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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伐阵营大分裂,武汉国民政府的“战略退却”与政策调整

 兰州家长 2023-01-24 发布于甘肃

自国民政府迁鄂起,财政困难的阴影就一直笼罩着它。“四一二”政变前后,财政困难更有了恶性发展。这种困难逐渐波及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首先是工厂倒闭,工人失业,至4月下旬,武汉失业工人已达30万。其次是煤荒、米荒。有一段时期,汉口存米仅有8万担,只能维持11天。为了解决财政经济困难,武汉国民政府成立了战时经济委员会,颁布《集中现金条例》,禁止现金出口,但是,上海金融资产阶级和南京国民政府立即采取反措施,对武汉实行金融封锁,武汉地区的经济因而更为艰难。

困扰武汉政府的还有群众运动中的“过火”倾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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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事件后,湖南民众宣布对英罢工,同时接收青年会,封闭正大煤油厂,湖南省政府为此向武汉国民政府请示外交策略。汪精卫、谭延闿等觉得“反帝国主义的运动太自由了,适足以逼得他们形成一条联合战线”,又责怪湖南省政府“未得中央的许可,擅自任由民众处理外交的事件,不加阻止”。他们推汪精卫起草电报加以告诫,内容是:“关于外交的事,省党部同省政府应先向中央请示,不得擅自处置;民众如有对外交的运动,应先向当地的党部及政府商议,不能自由行动。”4月13日,中央政治委员会决议追认上述告诫并通告各省党部。会上,陈友仁转述了美日侨民想维持或恢复营业,但因劳工要求过高,进行抵制、恐吓,难以营业的种种抱怨。孙科大怒说:“这简直是自杀,把一些工厂都逼得关了门,政府又没有几多钱来救济,试问他们吃什么?”他要劳工部长苏兆征下令,要工人“不得故意同外国人为难”。陈还报告,现在日本人一出来就要遭打,“这种排外的方法也是不对的”。会议最后通过汪精卫的提议,由国民党中央工人部长陈公博、国民政府劳工部长苏兆征、外交部长陈友仁组成委员会,处理劳工涉及外交的各种问题。

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各方面日趋险恶严峻的形势下,鲍罗廷不得不提议实行战略退却。

4月20日,鲍罗廷在中央政治委员会上作了长篇发言,说明:“自从东南的反动气焰高涨,增加了帝国主义者向我们进攻的力量”,“为应付这种恶劣的环境,只有暂时采取战略上退却的办法”。他说:“他们凭武力而施压迫的唯一理由,就是说在国民政府之下,外国的侨民不能继续经商。而我们自己的民众也常常误解了打倒帝国主义的意思,以为打倒了一家洋行,或打倒了一家商店,就是整个的帝国主义授命之时。”他指出汉口失业工人的数目正逐日增多的事实后又说:“这一个退却的政策,一方面是要减少我们失业工人的数目,苏解失业工人的困苦;一方面要使帝国主义者无所藉口,他们的人民不至于赞成他们的政府对于我们的武装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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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等人支持鲍罗廷的提议,认为“退却真是有利益,退也是可以的”。会议决定:一、中央指定政府及工会人员组织一委员会,其目的是在工人之中,特别是在外国商店工人中执行革命的纪律。同时由工会组织一个惩戒委员会,检查与处罚一切违犯革命纪律的工人。二、政府立即与主要外国商店及银行协商,使之能在各地公开贸易,并由政府与职工会代表组织委员会,执行协商结果。三、除得第二条所规定之委员会的同意外,外国商店与银行内之工人不得罢工。四、政府应尽快规定一切必需品之最高价格。政府与银行协商规定铜元价格。五、立即设立失业局与失业者饭堂。同时,国民党中政治委员会还决议委托工人部去指挥外国银行的罢工者让步,以使外国银行复业。又针对军队的习惯做法和民众反教运动中的倾向,作出决议,外国学校及教堂等房产均受国民政府法令保护,租借与否,悉听外人自愿,无论何人不得强行占据。

随后,国共两党领导人举行联席谈话会,汪精卫等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和鲍罗廷、罗易,中共负责人陈独秀、张国焘、瞿秋白等出席。会议认为:现在最重要的工作,一是积极北伐,二是肃清东南的反革命派。至于外交方面,则不妨暂时退却,保护外人生命财产,恢复外人商业。会议决定由国民党中央派员去湖南、江西宣传对外方针。会议也讨论了恢复商务和交通问题,认为恢复商务最重要的是汇兑,决定由外交、财政两部会同中外财政专家讨论“完美的办法”,交通则由外交部、交通部分别与太古、怡和、招商、三北等公司接洽,并由国民政府明令保护长江航运业。

