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我在欧洲读硕士,成天混在一起的是一个北大文史哲的兄弟,他当时在那边读哲学博士(此哲学为专业名,并非PHD的字面翻译)。 可能是因为思乡之情吧,那段时间我对哲学特别感兴趣。 估计是因为跳出了之前的文化圈,身在此山中时不觉得有什么,出了山再回看才会感觉到巨大的冲击。 所以我经常拉着他问东问西,探讨一些他的专业问题。 这可把他烦透了,说成天憋论文都憋不出来,还得应付我这个十万个为什么,那架势还真是干一行恨一行。 后来他实在受不了了,说他的导师是哥廷根大学哲学系教授,学术休假期间来我们学校开课,我要是感兴趣可以去选修,有问题去问他好了。 正好学校也鼓励跨专业选修,于是我去听了一学期他的《中西方哲学比较》。 但凡讲到西方哲学,康德是绕不开的,学界普遍认为,他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开创者。 在课上,老师提到“人是目的而非手段”,这个观点正是来自康德。 他在论述“绝对命令”时提出了三条原则,这是其中一条。 原话是这样说的,“你要这样行动,永远都把你的人格中的人性以及每个他人人格中的人性同时用作目的,而不仅仅用作手段。” 同时他还说,“你要这样行动,使得你的意志准则任何时候都可以同时被看成一个普遍的准则。” 最后也是最基本的一条,“作为自己和全部普遍实践理性相协调的最高条件,每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的意志都是普遍立法的意志这一理念。” 什么叫“绝对命令”呢? 其实就是施加于他人的道德要求,这种要求没有为什么,而是“本该如此”,所以说它是“绝对”的。 那么什么样的要求才可以成为“道德要求”,而不至于成为“道德绑架”或者“双标”呢? 依据的正是这三条原则。 最根本的原则是,“每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的意志都是普遍立法的意志”。 通俗点说,人有做出价值判断的能力,这种判断无关对错,只是“应该”与“不应该”。 形成价值判断的机制是一种混沌系统,这种系统无法被解析,因此价值判断对于人而言是个黑盒。 那么由所有价值判断构成的价值观,自然是一个更高阶的混沌系统,更加是一个黑盒。 正是这种混沌系统造成了人的唯一性,而正是这种黑盒成就了人的自由。 当我们说“人”的时候,确切地说,我们实际上说的就是人的“价值观”。 而既然“价值观”是独一无二的,那么每一个“价值观”都是无穷大,因此彼此之间也都是平等的。 这就引出了第二条原则,“人是目的,而非手段”。 既然人是“价值观”,而“价值观”无穷大,所以人的一切行为都只能服务于价值观,而不能反过来,牺牲价值观来满足其他欲望。 同时“价值观”又是自由的,一个价值观无权干涉另一个价值观。 于是引出了第三条原则,“意志准则任何时候都可以同时被看成一个普遍的准则”。 用中国话说,就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康德在德国古典哲学中的地位类似于孔子在中国哲学中的地位,都是开宗立派的人物。 所以,在做中西方哲学比较时,老师也习惯于拿康德对比孔子。 例如关于绝对命令的三条原则,他就一一对应到了孔子的: 1、仁者人也。 所谓仁就是价值观的标准,而人就是人的价值观,所以说“仁者人也”。 2、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这句话放在《论语》中,其目的就是为了说明,人有价值观,而价值观的价值无穷大,所以人的价值大于一切。 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子贡问孔子,有没有一句话可以作为终身践行的行为准则,孔子的答案正是这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做事之前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不想被别人如此对待,那么这件事就不能做。 这种“英雄所见略同”一度启发了我,后来我又深入研究了老子和黑格尔,释迦牟尼和叔本华,张载和莱布尼兹等等。 最后我在学期末论文中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东西方文明虽然各自走出了自己的路,但最终还是会殊途同归。 德国导师给我的反馈是,想法很大胆,但未必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方向。 当然,那学期结束,他也回到了哥廷根大学,我们之后再没有过沟通交流。 不过后来听文史哲抱怨,说导师给他换了一个方向,一改往常的批判风格,转而让他寻找中西方哲学中的共同点,这让他之前的研究几乎前功尽弃。 不过也有好消息,他觉得现在的方向比之前容易多了,或许人类文明真的就是“和而不同”吧。 反正收藏你也不看,点个赞意思下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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