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一味“药”。 “若无一切心,何需一切法”,健康圆满的灵魂,本无需修行,本是自在安然的存在。 然而,人们却常常被无明遮蔽,生出种种迷惑和心病,所以才有了“法”“智慧”和“修行”。 相对于听闻智慧,实修的方法有“修参、修观、修定”等等。这三种方法殊途同归,最终都能帮助人们回到本有的圆满存在状态。 修参、参禅,常用参“话头”的方法。参一句“话头”,比如参“我是谁”“谁在思考”“谁在迷惑”等等。 参,代表着一种对内在的询问。抱定一个“话头”,询问那个观念、那个思想、那内在一切现象与“我”的关系。 修参之人,首先要作出一种选择。选择不再认同自己的身心现象,不再追随自己的思想和情绪。 现实中,人们想去做一件事,往往可以找出许多种理由。这就代表人们选择了对既定观念、思想、情绪的顺从。或者说,人们不自觉的成为了观念、情绪、欲望本身。 修参,是站在一个第三者的角度,去询问一切身心现象他们是谁?而我又是谁? 当参究者从身心现象中剥离出来的那一刻,体认到“我不是一切被参究的对象”,心灵便豁然开朗、通透明了,便是瞬间的“顿悟”,瞬间体会到了“我是谁”。 在这样的顿悟中,人们甚至可以产生对烦恼和迷惑“哈哈大笑”的能力。一些人称之为圆满自性的“深深幽默感”。 在这样的状态中,人们看到花会更鲜艳,树会更翠绿,心灵的背景成为了清净本然与豁达喜悦。 观,就是觉知,是人们本有的一种自然状态。 人们能够观的对象,其实只是自己的身心现象。因为人们认识世界,只是通过“眼耳鼻舌身意”六种自身的功能。 就好像,人们眼睛看见了阳光,实际上是阳光进入了人眼,人们觉知到了这一复合的身心现象。 而人们向他人讲述阳光,也许会说:“我看见了阳光”。这是另一种记忆浮现的身心现象。 修观的目的,与修参几乎相同。如果说修参,是为了找到“我”与身心现象的关系。修观,就是去觉知身心现象如何产生和运转,而不变成现象的运转本身。 区别在于,修观的起初,多了一份警觉与警惕。就好像给自己头脑里住了一个“警察”,时刻觉知着念头、想法、情绪的运转。 这样的状态里,人们可以获得初步的清醒与自由,具备情绪稳定的能力。 再进一步,当人们在觉知中,放下了警觉与防备,放下了期待和目的。那么人们的觉知将变得毫不费力,变得更加纯粹与清晰。 而觉知的本来面目,就是圣人王阳明所说的“知行合一”。“知”即是觉知,“行”即是对象。 在完全的觉知中,并不存在觉知者与被觉知对象的二元对立。他们是同步发生的合一。就好像人们感觉到“饿”,“饿”的觉受,即是与觉知的同步合一发生。 这就好像,有专注的思想时,人们便是思想本身。当人们回过神来反思时,才会有思想者的产生。实际上,思想者就是另一种思想。 因此,人们为觉知刻意加上一种目的、一种表达,将是另一种觉知现象。 当人们把自己等同于现象,当现象的分裂快于觉知,人们便陷入了所谓的轮回和命运。 而修观,最终就是回归到觉知本然的合一,即是王阳明心学的精髓“知行合一”。 觉知就像一束“光”,光的本身是通透与明亮,这其中没有任何疑惑与“无明”。这样的觉知,就是自性圆满的体现。 这也正如王阳明对世人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此心光明,亦复何言”。意思是:“当体会到自己的心,即是光明的觉知本身,又何须言语和外物来衬托自心的明亮呢?” 03 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