此外,会议认为,武汉失业工人已达30万之多,须寻找办法解决。鲍罗廷还在战时经济委员会中提议:由政府召集英美烟公司劳资双方协议复工办法,凡在国民政府区域内的中外各工厂应予切实保护,所出产品一律自由行销,不得抵制;同时决定组织大规模的中外合资公司,专营出口,资本500万,争取由英或日商投资五分之二。此前,湖南人民曾于4月12日没收美孚公司煤油,组织人民煤油公卖委员会。对此,鲍罗廷提议,应由中央电令湖南省党部和省政府:立即取消人民煤油公卖办法;嗣后凡关于外人商业和财产事项,绝对不得由省党部或省政府决定办理,应报告中央听候解决。

在4月30日举行的“大局讨论会”上,鲍罗廷进一步提出,应利用美、英、日各国的内部矛盾,实行不同的对策。据他分析:美国、英国有财政资本派和商业资本派的不同,日本有军人派和工商业资本派的不同,前者主张武装侵略,后者主张和平经商,因此,应该联络商业资本派,允许他们的工商业在国民政府之下有合法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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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针既定,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即努力落实。4月23日,陈友仁特意接见美国驻汉总领事和美商代表,绝对否认外人所传摧残外商在华营业为国民政府政策之说,宣称政府现正解决长江流域的特殊经济问题,决定恢复商务和使外人可以安心营业的各种计划,并声明工人现已自己决定实行革命纪律,协助政府策略的实施。外交部还积极同亚细亚、美孚、怡和、太古、日清等公司商讨复业、复航问题。

本来在反帝运动高潮中,外交部曾拟定废除领事裁判权的五项具体办法,为了贯彻“退却”原则,决定通告司法部:“照此条款办,但不必发表”,实际并未贯彻执行4月25日,陈友仁与日本驻汉总领事就“四三”惨案商定6条办法:1.日方撤退水兵、撤除防御武器;2.日商复业,发给华人工资;3.中方撤退军警和纠察队;4.工人服从政府命令,决不仇视外人;5.国民政府负责保护日人财产;6.“四三”案保留,俟适当时期再开谈判。5月下旬,日方向国民政府提出道歉、抚恤日本受害侨民,赔偿损失,担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等要求。陈友仁答以应由双方组织委员会调查事实之后再议。“四三”惨案就这样搁置起来。

4月下旬,经国民党中央工人部出面干预,武汉外国银行的中国职工结束罢工,银行方面接受了工人部分条件,但对罢工期间的工资,只允许付给一半,另一半由国民政府津贴了事。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事端,吴玉章在国民党中央会议上主张武汉不搞“五一”游行,最后议决限定游行路线,不入租界,并派大批军队随同纠察队弹压。中华全国扩大对英经济绝交会拟开代表大会,呈请国民政府拨给两万元经费,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不仅未给经费,而且决议:“此会无设立之必要。”

中央青年部与湖北省及武汉市青年部都主张收回武汉青年会,改成国民党青年俱乐部。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因顾虑对美国的外交,也决定暂不办理此事。2月28日发生的汉口农民与日商三宜洋行冲突,该行被毁一案,一直未得到解决,5月初也由国民党中央决定“通融办理”,以赔偿日商5000元了结。

为了将“战略退却”方针推向湖南、江西,4月27日,武汉国民党中央特派林祖涵、陈其瑗分赴两省进行传达与指导。湖南省党部表示“完全接受中央的意旨”,但请示说:湘省民气素称激昂,“未便抑之过甚”,“应如何处置始能两得其平”?武汉国民党中央的答复是:“外人商业应照常保护”;“长、岳两关由财政部派人接受”,湖南人民接受关税委员会应“速办移交,并以后不得再行收税”;准许亚细亚火油公司经理回湘复业。5月12日,湖南代表熊亨瀚向武汉中央报告:除坚持煤油由政府管理外,其他涉外问题皆服从中央命令;省党部已与中共湖南区委召开联席会议,组织经济委员会,制定工商业保护法,添课遗产登记几种新税;以后逮捕土豪劣绅须经告发;同时决定,组织革命纪律裁判所,宣布九条戒令,违抗者以反革命罪论。熊并称,湖南现在所行的只是政治没收,绝对保护革命军人的家属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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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方面,在陈其瑗到达南昌后,立即于5月5日召开省市党部、省政府联席会议,决定完全接受新的外交、经济政策。6日,召开各界联席会议,决定“缓和”政策七条,如提出“打倒劣绅,保护正绅”,“不妨害小地主”(自耕农)等口号。

