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文本研读| 郭传斌:《拿来主义》逻辑问题论争再思考

 新用户79795753 2023-02-01 发布于贵州

《拿来主义》逻辑问题论争再思考

 郭传斌

【摘  要】关于《拿来主义》的逻辑纷争实际源于概念之争。“大宅子”应该以比喻论证还是类比论证视之?“拿来”“拿来主义”及当今的拿来主义三个概念有何区别?这些概念为何会引起如此这般的争讼不息?这些问题的根源都在于混淆了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两个概念,误以逻辑矛盾评判拿来主义中的诸辩证概念、辩证命题,才致引发教学解读纷争不断。
【关键词】概念之争  逻辑矛盾  辩证矛盾  辩证逻辑

对于《拿来主义》的论证逻辑质疑之声一直未曾断绝,新近的一次较大规模论争是由李玉山老师的一篇题为《〈拿来主义〉“逻辑”诊断》(以下简称“李文”)的文章引起的。随后张心科教授发文,对李文进行了相应的“逻辑诊断”(以下简称“张文”)。其后又有李玉山写文回应以及郝敬宏、刘辉、赵瑞萍、孔凡成等相继加入探讨论争。其中论述多有针锋相对的正面交锋,细致入微的爬梳整理,条分缕析的辩驳辨正。但在精细深入分析的同时,论题扩大、枝蔓横生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导致最核心、最根本的东西被淹没掉了。
可以说,大凡论争归根结底往往源于概念之争,《拿来主义》的逻辑纷争也不例外,因而我们应该回到源头厘清概念分歧,寻找澄清认识、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我们就以论争的起点李文为出发点,同时兼及其他论争文章,循着几个基本概念再展开一点追本溯源的讨论。
李文对《拿来主义》的逻辑诊断主要基于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认为违反同一律的核心点在“大宅子”这一比喻指向上,认为违反矛盾律则聚焦于“拿来”与“拿来主义”含义的理解上。
一、“大宅子”:类比论证还是比喻论证
李文认为:“'大宅子’有鲜明的中国符号特征,其中隐含着'传递’与'继承’的信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隐喻;即便放在《拿来主义》谈对外交流的整体行文背景中,也很容易让人产生歧义(尤其是其中烟灯、烟枪、姨太太等元素),读者可能首先得到的提示或暗示就是'遗产’。”[1]这里犯了一个明显的逻辑错误,即“大宅子”这一比喻容易让读者歧解成是在谈“文化遗产”,如何就能由此推出《拿来主义》行文违反了“同一律”呢?李文显然是把读者的“误解”所得之意当作作者的本意,把比喻易产生的歧义错解成本来如此、必然如此,从而断定“大宅子”没有与前文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这才有了违反同一律之说。由此可见,“大宅子”比喻恰当与否不是关键,问题在于推论的隐含前提根本站不住脚,这是第一个基本判断。
张文在批评时首先认可了“大宅子”的比喻可以指向“文化遗产”,“因为'拿来主义’所要讨论的本来就包括对待中外文化两方面的内容”[2],为弥合两个方面,又提出了“互文见义”这一新解释[3],这就把论争中心扩大化了。为扫除枝蔓、统一话题起见,讨论还是应该把焦点放在比喻论证上,这是基本判断二。
那么,鲁迅“大宅子”的比喻到底有没有问题呢?是不是喻体选择不够“贴切恰当”(如果不去把它理解成“文化遗产”的话)?其实这个问题早就有过讨论,有人指出“比喻的'喻体’和'本体’并不要求是相同地域的东西,相反一定要是不同类的事物,那就是说'大宅子’等比的不一定是中国的东西”[4],这一说法还是切中肯綮的。不过,我们要进一步追问的是:比喻中的本体、喻体“必须在其整体上极不相同”(陈望道语),这是修辞常识,那为什么李文、张文等还执着地认定“大宅子”必须要指向中国的“文化遗产”呢?这恐怕需要从比喻论证和类比论证两个概念说起。
“比喻论证”说法沿用已久,其实比喻能否作为一种论证方法还存在很多争议,但无可否认的是,所谓比喻论证首先是比喻修辞的运用,其目的是形象说理;与之在思维上颇为相似的论证方法是类比论证,“是利用不同事物间存在的相似点进行比较,最终证明一事物所具备的某个属性,另一事物同样具有”[5]。二者的区别也很明显,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比喻作为修辞,本体、喻体二者之间一般要有较大的属性差异,只需一个相似点即可成喻;类比论证作为逻辑推理的一种,要求类比体和本体尽可能在本质属性上进行比较,而且相同属性越多,类推得出的结论的可靠性也就越高。类比推理属于或然性推理,为增强其说服效力,又恰恰需要在两个类比对象之间寻找尽可能多的相同点。这或许就是为什么很多人认为“大宅子”应该甚至必须是指向“文化遗产”的原因所在。大家都认定“大宅子”是比喻论证,这基本无争议;但很多时候潜意识里又误以类比论证的特点、属性来限定、要求它,多一个相同点(特别是本质属性)可以更强化其说服力,这才有了“大宅子”是中国的、鲁迅的论证违反了逻辑同一律之说法。
