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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坑害孔子的人》004-破解“因不失其亲”

 liuhuirong 2023-02-02 发布于湖北

《论语》原【第01学而13章】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杨伯峻译文】有子说:“信誉符合道义,才能兑现诺言;恭敬符合礼法,才能远离耻辱;任用可信赖的人,才会取得成功。”

【钱穆译文】有子说:“与人约而求信,必先求近义,始可践守。向人恭敬,必先求合礼,始可远于耻辱。遇有所因依时,必先择其可亲者,亦可依若宗主了。”

【李泽厚译文】有子说:“讲信任符合理则,才能履行承诺;讲恭敬符合礼制,才能免遭耻辱;所依靠的不脱离自己的亲族,这就可以效法。”

【注】三大家基本情况:杨伯峻——代表老式的考据,更多文言文解释的传统视角;钱穆——代表台湾最高水平,更多历史学家和宋明理学的视角;李泽厚——代表大陆最高水平,更多哲学家和五四西学的视角。

【游梦僧直译】孔子说:“信约接近于义,诺言方可履行。恭敬接近于礼,就可远离羞耻屈辱。(履信与行恭)所依,不失却其所应亲近的(义和礼),(这样的履信与行恭)也是可尊崇哪!”

【游梦僧意译】孔子说:“信约接近于义,诺言方可履行。恭敬接近于礼,就可远离羞耻屈辱。履信与行恭所依,不失却其所应合乎的义和礼,这样的履信与行恭也是可尊崇的!重信而不重义,行恭而不合礼,此等信与恭,君子不可为也。

【详解】《论语》此章的解读,历来错误纷纷,都栽在“亲”这个简单而不寻常的字上。杨钱李三老就没能解读正确。

但开始解读前,本僧想先写两个小短剧。

短剧1:李四是张三的朋友,李四曾经对张三说过:“兄弟,你我兄弟情深,以后无论什么事,你开口,我绝对出手相助!”某天,张三找到李四,说:“兄弟,近来小弟我经济较拮据。明晚想进某厂偷几台机器出去买,你来帮忙放风。”

这样的请求,如果你是李四,你曾经的诺言应不应该履行?履行这样的不近于义的诺言,这样的行为,值不值得尊崇?

短剧2:小明对人极其恭敬,逢人就叫“爷爷”,某天,他连与他年纪相仿的人也叫“爷爷”,对方还揶揄他:“孙子,再叫声爷爷!”我们旁人看到就知道那是屈辱,但我们并不知道小明会否感到可耻。

小明这种不合礼法的恭敬,值得尊崇吗?

信,信约;盟约。《左传·襄公元年》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大国聘焉。以继好结信,谋事补阙,礼之大者也。

近,《说文解字》:近,附也。接近。

义,本义:正义;合宜的道德、行为或道理。

复,履行,践行。如:复言(践行诺言);复践(履行约定之事)。《左传·僖公九年》荀息说:“吾与先君言矣,不可以贰,能欲复言而爱身乎?”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信约接近于义,诺言就可履行。

恭,恭敬,谦逊有礼。《诗·大雅·皇矣》:密人不恭,敢距大邦。

(注意:古文中,“恭”与“敬”是有区别的,所谓“在心为敬,在貌为恭”。)

礼,《资治通鉴·周纪·周纪一》何谓礼?纪纲是也。礼,等级社会的典章制度规定、社会行为的规范、传统习惯、风俗民情等。此章的“礼”偏重于“社会行为的规范”。

耻,羞愧。《说文解字》:耻,辱也。

辱,羞耻。《说文解字》:辱,耻也。

关于“耻”与“辱”,本僧想多说两句。《说文解字》把两个字互作解释,让人感觉两个字的意思是一样的。实则不然!

“耻”是主观的、主动的;“辱”是客观的、被动的。即“耻”强调的是主观感受;“辱”强调的则是客观感受。他人强加于我的欺凌那叫“”,不是”;“是对自己的错误的反感和反省。

《论语》中,就有这两个字区别用法——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行己是否有耻,只有自己知道;辱不辱君命,这是大家都看得到的。

恭近于礼,远耻辱也——恭敬接近于礼,就可远离羞耻屈辱。

此章以上的内容,解论者皆无什争议。接下来的,就问题多多,争论不休了。就本僧所了解,能把“亲”字解读对的,绝对是凤毛麟角,以至于无。

其实,后半句,是对前半句的总结。何以见得?咱继续往下解读。

因,依托;利用;凭藉。《孟子·离娄上》:“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

其,代词,指代前面的“信”和“恭”。

亲,《广雅》:亲,近也。《易·乾卦》: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

其实这里的“亲”,就是前面说的“信近于义”的“近”,“亲”就是“近”,“近”就是“亲”,不偏离。与“亲族”、“信任的人”等没有一丁点的关系,杨钱李三老所解,谬矣。

游梦僧(本人)曰:亲者,近也,近者,不偏离也。信不偏离于义,言方可履行;恭不偏离于礼,远离耻和辱。

亦,副词,“也,也是”的意思。《尚书·康诰》:“怨不在大,亦不在小。”

宗,尊崇。《诗·大雅·公刘》:食之饮之,君之宗之。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履信与行恭)所依,不失却其所应合乎的(义和礼),(这样的履信与行恭)也是可尊崇哪!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只追求忠于“信约”,而不追求合于义理,是不可取的。

《论语》第13篇子路第20章,孔子就说了“言必信,行必果,踁踁然小人哉”。孟子更是直言:“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同样,只追求恭敬,卑逊过头,就变成卑躬屈膝,变成耻辱之行了。是故,恭敬而不合于礼,也是不可取的。

孔子说:“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论语》05公冶长篇25)所谓的“足恭”,就是恭敬过了头。

孔子又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论语》02为政篇24)。

明朝张居正分析得就极透彻:“待人之礼,固当恭敬,然亦自有当然之节。若恭不中礼,则为足恭,而反以致人之轻贱矣。故凡施敬于人之时,就要斟酌,务合乎礼之节文,而不过其则。则内不失己,外不失人,自不至于卑贱而取羞辱矣。所以说远耻辱也。

所以说,片面地追求“信”与“恭”,都是不可取的,必须以“义”、“礼”和“学”节之,方可“宗”也。

有子讲了一大串,中心就是“彰显义与礼的重要性”。

孔子所推崇的,就是“仁义礼”。《礼记·中庸》子曰:“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

“仁义礼”就是《论语》的三大主题,也就是作为一个君子,必须贱行的法则。

按常人所认为的,信必践行,越恭越好。真是这样吗?

《论语》的这一章,则教导我们:不然!信约合于义,方可履行诺言;行恭合于礼,可以远离耻和辱。

过信,则可害人害己;过恭,则疑谄媚奉承,皆不可也。何以解困?唯有义礼!

本章解读到此,读者可回想开头本僧写的两个剧情,想想剧情后的问题,会对本僧的解读有更切身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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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学而13原文】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游梦僧直译】孔子说:“信约接近于义,诺言方可履行。恭敬接近于礼,就可远离羞耻屈辱。(履信与行恭)所依,不失却其所应亲近的(义和礼),(这样的履信与行恭)也是可尊崇哪!”

【游梦僧意译】孔子说:“信约接近于义,诺言方可履行。恭敬接近于礼,就可远离羞耻屈辱。履信与行恭所依,不失却其所应合乎的义和礼,这样的履信与行恭也是可尊崇的!重信而不重义,行恭而不合礼,此等信与恭,君子不可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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