战略退却的实施,在争取部分外侨复业,缓和严重经济危机,减轻列强的联合干涉压力等方面收到了一定效果。陈友仁4月27日报告说:“日租界的情形现在好得多。日本水兵业已撤退了一部分”,“商店已开门,交通也恢复了。”

英亚细亚火油公司经理对陈表示,要去长沙复业。外国轮船公司恢复长江航运问题也有进展。

但是,武汉政府的战略退却并没有使列强萌生改善关系的诚意。4月下旬,日本田中内阁通知武汉政府:日本继续保持与各国一致行动的立场。随后,田中认为武汉政府“无实力”,“不负责任”,开始考虑以南京政权为交涉对手。5月9日,英国外长张伯伦公开否认武汉国民政府的存在及其统治权力。同月17日,英国公使代表牛顿奉命离汉。此后,列强驻汉领事官员虽继续同武汉政府保持联系,但目的是诱迫武汉国民党集团压制民众,保护各国利益。武汉政府的外交活动已难有所作为。

与外交上“战略退却”的同时,武汉国民政府也在内政上推行一系列新政策,其重点在于联络工商业者(武汉国民政府称为“小资产阶级”),纠正工农群众运动中的“过火”行动。5月9日,汪精卫说:“在国民革命的过程中,农工商非联合起来不可,如果农工只顾农工的利益,国民革命一定要失败的。”

从5月份起,武汉国民政府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条例和训令。

5月9日,公布徐谦草拟的《禁止民众团体及民众执行死刑条例》,规定判处死刑应报告政府核准,如审判机关不报告则执行者,解散该审判委员会,另行组织;各地民众团体拿获反革命派,或劣绅土豪等,即交政府严办,不得自由枪决。

5月14日,公布《取缔擅行逮捕令》、《禁止擅行没收人民财产令》。前令规定,逮捕须由司法机关,或武汉公安局奉上级机关命令执行,当场拿获的现行犯,须交政府之机关审讯。后令规定,凡不依《处分逆产条例》而擅行没收人民财产者,政府予以严厉制裁;其为团体行动者,解散团体,处罚负责个人。

5月19日,武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各级党部,批评长江流域农工团体“忽视共同作战之工商业者同盟者”,如,“常向雇主提过度之要求,甚或以武装纠察封闭厂店,强迫雇主行不可能之条例”,认为其结果,“徒使农工孤立而入自杀之途”,“要使国民革命之基础,日益摇动”,因而,特令国民政府执行以下决议:一、制定劳资仲裁条例;二、制定劳动法,三、制止工人及店员过度要求;四、严禁工会或纠察队对店员或厂主恐吓罚款及擅自逮捕;五、外人在华经营工商业者应由外交当局根据上列四项原则办理。训令称:凡属党员如有违反及不执行者,各级党部应加严厉之制裁;各级党部如不能领导民众服从上项决议,中央予以相当惩戒。

同日,训令湖北省总工会,声称“工人于参加国民革命中取得其本身之利益,同时须要不忘其同盟者工商业者之利益,否则,工商业者将离国民革命之战线,而使其本身与农工两败俱伤,危及革命之前途”。训令共三条:一、工人有违反纪律者,该工会得加以制裁;二、违反纪律之工人,如情节重大时,仍应交政府机关办理;三、除对工人以外,工会不得有逮捕、罚款及其他压迫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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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武汉国民党中央向各级党部发出关于“纠正农运”的训令,略称:“剥削农民与压迫农民必须行迹显著、证据确凿者,始得交由法定机关依法惩办,至乡里公正及丰裕之户不反对国民革命者,皆在国民政府保护之列。”训令声言:“其有藉端扰乱、破坏公共秩序以快意者,既有损于革命之利益,即无异于反革命。”

