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作为用人单位应该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无条件履行,否则就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若用人单位没有履行上述义务,则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从劳动者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起算。如果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还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从用工关系满一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即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为用人单位需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既是对劳动者的尊重和保护,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还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