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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海宝一家 2023-02-03 发布于江苏

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现金收支管理,明确现金收支范围和收支标准,规范现金收付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三、细则

(一)“现金收支月报表”上的收入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入各单位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单位的费用。各单位应自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从财务部汇入之金额中支付。

(二)财务部应于每月月底前就下月份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概算一次 (必要时得分次),汇人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

(三)除财务部汇入的款项外,各单位的收入款项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单位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包括现金及支票)。其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依账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悉数转入总公司财务部。

(四)“现金收支月报表”的填写应一次复写两联,第一联于每月1日下午2点以前就上月收支逐项编制妥当,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证呈单位主管签核后以限时转送财务部;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账,并据此于月底当天填制“费用预算分析表”。

(五)“现金收支月报表”上的编号,采用每月一次连续编号方式。月内的每日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止,次月 1 日再行重新编号。

(六)“现金收支月报表”上科目栏中的“类别”是指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分属类别填写,分别以“营”“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质的区分如下:

1.营业费用:凡属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 所发生的费用;

2.服务费用:凡属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人员) 所发生的费用;

3.管理费用:除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属之。

(七)“规金收支月报表”上科目栏中的“名称”系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相如下:

1.营业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所付汽油和机油费、过路费及存车费等。

(2)旅费:营业人员所支计程车资及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等。

(3)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所需开支。

(4)员工津贴:营业人员薪资(包括本薪、津贴、奖金、各项加班费等)。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导致公司损失者。

(6)名片:营业人员所印名片。

2.股务费用:

(1)汽车诸费:服务人员所付汽油和机油费、过路费及存车费等。

(2)旅费:服务人员所支计程车资及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等。

(3)公共关系:服务人员因服务上的交际所需要的开支。

(4)薪工津贴:服务人员的薪资(包括本薪、津贴、奖金、各项加班费等)。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的部分。

(6)名片:服务人员所印的名片。

(7)工具:单价在 100 元以下的工具费。

3.管理费用:

(1)汽车诸费:除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汽油、机油费。

(2)旅费:除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计程车费或出差旅费。

(3)运费: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皆属之。

(4)文具用品: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费用。

(5)清洁费用:清洁公司打扫所支付的费用。

(6)邮费: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所购邮票等。

(7)电话费:业务上的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

(8)电力费:用电所支付的费用。

(9)水费:用水所支付的费用。

(10)修理费:汽车修理及保养费等。

(11)税拥:支付营业印花税。

(12)人事广告费:刊登招员启事等。

(13)报章杂志:订阅报意杂志所支付的费用。

(14)固定薪资:除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的新资。

(15)公共关系:除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因管理之需所支付的交际费。

(16)租金支出:所支付房屋的租金。

(17)其他变动费用:其他未能列人上述分类科目的费用。

(八)上述所列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营业费用、服务费用及管理费等)妥当予以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

(九)各单位与总公司间如有代收或代支事项发生时,一律以“内部联络单”方式联系,其作业规定如下:

1.各单位代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以“内部联络单”之方式于收款当日述明代何单位收款。代收现金应先换购汇票;若代收票据,须注明代收票据内容,并连同票据一起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入账的同时,将人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

2.总公司代分公司收款时,应由财务部于收款日以“内部联络单”述明代收款项内容。若为票据应注明票据内容,通知被代收单位;所收款项则暂代留存。被代收单位于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于当天的“收款及成交奖金明细表”上加人该笔账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入账情形回复财务部。

3.各单位代总公司支付款项时,不得记人“现金收支月报表”,而应另行登记,并于每月寄送“现金收支月报表”时,另以“内部往来联络函”将所代支的款项明细及总额述明后连同单据一并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依此汇入该笔款项。若为紧急代支事项必须立即处理时,除以电话通知财务部电汇处理外,仍应填具“内部往来联络单”述明以资凭证。

4.总公司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如预付房租等),应于每月25 日前由财务部以联络单通知被代支单位在其“现金收支月报表”上的“收入金额”栏和“支付金额”栏内以虚收虚付方式直接登入该笔费用款项,以增加账面的收人金额与费用金额。

(十)各单位全体员工的借支总额在×××元以内者,得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库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 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若借支总额超过×××元者,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方能由财务部汇寄支付。

(十一)各单位会计员应于每月月底当天,凭留存之当月份该单位“现金收支月报表”,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其当月份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分析表中”,就可控制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实际与预算的差异,详加分析,呈单位主管查核。

(十二)“费用预算分析表”一式两联,各单位应于每月 3日前将此表(两联一起)连同“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一并寄送总公司业务部,由业务部据以查核与“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所填的费用数字无误后,即转送财务部复核并呈具所属副总经理填具总评后,财务部留存第一联,据以分析全公司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

(十三)“费用预算分析表”上的费用率系指当月份的费用与营业额的百分比,“本月费用预算”一栏之计算公式如下:

1.本月“营业费用”预算=上月营业费用×(1±本月营业收入成长率)

2.本月“服务费用”预算=上月服务费用×(1±本月服务收人成长率)

3.本月“管理费用”预算=上月管理费用×(1±本月营业及服务总收入成长率×20%)

四、附则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经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亦同,解释权归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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