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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诞美”浅说 | 作者 刘福智

 紫雨轩书院2017 2023-01-24 发布于河南

“怪诞美”浅说
刘福智
内容提要:事物有常态的优美,而怪诞美则是事物之异态的奇美。怪诞美具有“非于凡”、“脱于俗”、“异于常”的特点。怪诞的想象既不是“依样画葫芦”,也不是“痴人说梦”,而是“醒人说梦”。
关 键 词:怪诞 怪诞美  异态的奇美
人类的审美活动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审美的内涵和形式是日益丰富多彩的。
进入20世纪以来,“美”逐渐从单纯、明快、畅达中脱身出来,进入一个复杂、朦胧、诡谲的神秘世界。这是“美”的进化,也是“美”的时代性的表现。长期以来,人们把“真善美”联系在一起,认为美的东西必定是真的和善的。什么是美?《现代汉语大词典》给“美”下的定义是:“好看,与'丑’相对。”这种解释,直白而空泛,而且告诉人们,“丑”就是不美。其实,原先某些被视为“假恶丑”的东西,现在却堂而皇之地进入“美”的领地。“怪诞”这一概念,恐怕历来不被看作“美”,或者说,历来都被看做“丑”,可是如果仔细探讨一下,怪诞之中确实有“美”,美的领地里应有“怪诞美”的一席之地。
对于“美”,我们应当是一个博爱者,而不应是一个苛刻者。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有其闪光的一面,也有其昏暗的一面。泰山虽有一堆乱石却不能否定其雄,白璧虽有一点瑕疵却不能否定其美。它们都有其固有的价值。所谓“凭一斑而知全豹”,所谓“观一叶而知秋”,其实不足为训,那往往会出错误。因为不符合辩证法的哲学观念,不符合两点论的思想方法。美,本来就是多姿多彩的。两个相互对立的概念,并不能简单地肯定一个而否定另一个。比如说,繁华是一种美,而简洁也是一种美;明丽是一种美,而绰约也是一种美;圆满是一种美,而残缺有时也是一种美。同理,“怪诞”作为事物的一种“异态”,相对于事物的常态,有时也表现为一种美。
一、常态或异态之美
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对立从来都不是绝对的。对于美和丑,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人们往往有着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理解。所谓“环肥燕瘦”就是著名的例证,它是不同时代的人们对于人体美的不同理解。由这一成语可知:汉代以瘦为美,唐代以肥为美。到了明清时代,又转而以瘦为美。这从流传至今的“唐代仕女图”和“明清才女图”可以得到印证。至于不同地域的人们有着不同的审美标准,法国人以瘦为美和汤加人以肥为美便是著名例证。可以说,美和丑不仅具有时代性,而且具有地域性。此外,二者从来都是相对的,它们在某种情况下能够互相转化。人们在生活中爱美,厌恶丑;在艺术中自然也爱美,有时却也爱丑。艺术中有了丑的陪衬,美的才更美。日本影片《追捕》中有了“贼眉鼠眼”的田中邦卫的陪衬,才更显出高仓健的英俊和雄健。其实,有时丑也并不一定是美的陪衬,甚至美成了丑的陪衬。小眼光头的陈佩斯在许多小品里成了真正的主角,人们欣赏陈佩斯,是因为他那幽默的台词和肢体动作压倒了朱时茂,却并不顾及他的容貌。而浓眉大眼的美男子朱时茂也因此处于配角的地位。可以说,美和丑还具有相对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以怪诞为美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从某种意义来说,所谓“美”,只不过是一种主观感受。“美”的尺度是没有任何标准刻度的。