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往来经营款,有什么法律风险?-梁学军律师【视频】 【视频文字版】Hello大家好,我是学军律师,有很多民营企业都是夫妻一起创业的这种模式,那么他们往往把“企业家”这三个字理解为企业是家,家就是企业。那么基于此,很多企业家在企业赚钱了的时候,往往直接就把企业的钱拿出来买房子、买车。当企业资金链发生紧张的时候,又把这个房子和车子直接抵押给银行,其实这样家庭的财富和企业的财富就混为一谈,这样就可能导致双向的一个风险,什么叫双向的风险?家庭的风险往往会传导给企业,企业经营中的风险又往往会拖累家庭。今天给大家分享关于家庭财富和企业财富混为一谈比较常见的错误之一,即以个人的账户来收取公司的业务往来的款项,引发的哪些法律风险。其实我们知道一个企业,你的股东企业的负责人,你什么时候可以把企业账户上的钱拿到自己的口袋里,一般都是首先你要缴纳国家的税,还要交员工的保险,包括支付一些福利待遇和员工的工资等一些必要的款项过后,剩下的利润你才能从里面支取,作为你股东,你投资人,你才能从里面支取利润放到你自己口袋里,这种情况下才是正常的。 那么如果你触犯了前面所说的“家企不分”,家庭财富和企业财富不分的情况下,你就容易导致刑事上或民事上的法律风险。 曾经有这样一一家企业,他就是企业的负责人,他让他自己的老婆的账户老婆银行账户来收取公司的经营业务款项,那几年下来就积累了几千万这样一个资产,来你想想一个人的账户收取,你肯定就是逃避了税对吧? 后面就有一家公司,因为这家家族企业它欠另外一家公司,这个设备款一直没有付,没有付出去,这家公司就把咱们家族企业就起诉,因为这个家族企业其实账户上没什么钱,因为他是个人来收取业务款,对方那家公司就把这个家族企业这两个股东就一并作为被告和公司一起作为被告,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实就是要求家庭的财富要拿出来清偿企业的债务,而且它还曝光了这家这个公司就是偷漏税这样的行为,最终他也受到刑事上的惩戒,而且对方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清偿债务,民事上的诉讼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从中我们作为民营企业也要从中吸取一些法律上的教训,因为这种情况有很多时候还比较普遍, 本公众号律师团队助理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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