同日,颁布“制裁越轨行动”训令,声称中央已决定组织特别委员会,亲赴各地指导,切实执行中央决议。

5月24日,武汉国民政府令各省政府分饬所属各机关,一律严禁侵犯军人土地财产,凡已被分割者,务须清查发还。

5月30日,武汉国民党中央训令各县党部,不得干涉地方行政,如再有自由逮捕、惩罚人民情事,定将该县党部解散。

6月2日,武汉国民党中央对各级党部发出训令,要求:一、对党员之选择,务须严格,决不可使投机分子乘间而入,已经厕名者务须淘汰;二、注意对党员进行主义之认识,政策之运用,服从纪律之习惯等方面的训练;三、对民众应先注全力于宣传党义;四、注意克服各种民众运动的幼稚举动。

6月4日,武汉国民党中央及湘、鄂、赣三省党部联席会议通过关于成立乡村自治机关的决议案:“在过渡时期,设置县、区、乡自治筹备会,在国民政府农政主管机关特派员指导下,筹备县、区、乡民会议及政务委员会,代行职权”,“以杜民众之幼稚及不合于中央训令之行动”。

任何革命都不能超越各种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同样,任何健康的群众运动也都必须接受一定的政策和策略的指引。那种以为群众运动具有天然合理性,爱怎么做就怎么做,不能加以限制的观点实际上是无政府主义思想。当时的工农运动中确实存在着“过度”或不讲政策、策略的“左”的倾向,武汉国民政府的上述训令旨在纠正这些倾向,不能认为完全是错误的。但是,真正的力量存在于工农群众之中,因为工农运动中出现了“左”的倾向就否认发动群众的必要性,不要群众,其结果必然是孤立和削弱自己;如果因此而敌视以至镇压群众,那只能促使自己走向反面。不幸的是,武汉国民政府领导人正是逐步走上了这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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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中旬起,武汉国民党中央陆续惩处了汉阳县党部等组织和团体。当月11日,汉阳县公署根据汉阳县党部的要求,逮捕汉阳商会会长周文轩等,没收八处工厂,罪名是破坏党部、组织机器工会与十人团,同蒋介石通电等十一条。汪精卫认为:“当现在极力联络小资产阶级的时候,汉阳县党部居然不呈请上级党部,擅行逮捕,显系违背中央的政策。”

鲍罗廷并提出,解散汉阳县党部。他说:“革命最注重的是纪律,汉阳县党部近在咫尺,竟敢违背中央保护小资产阶级的政策,则离中央较远的地方,更要不服从中央的命令!”

孙科说:“今天跑一个店东,明天跑一个工厂主,都是增加失业工人数。试问不联合小资产阶级、革命如何能够成功?”

会议决议:严重警告汉阳县党部,如再违法,即行解散;令武汉公安局将查封财产发还,释放周文轩、周仲暄;由司法部重新审理此案。

同月30日,武汉国民党中央决议,河南各级党部、各农民协会、各妇女协会均应停止活动,听候调查。孙科并提出,湖南农民协会也要全体停止活动。

6月2日,武汉国民党中央下令解散黄冈县党部和县农民协会。5月下旬,黄冈团风烟酒公卖分处处长罗永泽控告“黄冈农民铲挖烟苗,妨碍国家税收”。汪精卫得知此事后,愤愤地说:“他们简直要饿死靠烟酒吃饭的人,照他们这样胡闹,打到湖南,湖南完了;打到江西,江西完了;打倒河南,河南又完了。中央只好关门,还革什么命!”孙科则更进一步说:“他们就是反革命,他们比蒋介石打来还要凶!”

孙科的话,把敌视群众的感情表露得再明显不过了。

武汉的战略退却和政策调整只实行了很短一段时期,便因国民革命阵营内“左”、右两种倾向的冲击而迅速改变了性质和初衷。一方面,国民党武汉集团在严峻形势下日趋右倾动摇,将有原则的退却变成无原则的退却;另一方面,民众运动中盲目排外等“左”的倾向也加重了武汉外交的困境,使战略退却无法实行下去。中国共产党内部在如何对待群众运动的问题上也存在着尖锐的分歧,未能得出统一而正确的结论。曾以左派自居的大多数武汉国民党领导人则以民众运动失控为由,走向取缔和镇压民众运动的道路。同时,帝国主义和反动派则利用民运中的“左”倾现象造谣诬蔑,挑拨离间,分化革命。当年领导湖北工人运动的中共负责人刘少奇十年后深刻批评了这一时期的种种“左”倾错误,指出“这种左倾错误至少帮助了反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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