57] 中华书局点校廿四史工作的详情,参赵守俨《雨雨风风二十年——〈二十四史〉点校始末记略》,《赵守俨文存》,中华书局,1998年。对择善而从带来的问题的评述,见第261页。

[58] 阴法鲁《关于古籍中有些混乱字体和避讳字的清理问题》:“校勘本来是为了恢复古籍的原貌,如再清理混乱的字体,可能对古籍原貌有所影响,但不会影响原意,却便于阅读,还是应当尽可能地加以改正。”《阴法鲁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2008年,第511页。

[59] 洪颐煊《诸史考异》卷一三“淅州”条,《丛书集成》初编本,中华书局,1991年,第154页。

[60] 百衲本《隋书》跋,《缩印百衲本二十四史》,商务印书馆,1958年,第11729页。参其《校史随笔》,叶59b

[61] 岑仲勉《隋书求是》,商务印书馆,1958年,第10页。清补本,据该书《自序》,即元瑞州路本。

[62] 《隋书》卷四五《文四子传》,第1237页。

[63] 《隋书》卷一,第18页。

[64] 邓经元《隋书人名索引》,中华书局,1979年,第4页。

[65] 《长安志》卷六《宫室》,《宋元方志丛刊》影印经训堂丛书本,中华书局,1990年,第1册第1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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