综上,“大宅子”是比喻,喻体选择“异类而相似”的事物没什么问题,自然可以指向“外国文化”这一本体,鲁迅行文并未违反同一律。
二、“拿来”“拿来主义”与拿来主义
“拿来”与“拿来主义”的区别,张文已经说得很清楚,“作者将'拿来’分成两步:首先在态度上不应一味地拒斥,要先'拿来’;接下来的行动也不是全盘照收,而是'占有,挑选’,'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6],刘辉则从语料库检索角度举例加以佐证[7],证实二者之间不存在李文所说的矛盾。
从概念上看,文中“拿来”指的是动作行为,“拿来主义”的“主义”在这里则指向“某个方面的观点、作风”。文中的“送去主义”是文章批判否定的对象,但作者也并没有完全把所有的“送去”行为一棍子打死,鲁迅在提出“拿来主义”主张时是这样说的:“我只想鼓吹我们再吝啬一点,'送去’之外,还得'拿来’,是为'拿来主义’。”也就是说:“送去”和“送去主义”乃是两个概念,应区别对待;一如“拿来”和“拿来主义”。此其一。其二,“拿来主义”观点中,本应该含有“送去”之意,“必须是既有送出去,又有拿进来,才是拿来主义”[8]。“拿来主义”之中自当有“送去”“拿来”相互交流之意,这是“拿来主义”中蕴含的辩证思维之体现。
张文在批评李文的“泛化”倾向时指出:“今天日常话语体系中的'拿来主义’是脱离历史语境经过'抽象’后的结果。……'拿来主义’已成为一个超越时空适应范围极广的哲学命题。”[9]如今语境中的拿来主义已经是文章之外的另一个概念了,和《拿来主义》中的“拿来主义”,需要区别理解。李文正是没有能够辩证地发展地去看待拿来主义这一概念,才以今律“古”,得出了《拿来主义》结尾“窄化”的错误结论。时代变动不居,概念的内涵外延也会随之发展变化,故在拿来主义概念理解与运用上也应具有辩证思维。
三、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
我们发现,李文中言之凿凿的逻辑错误、矛盾裂隙,在一番深入的概念分析之下,竟可以自然弥合取得统一。“拿来”只是鲁迅针对中外文化交流提出的“拿来主义”观点的初步阶段,区别清楚自然不会有违背“矛盾律”之说;“拿来主义”是鲁迅具体谈如何辩证对待外国文化的当时现实语境下的具体原义,拿来主义是经抽象后的哲学扩展义,二者分属两个不同发展阶段,认清这一点也就不会强求鲁迅非要再谈谈经济谈谈科学谈谈国家发展,“占满八车道”,以符合所谓的“同一律”。
由此可见,李文最根本的问题出在以逻辑矛盾强解、错解《拿来主义》中的辩证矛盾。或者说,这其实是普通逻辑思维和辩证逻辑思维之间发生的一场隔空论战。
在《辩证逻辑》一书中,著名逻辑学者马佩教授指出,人类思维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形象思维阶段,普通思维阶段,辩证思维阶段。“普通思维(或称知性思维)是反映事物相对稳定性和质的规定性的规律,反映事物的因果条件规律,不自觉或自觉地按照事物的这些规律认识世界的思维。”[10]“辩证思维就是不完全自觉或完全自觉地按照对立统一思维律、质量互变思维律、否定之否定思维律等辩证思维基本规律进行的思维。”[11]
普通逻辑思维只是从事物相对稳定性方面反映事物,不去反映事物客观存在的矛盾及其转化,而自然、人类社会一切都是辩证地发展的,我们要想具体而又全面地认识世界,就不能仅仅局限于运用普通逻辑思维,而是更要灵活地运用辩证逻辑思维,它“可以使人们反映事物的内部矛盾及其发展、变化,可以帮助人们从思维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从而认识事物的多种规定性的统一”[12]。鲁迅提出的“拿来主义”本身就是一个非常辩证的概念,其内涵既包括“送去”“拿来”两个方面以形成正常的文化交流,也包括对外国文化有选择地借鉴、批判地加以吸收的策略。它是具体论述该怎样在“送去”之外“拿来”外国文化以发展我国文化的问题。这里边论题是统一的,也不存在“逻辑矛盾”之类的错误。
“逻辑矛盾是违反普通逻辑思维基本规律不矛盾律所犯的一种逻辑错误,有了逻辑矛盾就意味着有了假命题。”[13]“辩证命题是能具体地反映事物辩证矛盾的,事物的辩证矛盾反映到辩证命题中就叫做辩证矛盾。”[14]不管是混淆拿来主义相关的几个概念,还是认为《拿来主义》最后的论述“窄化”“缩水”,都是要把具体的“拿来主义”的辩证概念命题硬性纳入自己先入为主的规定性理解,而罔顾辩证矛盾的对立统一、互相转化发展的基本规律,这才是真正的“逻辑”错误!
