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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渐行渐远的故土,有割舍不掉的乡愁

 周听陈说 2023-01-31 发布于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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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

作者 : 刘亮程

评分 : 8.9

感触:每个人心中都有着自己的“黄沙粱”,守护着那份独有的“乡愁”。

《渐行渐远的故土,是割舍不掉的乡愁》

过年期间,闲暇时刻,我在老家的炉火旁翻开了这本《一个人的村庄》,走进了一个远在新疆的村庄——黄沙粱,这是作者刘亮程的故乡。

他出生在这片土壤上,成长在这个村庄里,成家后带着无奈和期待离开了。

在无休止的怀念里,人到中年的他又重回了故地,对曾经的乡亲,老墙,炊烟,土狗…… 还有那些难忘的旧时光,用款款含蓄的深情和平淡朴素的文字,将心中的那份乡愁娓娓道来。

被誉为农村哲学家的刘亮程,在种地之余开始写自己的村庄,写通驴性的人,写风中的院门,写父亲,写木匠,写一场叫刘二的风……

他说通过《一个人的村庄》的写作,成功地修改了他的童年。在他心中文学写作其实是给他提供了一个重返童年,去再经受一遍人生的机会。

当你在回忆中,回到那个时间的时候,你会看到很多被你忘掉的东西,你会重新理解生活和苦难,理解了那些可以放下的东西,拿起了认为更重要的东西。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黄沙粱”,一个属于自己的村庄,那里人畜共居,那里炊烟袅袅,那里承载着遥远的童年和曾经的时光。

在那相处的人,看到的物,发生的事,成了一份割舍不掉的乡愁,有惆怅,有怀念,也有幸福。

01

村庄虽小,却是我的世界

作者笔下的黄沙粱,是他一个人的村庄。小到可以从村西头看到村东头升起的炊烟,却能够见证数代人的生老病死,能够放下无数人漂泊的灵魂。

村庄虽小,却是他的世界。

在这里,驴狗鸡鸭都成了他的伙伴,教会了他怎样理解生活。比如在《通驴性的人》中作者写道:

       无论乖好与否,在我卑微的一生中,都免不了驴一般被人使唤,放弃自己想做的事,想住的房子,想爱的人乃至想说的话。

       一旦鞭子握在别人手里,我会首先想到驴,宁肯爬着往前走,绝不跪着求生存,把低贱卑微的一生活得一样自在、风流且亢奋,而且并不因此压低嗓门,低声下气,用激扬的鸣叫压过沸沸人声。必要时,还要学一点“拉着不走打着后退”的倔犟劲。驴也好,人也好,永远都需要一种无畏的反抗精神。

在这里,村里的人都可视为朋友,即使是懒汉冯四,也能从他身上理解何为生命。

在世上走了一圈啥也没干成的冯四,并没受到责怪,作为一个生命,他完成了一生。与一生这个漫长宏大的工程相比,任何事业都显得渺小而无意义。

       我们太弱小,所以才想干出些大事业来抵挡岁月,一年年地种庄稼、耕地,难道真因为饥饿吗。饥饿是什么,我们不扛一把锨必要扛一把打一杆枪或一支笔,我们手中总要拿一件东西——叫工具也好、武器也好。身体总要摆出一种姿——叫劳动、体育或打斗。

一个人的村庄并不是指只有一个人,而是作者对自己所生活过的村庄产生的怀念与深情。

02

家虽常在,家乡却是唯一

何为家?何处是家乡?

家和家乡不一样,家可能在家乡之外,但家乡之中一定有个家。

作者说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

家是堆满了黄金般珍贵的生活情节的房子。它是你出生的那间矮小茅屋,也是你在那生活过的稳定空间,也是你成家立业后在城市购买的宽大房子。

家会变,而家乡却始终在那里。我们在那里出生和成长,在那里拥有了一段此生难忘的珍贵时光,记住了一群随着岁月而老去的人。

家虽常在,家乡却是唯一。

就像作者笔下的黄沙粱,无论他之后走得多远,离开多久,那里永远是他魂牵梦绕的地方。

       我怎么会轻易搬家呢。我们家屋顶上面的天空,经过多少年的炊烟熏染,已经跟别处的天空大不一样。当我在远处,还看不到村庄,望不见家园的时候,便能一眼认出我们家屋顶上面的那天天空,像一块补丁,一副图画,不管别处的天空怎样风云变幻,它总是晴朗祥和地贴在高处,家安安稳稳坐落在下面。

常有人说有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乡。父母是可将“家”带来,却无法把“乡”安放。

因为家乡有我们的村庄,有那爱吠人的狗,那逃跑了的马,那偷苞米的贼,那土墙旁的树,那旧房子前的路...

那些朴素的三餐,平淡的日子,那些与我们一同长大仍旧活在村里的人,那些吹刮着一场又一场的风和扬起又落下的尘土...

都成了今生今世的证据,证实着我们以往在此的生活。

03

故土虽在,却抵不住乡愁

时间是美好的,也是残酷的,对人也是,对村庄也是。

在村庄里,作者认为:

       一个人一出世,他的全部未来便明明白白摆在村里。当你十五岁或二十岁的时候,那些三十岁、五十岁、七十岁的人便展示了你的全部未来。而当你八十岁时,那些四十岁、二十岁、十岁的人们又演绎着你的全部过去。

如此循环往复的生存,可能符合老一辈的观念,对于年轻人而言,长大后大多数会选择离开。

随着时间的推移,时代的进步,村庄里人不断地往外走,村庄也与时向前走。

作者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告诉过他:

       所有的人们正在朝一个叫未来的地方奔跑,跑在最前面的是繁华都市,紧随其后的是大小城镇,再后面是稀稀拉拉的村庄,黄沙粱太小了,迈不动步子,它落到了最后面。

家乡是不断离开和回来的地方。人在长大,村庄和家乡也在变化,新楼房代替旧房子,沙土路变成水泥路,生活中多了一些高科技,同时也少了许多烟火气。

家乡还是那个家乡,无论是破败荒芜,还是焕然一新,再内心早已将它当成了故土。因为让人怀念的不是旧房子,而是旧时光。

回得去的是家乡,回不去的是乡愁。

书看完了,年也快过完了,时间提醒着快要离开。而我的家乡就在这里,不曾走开,一直在等着我回来。

每一次回来,家乡都会有一些变化,日积月累之下,它已经变得不像从前,一次次的离开和回来,我也不再是曾经那个少年。

渐行渐远的故土,可依旧有我割舍不掉的乡愁。

所读所想,拙文劣见,分享于斯。

感谢阅读,如有感受,期待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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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陈说、网图(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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