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360doc网文摘手

 鹿茸图书馆 2023-01-18 发布于安徽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一改两为”工作要求,积极转变监管理念,通过优化执法方式,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助力“六稳六保”。

一是落实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严格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两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有关规定,对执法中发现的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指导企业及时改正问题,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对黄山市华意塑料印刷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抽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车间内印刷废气侧部收集管道与主管道连接处脱落,造成车间内异味较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该公司迅疾按照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将印刷废气收集管道与主管道进行了安装连接,随后完善了环保设施巡查检查制度,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有关免罚情形规定,经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研议,依法向该公司送达《黄山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让生态环境执法既保持力度,又体现“温度”,推动实现双赢、共赢、多赢的良好局面。

二是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制定印发《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业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对重点排污单位,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等物联网监控系统开展非现场监管;对其他企业,积极通过自行监测数据或利用能源管理部门数据等开展非现场监管,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次数,提高执法效能。

截至2022年底,黄山市现有正面清单企业48家,已累计开展非现场检查134家次。

来源:黄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