由于世界观、价值观、审美观的差异,则会导致对于同一对象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感知和评价。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是指那姑娘也许并不很美,但在他情人眼里,却有倾城倾国的西施之美。“效颦”的“东施”在他人眼里原本很丑,但在深爱她的人的心中,却未必会比西施逊色。世外桃源般的九寨沟的美景,在土著人的眼中,绝对比不上现代都市的车水马龙。所有这些,都在宣示着一个道理:“美”的差异往往决定于主观感受的不同。能见他人不能见者,可称为“慧眼”;能做他人不能做者,可称为“妙手”;能知他人不能知者,可称为“匠心”。显然,发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其中“心”的因素,也就是主观因素,占据着决定性的地位。作为唯心主义者的王阳明一语道破了个中缘由,他说:“你未看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作为一种客观存在,花的美与不美,主要取决于审美主体的“你”,决定于“你”的主观感受,而主观感受则是形形色色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除了事物的常态之外,以怪诞为美也就是一种异态的美,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中国传统的美学思想历来是注重“二元”的。作为基本美学范畴的“美”与“丑”,就是相反相成的“二元”。在审美活动中,人们往往把美的和丑的两类事物置于一处作综合考察,显示其各自的审美价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丑”是“美”的孕育者,是“美”的母体。二者的关系是相对比而存在,相对立而发展的。丑一旦进入艺术殿堂并经过艺术处理,实现其艺术价值,也便同时获得了审美价值。如果丑只是停留在生活的层面上,也就没有多少价值可言。由此可知,艺术创作是“丑”实现其美学价值的途径。不被传统美学观念所认可的“怪诞”,其美学价值也应是在艺术创作中实现的。或者说,要欣赏怪诞之美,还须有艺术家的眼光。
所谓“怪诞”,就是古怪、荒诞、离奇,就是不正常、不真实、不一般,就是生疏罕见、不近情理、出人意外。把这些解释归纳起来可知,所谓“怪诞”就是出于物之常形,出于事之常态,出于人之常理,或可理解为“出格”。怪诞就是一种出格的美。几千年来固守中庸之道的中国人对于出格的人和事往往是不齿的,因此长期以来“怪诞”也就难以进入美的领地。然而,如果突破长形、常态和常理,我们就会发现,一些“异于常”、“诡于众”、“偏畸无形”的东西,也就是怪诞的东西,比起那些处于常态而毫无特色的东西,却更容易进入人们审美的视野。比如钟乳石,比起一般的石头,我们就会感到美,那是一种“偏畸无形”之美,也就是怪诞之美。
有常必有怪。有常态的优美,必有异态的奇美。有同于常,必有异于常;有“合于众”,必有“诡于众”。世界上除了常态之外,还有异态、殊态;除了平凡之外,还有非凡、不凡;纯而又纯的世界是不存在的。除了常态的优美之外,又有异态的奇美。这是一件多么值得庆幸的事情啊——我们拥有一个多元的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们拥有多元的丰富多彩的美!可以说,这是大自然对于人类的赐予和馈赠。同时,大自然告诫我们,不要囿于传统的审美观念,不要只认同常态的优美,而排斥异态的奇美。怪诞之美就是一种异态的奇美。