让我们再回到“大宅子”这个比喻上。“大宅子”到底可不可以指称中国传统文化遗产?为什么到后来拿来主义会扩展、抽象为一个具有超越性的哲学命题?《拿来主义》文本本身有没有埋伏下潜在的“可发展基因”?关于第一个问题,论争中《〈拿来主义〉:矛盾之真假,对立之统一》一文做了有益的探索。文章首先质疑矛盾的真假,然后另辟蹊径,从分析作者批评三位大师“送去”入手,联系当时到欧洲办画展的背景及深层原因,指出鲁迅批判并非单单针对“送去主义”,更多的是针对“这种行为背后对传统文化的盲目自信、自欺、自大的错误思想”[15]。然后依此逻辑进行类推,“前文批闭关、送去、送来,批的是中外文化交流中,我们对传统文化的盲目自信、自欺、自大;后面批孱头、昏蛋、废物,批的是面对传统文化时,我们的不自信、不负责、不自醒”,文章由此得出结论,《拿来主义》的前后矛盾是假矛盾,可以“有机统一在如何批判继承传统文化上了”。[16]这个说法虽有瑕疵,但基本事理分析还是站得住的。只不过称为假矛盾真统一终究给人隔靴搔痒之感,其实这里不就是对立统一,不就是辩证矛盾吗?“辩证矛盾乃是辩证思维基本规律对立统一思维规律在各种辩证思维形式中的体现,它们也是辩证思维所以区别于普通思维的重要标志。”[17]《拿来主义》文本中蕴含着辩证矛盾的诸多概念、命题都极具生命力,赋予鲁迅的“拿来主义”思想以强劲的拓展力、穿透力和发展力,这才有了后来的几乎成为一个常用词汇的拿来主义。
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是有着本质不同的两种矛盾,如不能正确区分二者,就容易把辩证矛盾误判为逻辑矛盾而大加批判,这样的错误我们以前犯过不少,以后估计也还会有。
四、结语
要而言之,关于《拿来主义》的逻辑纷争,要害的确在“逻辑”,实质乃是辩证逻辑和普通逻辑两种“逻辑”之争,引起纷争的源头在于混淆了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这两个概念。鲁迅的《拿来主义》整篇充满了辩证思维的灵活运用,后续拿来主义思想的继续发展也是沿着辩证逻辑的路线推进的,其中必然有众多体现辩证矛盾的概念和命题。譬如行文通过对“送去”与“拿来”、“送来”与“拿来”、批判与吸收三组矛盾关系的辩证分析,由此逐层递进,推出解决之道—— 要“拿来”、要主动“自己来拿”、要“占有,挑选”(批判地吸收),从而建构起了文章的基本逻辑论证框架。对此,我们在教学解读中如果强以逻辑矛盾视之析之,则谬以千里。
应该说,学生个体的思维发展也同样需要经历形象思维、普通思维、辩证思维三个阶段,进入高中,他们会或迟或早不同程度地进入辩证思维发展阶段。所以说,教学中针对《拿来主义》开展思辨性阅读实践,要关注其中的破与立、选言推理、类比推理等“质的规定性”的内容,更应该关注蕴含其中的辩证思维说理特质,在课堂教学中多方渗透,适时引导,以让学生尽早能够熟练而自觉地运用辩证思维。我想,这应该是一场“逻辑”论争给我们语文教学留下来的一点儿有益启示吧!
参考文献:
[1]李玉山 .《拿来主义》“逻辑”诊断[J]. 中学语文教学,2020(2).
[2] [3] [6] [9]张心科 .《〈拿来主义〉“逻辑”诊断》 的逻辑诊断[J]. 中学语文教学,2020(9).
[4]文小燕 . 是“文化遗产”还是“外来文化”[J].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1996(7).
[5]于军民 . “比喻论证”还是“比喻说理”[J]. 语文建设,2013(12).
[7]刘辉.《拿来主义》的逻辑[J]. 中学语文教学,2021(2).
[8]何元俭.“主义”:《拿来主义》思路解读的钥匙[J].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2017(3).
[10][11][12][13][14][17]马佩.辩证逻辑[M]. 郑州:河南大学出版社,2006:8,20,39,119,120,285.
[15][16]郝敬宏. 《拿来主义》:矛盾之真假,对立之统一[J]. 中学语文教学,2021(1).
[本文系山东省淄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高中'思辨性阅读与表达’任务群读写共生教学实践研究”(编号:2020ZJZ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山东省淄博第四中学   255100)
[原载《中学语文教学》2022年第11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