郑板桥有诗云:“门径有芳还有秽”,“不容荆棘不成兰”。其中的“芳”和“兰”,是传统的审美对象,中国古代汗牛充栋的诗词歌赋不厌其烦地吟诵芳草和幽兰,就可以见出对它们的钟爱。而“荆棘”,尤其是“秽”,却不被人们认同。从相关的成语“荆棘塞途”和“污言秽语”中便可看出人们的厌恶。但是郑板桥并不这样看。他认为,门前的小路上既有芳草萋萋,又有肮脏和丑陋的东西,这才是真实的世界。生活中既有高雅的兰花,又有恼人的荆棘,这才是完整的生活。如果不能容忍荆棘,也就不能成全兰花,因为二者毕竟都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看来,在对世界、生活和美的理解方面,郑板桥比起当今的一些人要更为深刻。他用“万物总是同胞”来解释常态与异态共生,优美与奇美同在的现象。而怪诞之美就属于异态的奇美。作为书法家的郑板桥,他的所谓“六分半书”就充满了怪诞美。一般而言,一幅书法作品讲究风格的统一,楷书就满篇皆楷,草书便满篇皆草。而郑板桥偏偏不这样,楷草隶篆杂书一纸,不禁给人怪诞之感。不过,这种感觉并不是不协调、不统一,反而给人一种“乱石铺街之美”。天安门广场上方砖铺地,给人一种严整之美;而江南小城乱石铺街,却也别有情趣,它看似凌乱无序,实则随机赋形,展示一种拼贴画般的美感,这便是怪诞美。
郑板桥在《范县寄朱文震》一书中谈到画石,说“余今画之石,丑石也”,还说“陋劣之中有至好”。刘熙载则说:“怪石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黄庭坚则说“凡书要拙多于巧”。这是谈论书法和绘画。有人认为,写诗也应如此:“宁拙勿巧,宁丑勿媚”。这与许多文人写诗和写字所尊崇的“疏淡简远,风流韵趣”完全不同,强调“怪”、“拙”、“丑”,并且以此为美,以怪诞为美。黄庭坚还谈到“要无意于俗人赞毁”,也就是:艺术创作不要着意于一般人的赞扬或诋毁。如果那样,就不会有“以丑为美”了,就不会有以怪诞为美了。
不过,怪诞美与怪诞并不是一回事。一味的怪诞并不一定就是美。其实,任何美都存在于一定的条件下和一定的境遇中,失去了特定的条件和境遇,也便失去了美。“雾里看花”所表现的是一种“绰约美”,这里须要具备能看到花这一条件,若在伸手看不见五指的黑夜,哪里还有什么绰约美?一钩残月是美的,而无月的夜晚可能也很美,不过这时的美与月亮无关。也许长期以来人们把简单、绰约、残缺、怪诞排斥于美的领地之外,而一旦认识到它们的美感价值,便又一窝蜂地把它们表现得淋漓尽致,无以复加。于是就有了所谓“一字诗”,诗的标题或有不少字,而诗的正文却只有一个字,简单到了不能再简单的地步。这还能谈论美吗?还有所谓“苦役诗”,任谁读了都不解其意,模糊到了不能再模糊的程度,读这种诗如同服苦役,这哪里还有美?有人推崇“破锣嗓子”,也许歌手的嗓音本如铜钟,却故意憋出一个破锣效果,以追求所谓粗放、粗犷之美,却往往给人粗俗、粗野之嫌。怪诞也是这样,如果怪得离了谱,那就不成其怪诞美了,或许成了可恶的妖魔鬼怪。任何艺术创作都讲究适中与合度,对于“度”的把握往往决定着艺术的优劣、成败,决定着美与不美。所谓适中与合度,就是不走极端,不搞绝对化。这是生活的辩证法,也是艺术的辩证法。
任何审美活动都要涉及审美客体和审美主体这两方面的因素。对于怪诞美的鉴赏也不例外。下面拟就这两方面探讨一下怪诞美的特点。
二、审美客体与怪诞
审美客体即审美对象。包含有怪诞美的审美客体具有“非于凡”、“脱于俗”、“异于常”的特点。怪诞美是一种非同凡响的超凡脱俗的美。它的“异于常”,则可能呈现两种情况:一种是“优于常”一种是“劣于常”。如果打一个不确切的比方,凡人和俗人就没有什么审美价值,人们重视的是“神人”和“怪人”,这两种人就可能具有怪诞之美。而“神人”大概“优于常”,怪人似乎“劣于常”。
所谓“优于常”,是指比事物的常态更具有艺术价值的审美客体。雨花石、玛瑙石比起一般的鹅卵石,光滑圆润,晶莹剔透,就是“优于常”的审美客体。天造地设的云南石林,鬼斧神工的贵州岩洞,都以石头的怪诞而著称。比起别处的怪石,它们从形体和色彩等方面更具有观赏价值,能使人们联想到其他形形色色的事物。这是大自然的杰作。此外,形态奇异的黄山怪松,色彩罕见的黄龙水滩,都以“优于常”显示着怪诞美。在艺术领域,成为常见绘画题材的钟馗,怒目圆睁,虬髯倒竖,什么妖魔鬼怪在他面前也会望而生畏。也给人一种美。如果作一比较,“明清才女图”给人的感觉是优美的话,那么,钟馗则体现着一种怪诞美。此外,中国人想象出来的动物——龙、凤、麒麟,西方人想象出来的“美人鱼”以及埃及的“狮身人面像”,也都是怪诞美的杰作。
中国所特有的以怪诞为美的另一种艺术形式,则是戏剧脸谱。中国所有的戏剧剧种几乎都有形形色色的色彩鲜艳的脸谱。所谓脸谱,不过是一些施以不同色彩的抽象图样。不同的脸谱一一对应于不同性格的角色。如果说,花旦和青衣的粉面桃腮,给人的感觉是优美的话,那么,其他角色的脸谱则给人以怪诞美。关于戏剧脸谱之美,著名书画家吴昌硕曾有精辟之论。有一天,他观看梅兰芳和金少山合演的京剧《霸王别姬》,有人问他:“虞姬确实很美,但霸王美在哪里呢?”吴昌硕指着霸王的脸谱说:“你看,其细致处犹如工笔草虫,再衬以大写意的墨笔花卉,丑中之美,尤见妩媚。而且,英雄与美人两相对比岂不相得益彰吗?”关于脸谱,常人虽觉其美,却大多说不出道理。吴昌硕以画理说戏理,他展开想象,把脸谱上的细致处和粗略处分别看做“工笔草虫”和“写意花卉”。相对于虞姬的粉面桃腮,霸王那花里胡哨的脸谱似乎谈不上美,而艺术家却感到“丑中之美,尤见妩媚”。这种“妩媚”的“丑中之美”不是“优美”,而是怪诞美。如果说花旦和小生等角色的扮装属于常态的话,那么,“花脸”和“黑头”等角色的脸谱则属于“异于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又属于“优于常”。
所谓“劣于常”,是指在鉴赏价值方面还不如事物常态的审美客体。粗糙不平、丑陋无形的怪石就属于此类。这种石头虽然不符合人类传统的审美观,超出人们通常的想象范围,但它没有人工雕琢痕迹,随意赋形,峭拔嶙峋,别有一番怪趣,也是大自然的杰作。这里所谓的“优”和“劣”,都是相对的概念,随着人们审美观念的发展变迁,二者有可能相互转化。人们豢养宠物狗就是一例。前些年人们总是偏爱那些面貌俊俏、身段谐调的狗。而近年来,那些面貌丑陋、身段失谐的狗的要价却越来越高了。有的狗面目似猪,有的狗腿短身长,形形色色,不一而足。而狗的主人与狗同行,趾高气扬,目空一切。仿佛狗的面目越丑,主人的地位就越高。在豢养宠物的审美标准方面,好像“优美”正逐渐让位于“怪诞”。不过,“怪诞”也是在发展变迁的。20世纪60年代,牛仔裤和喇叭裤曾被归于“奇装异服”而惨遭取缔。后来,它们竟成为时装而见怪不怪了。原先,舞台上的歌手在着装方面追求新异和超前,不免给人怪诞感。后来,全身缀满了闪光的珠宝,随着歌手在舞台上忘情地歌唱,那服装便使人眼花缭乱。这当然也是一种美,不过,这种怪诞美不知能不能归于“优于常”?
以上所谈,是从审美客体也就是审美对象自身的角度对“怪诞美”的探讨。如果再从审美主体也就是从事审美活动的人的角度进行研究,则能更为深刻地理解“怪诞美”。人们最终以怪诞为美,从审美主体来说,主要是出于艺术想象的丰富性这一原因。
三、审美主体与怪诞
怪诞有别于常态、凡态而成为事物的异态、殊态。它在内容上诡怪奇异、错杂多变、不可捉摸、不可思议,在形式上则是不规则、不协调、不确定、不严整,相对于那种常见不怪、熟视无睹的事物,反而能调动人们丰富的想象力,触发贮存在人们记忆中的多种信息,进行比较、加工、综合与反馈,从而形成复杂多样、因人而异的审美效应。人们在游览熔岩洞穴时,对那些形态各异、变幻不绝的钟乳石赞叹不已,主要得力于丰富的想象。作为一种思维活动和修辞手法,想象的两大要素是本体和想象体。眼前的钟乳石就是本体,贮存在头脑中类似钟乳石的许多形象就是想象体。人们一旦通过想象把二者联系起来,马上就能获得微妙的美感。想象能够弥补事物的不规则、不确定、不协调和不严整,使那些不可捉摸、不可思议的事物变得须眉毕现以至于美不胜收。对于艺术家来说,不是要具备一般的想象力,而是要有奇思妙想,甚至是怪诞的想象。
怪诞的想象往往具有超越现实的特点,它能使人领略到平时看不到的非现实世界的美。所谓超越现实,就是或多或少地摆脱真实。通过想象,艺术家驶离“真”的此岸,却能远航抵达“美”的彼岸,从凡常的人境抵达美妙的“神境”。请读李瑛《笛声》中的诗句:
大粒的星星一颗颗亮了
银河边,一堆篝火在燃烧
谁见过银河边有篝火在燃烧?这种超越现实的景观也许只有诗人的慧眼才能看见。这不是一种出于常态的优美,而是一种异态的怪诞美。
怪诞的想象还意味着重新创造一个世界。现实的世界和艺术中的世界其实有着不小的差别。想象是一种心灵活动,它既源于生活,又异于生活,其最高境界在于“似于不似间”,有人说,太似则无诗,不似也无诗。而诗歌,只能与生活既相似又有别,这样才美。诗人的想象既不是“比葫芦画瓢”似的照抄生活,也不是不着边际地“痴人说梦”。想象应该是“醒人说梦”也就是清醒地描绘梦境。正因为是“醒人”,才会有现实的可能性;又因为是“说梦”,便往往显示出非现实的怪异性。诗人济慈在《1819年10月24日致济慈》中写道:
风的呼啸是我的妻子
窗外的明星是我的儿女
这其中,风和妻子,明星和儿女都是诗人生活的一部分,但是这种怪异的“嫁接”所给与人的,却不是常态的优美,而是异态的怪诞美。
诗人齐鲁在《啊,抗战!》一诗中有这样的诗句:
在中国北方广袤的平原
高粱在疯长 长出一蓬蓬血红的仇怨
在中国南方稠密的河道
芦苇在疯长 长出一丛丛雪白的仇怨
这其中,长出的应是一蓬蓬血红的“高粱穗”和一丛丛雪白的“芦苇花”,而诗人却奇异地转换为“仇怨”,也显得怪诞。这是用血红的高粱穗和雪白的芦苇花代指中国人对日本鬼子的仇恨,这种虚拟的笔法反而比实写更有意味。
人们以怪诞为美,除了出于艺术想象的丰富性这一原因之外,还在于审美趣味的多样性。俗话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常态的优美固然美,但如果除了优美便无其他,那便未免单调。就像人们并不满足味道的甜和咸,还要品尝苦辣酸辛一样,人们也不会满足于优美以及典雅秀丽的艺术格调,于是自然而然地进入异态美的领地,这其中就包括怪诞美。大千世界和人类想象世界中的千奇百怪的形象,都能成为人们审美的对象。
“怪诞”终于成了审美世界中一个独特的范畴和特定的类型,这反映了人类审美活动的深化、审美观念的异化以及审美对象的日趋多样化和精细化。人们正把“怪诞”和其他美学概念区别开来,使怪诞美作为一种特异的形式美在人类的审美世界中独标异彩。(完)

刘福智   郑州大学文学院教授, 硕士生导师。中国诗歌学会会员,中国杂文联谊会会员、中国文章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作家协会会员、河南杂文学会常务理事、河南诗词学会会员、河南省文史研究馆研究员、郑州大学诗词学会副会长。长期担任诗歌写作、杂文写作、诗词写作、文学写作、诗词鉴赏、中国文化、大学语文等7门课程教学工作,尤其擅长诗歌、诗词、杂文、论文的写作和歌曲的撰词和谱曲,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出版《诗歌艺术论》、《杂文艺术论》、《科学美与艺术美》、《美学发展大趋势》、《文章写作学》等学术著作10部;出版《邓亚萍》、《中国的泼皮士》、《齐鲁诗选》、《齐鲁诗词》、《齐鲁文选》、《宅家避疫诗文选》等文学著作6部。在诗歌、散文、小说、剧本、杂文、随笔、歌曲、诗词、曲艺、学术论文、纪实文学、学术论文等众多领域著述颇丰,撰写、发表作品、著作总字数达1000余万字。在诗歌、散文、杂文、歌曲、诗词、剧本、纪实文学等文学艺术领域获奖数10项。长篇纪实文学《邓亚萍》曾获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多部论著曾获中国文章学研究会研究成果一等奖,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河南省社科联优秀成果一等奖、郑州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等10余个奖项。 

刘福智文集链接

【刘福智2022年度作品文集及总结】

也谈京剧《四郎探母》——与刘汉光先生商榷(外一篇)

孔子与麒麟 

关于“拯救戏剧”之异议(外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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